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有寫信給你,
我以為我忘了你,結果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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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真的很想跟你當朋友的。
昨天dancer傳了個短訊給我:
HOW ARE U, DEAR?
CALL ME WHEN U ARE FREE.
你只知道我跟DANCER現在就像家人一樣,
可是你一定不知道,其實我跟dancer也曾經彼此傷害過,
被他莫名其妙甩掉的幾個月內,我寫信去問他為什麼要分手。
在沒有回音的情況下,我的震怒傷害了他。
跟dancer了解過相愛過,我自然知道怎麼樣的言語最能戕害他的心靈,
我很卑劣的這麼做了。當時的我就像一隻負了傷的野獸,瘋狂的屠戮世界,
我是故意的,可我也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跟dancer在三年後的現在因為你又重新聯絡,
他了解我照顧我心疼我,我們也能彼此分享這三年來空白的一切。
跟dancer在一起的感覺真的很好,
我珍惜他,因為我知道這個世界再也不會有另一個他。
其實我是真的很想跟你當好朋友的。
可是我做不到。
我從來就沒有把dancer當作一個普通的好朋友看待過,對你也沒有。
我從來沒有跟你或dancer說過一聲NO。
那是一種天性,彷彿與生俱來就是要讓你歡欣喜悅,
任勞任願也絕不後悔。
這一切都是我心甘情願的。
跟dancer在一起,我徹徹底底的改變了我的外顯行為,
逛街,買衣服,學跳舞,把自己弄得體面有氣質甚至女性化,
其實是跟某方面的我相違背的。
我本來就是一個只會咧嘴大笑的死小孩,
短短的兩年內要我突然變成另一個人,對我來說是一項酷刑,
但我還是做了,而且做的很好。
跟你在一起,我已經學會不再扭曲自己,
但你所知道的內在的我是一個蠻荒陌生的角落,沒有人曾經探索。
你是異女(?),跟你說我曾經壓抑過多少可能你也不清楚,
那樣深沉的痛苦一下子被全部釋放出來,強烈到讓我膽顫心寒。
不是我無法面對你,是我無法面對看到你後的自己!
赤裸裸的將自己最脆弱無助的一面攤在陽光底下,
對不起!我真的做不到!
你可以不愛我,可是我不能不愛我自己。
我永遠都不能把你當普通朋友,
你的地位就像dancer一樣,
不管我有多委屈多難過,
只要你一句話,我還是會為你赴湯蹈火。
我不想否認曾經愛過你的事實,
愛上你是多麼美好,
就算讓我再選一次,我還是會義無反顧的愛你。
哪怕再剮刑個一百回,模糊的屍塊還是會嘶吼著傾訴愛意。
給我一點時間,幾個月或是幾年,
等我慢慢把你和愛你的我遺忘在那個蠻荒角落,
抽出來心不會痛,就是我們當家人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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