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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你曾說過,當初開始追求我,是因為我的個性裡有難馴的一面, 極具挑戰,能讓「不乖」的我,乖乖地讓你牽著手,當你的女朋友, 是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 我皺眉納悶,那算什麼追求的理由?你既非「關公」,我更非「胭脂馬」, 因為個性難馴所以愛了?真是不倫不類! 但是,不得不承認,戀人間,常因對方而更瞭解自己。 透過你,我才發現自己並不是那麼「品學兼優」,不再是父母最孝順的女兒, 不是老師最讚賞的學生,更不是老闆最喜歡的幕僚。我,真的很「不乖」, 不喜歡別人指使我做事,更討厭別人管著我,我一直在做自己的主人, 想要什麼就要什麼,且內心深處隱藏任性與離經叛道,就像甄嬛傳裡的皇后, 表面上看起來母儀天下,最識大體顧大局,但心裡仍有著不為人知的「心機」 與陰謀。 呃,扯遠了,總之,我這個被你發現後來自己也明白個性不太乖的我, 最近做了最「溫馴」的事,就是每天吃水果。 不愛吃水果的我,常常忘記這世界上有水果這種食物,但謹記你的叮嚀, 每天都吃著各種水果:早餐也許是一顆削了皮的綠色奇異果或一根黃色 剝了皮的香蕉;傍晚有時是一顆綠色蘋果有時是很多顆紅色小蕃茄, 總之,每天都安排與水果見面。而水果攤也成為下班後散步的目地, 甚至,辦公室團購成箱的鳳梨,我也分到一顆。 粗粗硬硬的鳳梨,就這樣讓我提回家,回想母親俐落殺鳳梨,去頭去尾, 厚厚外皮順著圓胖的鳳梨體一片又一片割下,嗯,吞一下口水, 鳳梨讓我覺得好酸。 面對從辦公室帶回來的鳳梨,我舉著菜刀的手,不知該如何落刀, 半晌才下刀。咦,其實不太難嘛,鳳梨順利的被我去了皮,再分切成小片, 裝在盤子上,看起來新鮮美味。(但明天再吃嘛!) 這時才猛然想到,這該是我第1次殺鳳梨,為了自己、為了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82.206
liloner: 05/23 10:00
liebepipi:健康才會幸福! 05/23 16:27
jc13:為了自己、為了你 05/23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