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太長,恕刪。
我只能說,她的態度已經很清楚了,不想再繼續了,
而妳若再繼續堅持追逐下去,只是徒增彼此的痛苦罷了。
喜歡一個人,不一定就非得在一起不可,
雖然壓抑自己的感情很痛苦也很困難,
但只會造成彼此困擾的感情,
又有什麼意義呢?
能夠待在她身邊,就已經足夠了,
愛情,常常是一廂情願的,
我喜歡對方對方卻不一定會喜歡我,
這種事常常在發生。
妳們之間,
既然只剩下燃燒過後的灰燼,
何苦繼續把灰燼當柴燒?
認清事實,正視她已不愛妳的事實,
正視妳們已經只是朋友的事實,
接受它,
將妳對她那份無法割捨的愛,
用朋友的方式,延續下去。
如果她還愛妳,如果她願意和妳繼續走下去,
她自己會說的。
現在她仍不想做到那麼絕,她仍珍惜妳這個朋友,
如果妳不肯放手,最後逼的她只好斬斷一切,
連朋友都做不成,這才是最糟糕的結局,
也是彼此最痛苦的回憶。
「分手,是愛情最極致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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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呀!
要學會分清楚通往天堂與通往地獄的道路之間的差別。
懂嗎?
不過沒親自走過一遍似乎是不會了解的,
So~
祝你一路順風!旅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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