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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 失戀第幾天了。 有些事情真的不必記得一清二楚 有些事情很適合隨風消逝一般去遺忘 例如:失戀、考試成績、被罵、減肥(誤).... 我有一個疑問: 「一直在說失戀失戀的,什麼時候才不算是失戀阿?」 有新對象的時候嗎? 還是?? 我猜是否是 當自己不覺得現在處於失戀的時候 即便沒有新的對象、關係等 也很「樂於接受享受目前自己的生活和狀態。」 大家覺得呢? 若你還覺得自己仍是失戀的狀態話 那繼續跟我這樣做。 今天我為自己安排了一個小約會,和高中同學出來喝個茶踏踏青 聽聽同學在工作上八卦 點了一杯一百塊的檸檬汁(超小杯超心疼) 在風很大的地方拍了一大堆照片 劉海亂七八糟 太陽大的不像話 同學擺了充滿驚奇的表情和動作 四十五分鐘留下一百多張的倩影 偶爾就是來場驚喜 所獲得的遠比想像中的還要來得多 今天的心情 比昨天好一百倍 如果你自己一個人時,仍無法轉換自己的心情 不如試著開口邀約同學、同事、朋友或者陌生人(?) 出去走走,曬曬太陽,聊聊天,放鬆一下 我想這也是另一種選擇。 fighting~ ps.我認真的覺得曬曬太陽,感受陽光,是很棒的一件事情! -- 此為拉板公用匿名ID ●● ●● 歡迎大家將自己想說的話寄站內信 ●● ●● _ _ShyLes,並註明是否要在文 _ ) _ " 附上自己的真實ID___ ˙ ︶ \ ︶ \ 未經同意轉錄此篇文章會被處永久水桶 ︶ \ ︶ \ ψmk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0.194
libratj:超級認同!!XD 05/27 22:07
hste:記該記的 忘該忘的 05/27 22:45
plishaccom:good 05/27 23:15
jackson:認同 05/27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