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otoyen (Mr.麻摳抖)
看板lesbian
標題[文章] 何時可以自由揮舞彩虹旗?(卓耕宇)
時間Sat Jun 2 11:46:42 2012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602/34271685
蘋果日報
何時可以自由揮舞彩虹旗?(卓耕宇)
2012年06月02日
日前下班回家,逾六旬的媽媽看著新聞問我:她拿著彩虹旗替女兒出櫃,什麼是出櫃?我
回:坦然告訴別人自己的同志身分,就是出櫃。過去,有人形容同性戀的性身分認同是種
躲在衣櫃裡的不可言說,所以走出衣櫃象徵一個同志可自在面對自己的性傾向認同。但出
櫃或說現身,都是一個持續的歷程,有些同志選擇在家人親友前是隱身的,在熟識的朋友
前卻是出櫃的,這樣情境脈絡就是很重要的個人評估與考量,非關對錯。
然而出櫃有何意義?很多異性戀者會質疑:同性戀何以要出櫃?當個同性戀何必大聲說:
我是同志?自己家人知道就好何需出櫃?這樣的提問,或許可反思:日常生活中異性戀無
所不在地隨時出櫃著,宣稱自己是異性戀。例如:抱怨著婚姻家庭生活、聊著小孩的教養
、交換著婆媳過招的甘苦等等,這些不是每個人都面對的話題,卻都建立在異性戀中心的
基礎上,這何嘗不是一種看似理所當然卻充滿驕傲的出櫃。不是每個同性戀都需要冒著危
險在不友善的體制中出櫃,只是,當基本的公民權利都被性別盲政策給予徹底漠視,出櫃
,成為一種爭取合法權益的發聲。
社會肯定何須出櫃
當這個社會依舊是把同性戀當成是不合異性戀常理的邊緣,那麼再怎麼出櫃,這個社會還
是個恐同的大衣櫃。六色彩虹的同志友善旗幟,在朱慧珍女士的手上揮舞著,讓閱聽眾學
習到原來性別,就像彩虹的光譜般,多樣且絢爛。如果,這個社會都可以正向肯定不同性
傾向的人,不論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或跨性別,何須出櫃!不管是娘娘腔還是男人婆
的性別氣質,何須掩飾!猶記得校園裡掛著彩虹旗的彼時,學生留了一張紙條寫說:這讓
我有在家被看見的感覺。然而,社會提供足夠的友善與信任拿著彩虹旗替女兒出櫃嗎?
作者為基層教師,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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