→ ofruin:還是水月姊姊最棒,推一個^^~~~~~~ 推 210.85.3.100 11/27
這個議題已經越來越混亂了....
不如分成兩個部分討論
1.資方可不可以在報章雜誌上刊登 "可能" 帶有歧視意涵的文章?
答案當然是可以的.
而且,我們的法律要繼續保障他可以刊登這類文章的權力.
因為,這是言論自由.
性別歧視,或是其他歧視這個概念的對錯
自然有社會,輿論施加壓力
而當資方的行為的確出現歧視的事實
或是刊登出違背其社會責任,造成社會混亂的文章時
亦有法律訴訟途徑
然而言論的表達,概念的闡述
在合理的範圍之內,是必須被保障的
(至於什麼是合理的範圍,則依照各國國情而有所不同)
至少就現況而言,應徵者可以有所選擇
限男性,限女性,限年齡,限身高,限經驗,限學歷
除了是限制應徵者的條件之外
更反映出整個工作的大環境
應徵者在正式開始工作前
得以有大略的概念
這總比公司什麼都不說
結果發現這個環境其實對女性十分不利
逼得妳必須辭職
再找下一份工作
2.資方的性別,年齡,身心健康等限制是否為歧視?
每個人都會歧視他人
這就是人性,這是人的黑暗面
異性戀歧視同性戀,同性戀歧視異性戀,男人歧視女人,女人歧視男人
有學歷的看不起沒學歷的,沒學歷的看不起只有學歷沒經驗的
歧視永遠都在發生
當然,教育是必須進行的,目標在達到一個能夠完全破除成見,破除歧視的理想社會
但就目前社會發展的速度,在可預見的未來
這是不可能的情況
能希望的只是大家學會更懂得包容,更有踏出成見的胸襟
回到勞資雙方的議題
資方會提出這樣的條件,一定有其道理
無論道理是對是錯,是好是壞
可能是過去曾經有女性/男性擔任這個職務
結果因為性別而適應不良
資方的經驗告訴他們: 這個工作不適合女性/男性
也可能是資方是傳統企業
對於性別年齡等有其根深蒂固的想法
因此立刻限制
更或許是資方沒想那麼多,急著徵人
就依照現有的員工背景,開出條件
希望找到類似的員工,來填補職缺
理由千百種
但無論資方的理由是什麼
勞方跟法律只與一件事有關: 資方是否有以實際行動表現出他的歧視?
換句話說, 今天他的廣告登限男性, 妳去應徵
如果資方說,雖然妳的所有條件符合,但只因為妳是女的,所以不予錄用
這樣便可透過法律訴訟,告資方性別歧視
如果妳的薪水與男性同僚不同,但付出相等
妳也可以透過法律訴訟,告資方性別歧視
但如果妳的老闆說,我就是歧視女性,可是在待遇上,在升遷上
在工作的範圍而言,並無對妳有差別待遇
那他的性別歧視,純粹就是他的個人觀點
導正他的想法,並非法律的範疇
而是教育,與社會化的過程
再舉個例子
我以前的老闆,是女的
辦公室裡的員工,只有一個男的
在挑選新員工時,也以女性為優先,已婚男性為第二
最後才會考慮單身男性
她的理由就是
女性員工適合她的個性,適合工作的性質,適合工作的環境
一個近乎純女性的工作環境,能讓在裡面工作的員工覺得舒服
減少單身男性員工的數量
可以避免職場上不必要的混亂
就嚴格定義而言
這樣也是性別歧視,這樣也是對婚姻狀態者的歧視
只是被篩選的對象,是在求職中鮮少被拒絕的單身年輕男子
這樣的篩選過程從表面上看來的確是性別歧視
但其根源是為了讓公司的運作更為順暢
讓現有的員工工作更為愉快
而不是純粹為了歧視而歧視
我可以體會
面臨求職的焦慮,踏入社會的茫然
一打開報紙看到一大堆不合適自己的工作
有多沮喪,生氣
尤其是因為性別或年齡
但通常這些都是有理由的
頂多就是打電話去問,去面試,給自己也給資方一個機會
結果總比在家裡生悶氣得好
理論面總是看起來比實際面簡單得多
用理論來分好人壞人也似乎是黑白分明
但真正進入生活後
通常會發現
人都不是壞人
只是出發點不同,看的角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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