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otoyen (Mr.麻摳抖)
看板lesbian
標題[文章] 歧視同志的言論自由?
時間Wed Jun 8 19:30:58 2011
※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DxroxjE ]
作者: Makotoyen (Mr.麻摳抖) 看板: gay
標題: [文章] 歧視同志的言論自由?
時間: Wed Jun 8 19:27:5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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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同志的言論自由?
2011-6-07 22:39 ■張金權
517「國際反恐同日」剛過不久,但歧視同志的言行,還是不知不覺地在某些人的日常生
活中流瀉出來。
台北的西門紅樓是同志聚集中心,遠近馳名,但對某些人來說彷彿就是一個禁區。今天跟
一對男女逛西門,討論到要去哪裡坐坐,女的說:「哪裡都好,但不要紅樓。」我問:「
為什麼?」她接著說:「因為我老公是異性戀男人啊,他對gay過敏。」男的似乎是怕我
生氣,緩頰道:「我對香水過敏啦……」
這種場景有點像是:提議去中和華興街好不好,結果對方說「我對東南亞人過敏」;提議
去客家桐花季好不好,結果對方說「我對客家人過敏」;提議去茂林溫泉好不好,結果對
方說「我對原住民過敏」……諸如此類的回應。
每個人當然都可以擁有自己的好惡、喜歡接近什麼或不喜歡接近什麼的自由與權利。但是
,當這樣的厭惡形諸於言語或文字表達而外,對個人或族群造成傷害,就不能不討論這種
言論的正當性何在。
言論自由不該被濫用
很多人以為民主社會就是有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所以怎麼講都很自由。但憲法所保
障的人民基本權利,原則上具有「針對國家性」,拿來對付一般人是搞錯對象了!就算援
引憲法學上的「第三人效力理論」,也必須通過一連串論證及利益衡量的審查,不能率爾
為之。平等權最根深的意義是沒有任何人受到壓迫,因此,當言論是壓迫人的時候,便具
有平等權的疑義。美國女性主義法學者MacKinnon認為,忽略平等權的言論自由,只是優
勢者、有權者的言論自由。
德國廣播公司「德國之聲」的《歐洲新聞雜誌》節目(European Journal, Deutsche
Welle),曾採訪瑞典男性礦工,有關這個傳統上很陽剛的鋼鐵工業開始有女性礦工加入
的看法:「In Sweden, it's taboo to criticise gender equality, which maybe why
some prefer to leave the table, instead of talk to us about it.」(編者譯:在
瑞典,批評性別平等是個禁忌,也是為什麼有些人寧願在檯面下講,也不來跟我們談)部
分先進的歐盟會員國有《反歧視法》,清楚呈現所謂「言論自由」的界限。
成熟公民應接受異己
因為他們同時在乎平等權,同時在乎人不應受到壓迫,而非一味追求愚昧的「美國式言論
自由」。美國放任亂七八糟的壓迫言論充斥市場無法可管,論者往往拿出憲法第一修正案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這則不得立法限制言論自由的藉口出來擋箭,其實國
會並非無權為之,各種管制言論(例如性言論)的法律早也已經充斥美國法,他們只是在
面對歧視問題時,又刻意袖手不管了。
某朋友曾當面對我說:「你們gay都有一種香水味,你也有!一般男生都沒有那種味道。
」然後我就轉頭問旁邊的異性戀男生:「我用的是XX-Be或XX-One,很多男生也用這個對
不對?」他說:「對啊,我也用這款。」如此不就很奇怪嗎?明明就是同一款香水,為什
麼知道我是gay所以就對我香水過敏,在其他男生的身上就沒事?到底是對香水過敏,還
是對gay過敏?這種不高明的歧視言論,不攻自破。
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就是要與各種類型的人──新移民、原住民、老人、窮人、女人、
漢人、洋人、客家人、閩南人、非異性戀的人、不男不女的人、病人、身心障礙者──和
諧共享當下的這個時間與空間。本地社會距離這個理想還很遙遠。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教育小組與跨性別工作團成員,台大法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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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11.217.56
推 eere:推金金 06/08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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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ystemL:推第三人效力 德國的一般平等法就是基於保障弱勢族群免於 06/08 20:03
→ SystemL:被歧視以及維持生活所需 不因為他們的身份或特質而受到較 06/08 20:03
→ SystemL:差的對待 這部法律同時很強調差別待遇的"正當合理性" 也就 06/08 20:04
→ SystemL:是差別待遇必須建立在與人事物的本質有關並且是基於保護立 06/08 20:04
→ SystemL:場而為的(例如對一定年齡以上的老人限制其開車或操作機械 06/08 20:05
→ SystemL:即是基於保障老人和大眾安全) 06/08 20:05
→ SystemL:相反的例如租屋 餐廳或買賣等禁止同志參與則明顯構成歧視 06/08 20:07
→ SystemL:因為同志並不是構成無法履行買賣/租賃契約的理由 06/08 20:07
→ SystemL:另一方面 對於與"人"的本質有關的差別待遇會比與"事物"本 06/08 20:09
→ SystemL:質有關的差別待遇要來得更為嚴謹認定 例如假設某種族天生 06/08 20:09
→ SystemL:就帶有較其他種族高的疾病風險基因 也不能據以為差別待遇 06/08 20:10
→ SystemL:的理由(例如保險時提高保費或不准其從事某種工作) 否則即 06/08 20:10
→ SystemL:便是有科學根據 這種做法仍有"種族歧視"的嫌疑 06/08 20:11
→ wwuptt:舉單一的例子來證明群體的錯,這也是言論自由嗎? 06/08 22:07
→ wwuptt:「對~過敏」其實也是德國人口頭禪之一。台灣並沒有那麼糟. 06/08 22:12
→ wwuptt:當耳朵只能接收到負面語言時,那就什麼都糟了。 06/08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