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mokewolf:嗯,我的假設是,有那麼一個T,他很博愛交往過500個女生 01/03 23:40
→ smokewolf:其中有10個T跑去結婚了 比例0.1 01/03 23:41
→ smokewolf:其中有(10+10+50+80)個婆/不分/BI/異性戀 比例0.32 01/03 23:41
→ smokewolf:而且我討論的比例不是只有針對T/婆,是T與交往過的女生 01/03 23:43
→ smokewolf:我文內也沒有提到「婆會跟男人跑」這個結論,這是錯的 01/03 23:43
→ smokewolf:我也沒有提到結婚是錯的 01/03 23:44
那很抱歉,妳的假設根本性的不成立
妳的數據並不具有邏輯性和可推論的規律性,那就只能歸類為特例
特例在統計學上來說是不具有意義的
至於妳「想要表達」跟「表達」之間的差距,我也無能為力了......
※ 編輯: allambiguity 來自: 61.63.97.193 (01/03 23:55)
→ smokewolf:所以你是在回應我?還是在罵那些成天說「婆會跟男人跑」 01/03 23:50
→ smokewolf:「結婚就是背叛同志」的那些人? 01/03 23:51
姑且不論妳是不是那些人
我是在「討論」,針對我有異議的部份提出反駁與質疑
※ 編輯: allambiguity 來自: 61.63.97.193 (01/04 00:01)
→ smokewolf:嗯,我的假設是:和T交往的女生中(包含TP...)跟T相比 01/04 00:24
→ smokewolf:而你看成:和T交往的婆中跟T相比。是嗎? 01/04 00:24
不是,我只是就妳立論的邏輯謬誤提出問題
→ smokewolf:而且推論出的結果就僅僅是「有些女同志會結婚」沒錯啊. 01/04 00:24
→ smokewolf:「和婆交往過的女生結婚的比例,和婆相比,比例較高」 01/04 00:24
→ smokewolf:這句話也是成立的,推翻你文中提到的那個奇怪的都市傳說 01/04 00:25
我引述一下妳在2010/01/02 05:00:20 po的文章 (雖然妳已經刪改了)
雖然沒有詳細的文獻記載,沒有健全的資料庫可以查詢,
我們還是可以得出
「跟T交往過的女生,比起T來,走入婚姻、生下孩子的比例較多」
這個事實。
還是我應該要換個方面想
因為這個T很會交女朋友(可以假設這個T交了500個?)
所以她交往過的女生 (n>1) 比起T (假設T=n)走入婚姻、生下孩子的比例較多?
XDDD
很抱歉,這還是不成立啊
妳應該也聽過另一個拉子都市傳說:「X比T搶手,所以根本不愁沒對象。」
(X可以是婆、不分、雙性戀等等所有性別光譜上努力美麗著的人兒!)
一定可以找到一個X來平衡一下數據的啊 XDDD
→ smokewolf:我很納悶這些話到底帶給T什麼好處? 01/04 00:25
推 oooshong:推文中 妳的發言就是典型的沙文主義 XDD 01/04 00:42
推 buderM:我很納悶這些話到底帶給T什麼好處?<<這句話真夠沙文的了 01/04 00:58
→ smokewolf:原PO說「完全以T的利益來發表」,那我問利益在哪,沙文? 01/04 01:01
推 buderM:可能我的意思不夠明確,我也認同o大說的,你的推文就是典型 01/04 01:02
→ buderM:的沙文主義,最後那一句是綜合所有推文裡最沙文的一句話了 01/04 01:03
※ 編輯: allambiguity 來自: 61.63.96.68 (01/04 11:17)
推 lachrymose:好經典的結論XDDD 敏感脆弱的小女生好大的口氣XDDDD 01/04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