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轉折很大的一年。
最大的改變,就是從兩個人,變成了一個人吧。
五年的時間,能令一個人改變多少?
我不知道。
但是無限的依賴,卻令我差點再也爬不起來。
恐怖的跌倒事件。
然後我花了半年的時間努力站起來。
不敢說自己成功,但至少,現在我不太難過。
喜歡一個人這麼簡單,
要忘記,確是這麼困難。
有時候我會想,停在這裡就好了。
不要前進也不要後退。
但過兩分鐘以後,又會用力的責備自己的不長進。
不懂自己要的是什麼。
穩定的關係?確定的未來?幸福、快樂?
但回過頭才發現,這些都是只有自己能給自己的。
當環境再困難,但心裡不覺得埋怨,只覺得甜蜜時,
在別人眼裡的多麼辛苦,在自己心裡還不是滿滿的幸福?
一切定義都是主觀的,
當明白了這點以後,有太多的感覺已經不再那麼重要。
重要的只有自己怎麼看待自己。
學會不把自己放在委屈的角色上。
活得自在,不管別人怎麼看。
先要愛自己,才能去愛別人。
不是都是這麼說的嗎?
2007年要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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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不能夠再擁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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