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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七:禁止使用注音文 本文:用國字表示 但書:表達方言或特殊發音無中文字可使用者才可使用注音文 既然有版友提到法條的解釋方法,在下就來試圖解釋一下: 文義解釋: 表達方言可以使用,所以可以用注音文 目的性解釋: 例外之所以存在,乃因方言某些字真的有中文書寫無法表達之處方容許之。 本於例外從嚴的法理,若有中文可以表達的方言,仍應以中文表示方為妥適。 法律的解釋方法本來就是一種論辯,一種價值選擇,每件事都可以推衍出肯定否定之說, 一切只看你採哪一說。法條的涵攝,本來就是以個人經驗為基礎的價值判斷,「下定義」 本來就是一件很主觀的事,根本沒有絕對的答案,更沒有絕對正確的版規解釋方法。 那誰說了算?立法者會有自己的細部解釋,但也往往被執法者的價值判斷取代;法條沒辦 訂得太死,拉版版規由執法者來判斷,暫時以執法者的詮釋作為詮釋,也是不得已的事, 這是因為我們沒辦法在某個案例發生時都來版眾投票決定。 「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是法官的職責,在拉版,我們把這個職責託付給版主,這是我們 之所以選舉版僕的理由,由她們替我們管理,讓她來認定版規的適用,我覺得沒什麼不對 ,這也是公意政治的基礎運作之一。 然而版友說的微罪不舉,也確實有討論空間,是否應該因為一個注音文刪掉整篇文章?我 們版眾就像是立法者,當我們對這管理規範有所不滿,展開良性的討論,俾使日後能有修 訂法規的動作,這是一個很正面的方向,如果這位版友您能夠增訂出一個令人滿意的方案 ,並且獲得共識,小妹樂觀其成。 基於同鄉情誼,在下仍有以下想法想告訴發文版友: 某些台語字確實可以用中文表達,那是因為語源本來就來自表意文字;現在很多學者在替 台語找正字,但目前台語並沒有辦法「完全」以表意文字來表達,我想這大家都沒有異議 。 版友爭執的「年輕人」一字的台語, 認為寫成「笑年ㄟ」(原文如此,因有必要引出)就叫方言,所以就可以符合版規七的但 書。請問這個字是什麼方言? 把中文拿來當表音文字,卻遺忘中文有個強大的表意能力,而表意能力正是我們漢字文化 圈首重的部分,不然何必用中文字,全部寫注音文不就好了?這樣根本不是正確的方言, 更遑論適用但書。 「年輕人」正確的台語表意文字你可以寫「少年家」、「少年人」、「少年仔」等等,當 你覺得你想到的台語字「ㄟ」寫不出來,何不換其他字表達?我相信一個25歲以上,熟悉 台語的台南人不至於一個替代字都想不出來。不然你就寫siàu-liân-ke,siàu-liân- á,用拼音文字來表達,現在網路字典多的是,一輸入就幫你轉換。如果您是以中文為母 語,只會零星的台語,小妹在此說聲抱歉,然而如果您是以台語為母語,在下希望您多尊 重台語這個語言,不要隨便亂用中文來拼音表示,毀掉台語正字表意原本的意義。 版規的例外是為了寫不出來的台語字而存在,而不是為了寫得出來的台語字存在。 這段話說得重了些,注音文之所以被禁止是本於對中文的尊重,還有對發表在大眾面前的 言論的自省和自我管理,我只是希望,如果您認為您是在使用台語,請也正確地使用台語 。
eere:原來我們一直都忽略中文字強大的表意功能(汗) 受教了 11/25 14:38
※ 編輯: Herzen 來自: 61.228.205.186 (11/25 14:44)
smokewolf:推正確的台語表意文字,懂台語的人就看得懂。 11/25 14:48
smokewolf:不懂台語的看注音也看不懂。 11/25 14:49
yape:也不是每個人都學過注音~ 11/25 15:59
fapt::3 11/25 17:07
saosao:大推這篇!! 死不認錯的硬凹真的很難看 = =!!! 11/25 23:13
dogora:推! 感覺原po像是因為惱羞才會假借對版規質疑的名義… 11/26 00:02
s3330303:如果對於不同的聲音都用硬凹來說難看的話... 11/26 00:31
s3330303:這個版還真的是沒有美麗的聲音啦~ 11/26 00:32
hanney:.......................................(被小沿貼封口令) 11/26 07:57
letdown1101: (幫樓上和自己推) 11/26 11:05
s3330303:其實我不太懂樓上兩位公開表達被封口然後推文的意思是在? 11/26 11:58
s3330303:表達贊同"siàu-liân-ke"可以用這種方式PO文章就對了? 11/26 11:59
letdown1101:因為我們正在著手進行討論案,多說無益,推文表贊同 11/26 12:02
letdown1101:另外推文沒有所謂「公不公開」 11/26 12:02
letdown1101:還有請勿隨意臆測他人推文的點在哪,那沒意義 11/26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