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zmanda:不如取外籍新娘來打發父母,這句話感覺就是把外配當生子 06/25 02:25
另外,關於判的太重的想法..
我是覺得
那個板規一向是在管歧視LGBT的人,自然會把規範設的很嚴,
無果要從修改板規著手,就請各位高手繼續討論了...
※ 編輯: Hunton 來自: 140.112.225.215 (06/25 02:26)
→ Szmanda:機器,反而因為大家都這樣講被覺得不算歧視 06/25 02:26
→ Szmanda:這種"大家都這樣講"、"我看到的就是這樣"不也是一般人對 06/25 02:26
→ Szmanda:同志的態度? 推你一把 06/25 02:26
推 xoka:推 06/25 02:29
推 bettordoe:不曉得有沒有讀法律的人可以解釋一下,如何判定犯案動機 06/25 02:30
→ bettordoe:假如無心之過是可以客觀判斷的,那或許可以就此改起 06/25 02:31
推 evilqueenbee:agreed 06/25 02:31
推 liberty409:推 06/25 02:42
推 Cuthalion:推 06/25 02:43
→ dogora:我覺得最大原因是因為一開始就把外籍婚姻放在仲介上面 06/25 02:47
→ dogora:一開始就是一樁帶有交易性質的方式.. 06/25 02:48
推 saosao:冏 先前我一直以為只要是外國人就叫外籍新娘說 >"< 因為很 06/25 06:29
→ saosao:少聽到"外國"新娘之類的詞,也不會特別覺得外籍有分哪國, 06/25 06:30
→ saosao:沒想到原來還有這樣的差別=口=!! 真的是看拉版長知識 @@! 06/25 06:30
推 wjp:推 也推S板友 06/25 08:42
推 SoulsTouch:推~即使原為刻板印象下的無心之語,但越辯越有歧視之感. 06/25 08:45
推 xiaoyu557: 06/25 11:24
推 codykey:推你 06/25 12:39
推 berryCullen:推!這時要去看"不要叫我外籍新娘"!要稱新移民。。 06/25 12:40
推 Ookamiuei:推 06/25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