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aomiao (阿苗)
看板lesbian
標題Re: [其他] 求救 主管太過分 試圖強暴我女朋友
時間Wed Dec 9 20:44:33 2009
建議把實際清況再描述清楚一點,
法律的構成要件差一點就差很多。
這也不是小事情,花點錢請個律師吧。
或是向檢察官提起告訴,免錢的。
而且到地檢署就不用怕少數不肖鴿子吃案。
※ 引述《reset2008 (有什麼不可以)》之銘言:
: 我女朋友是T 我是P
: 但我女朋友算是娘T
: 今天他公司聚餐
: 主管趁機一直灌她酒 朋友如果要阻止就會被威脅被炒魷魚
: 而且他主管一直罵他 我最瞧不起你們這些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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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罵什麼?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或是誹謗。
: 你長的真的很醜 真的很爛
: 這種語言傷害
: 因為我不得參予 所以我無法保護他
: 而我也一直在旁邊等他們結束
: 但才一轉眼 他就被逼上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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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逼?有用強制力嗎?這裡可能有強制罪的問題。
: 我馬上要求另一位同事跟我說主管家在哪裡
: 到他家之後狂按電鈴敲門
: 過了許久才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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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期間你女友有試圖離開該屋,但被主管阻止,那主管可能構成私行拘禁。
: 而我看到的事一絲不掛只穿一條內褲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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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穿內褲"這件事情本身是不犯罪的,
但是主管的其他言行舉止有可能有性騷擾的問題。
: 我馬上衝進去找我女朋友
: 他正躺在她床上 但是還好衣著正常
: 而我馬上問他有沒有怎樣
: 他說沒有 主管就很生氣的馬上趕我們走導致我們包包襪子外套皮包都沒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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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去找檢察官,一定不能說沒有怎樣嘿。
至少也要清楚敘述到底有多不舒服多噁心。
: 請問要怎樣才能定這個主管的罪!!
: 他既然在車上說 我就看你接下來怎麼做
: 有沒有搞錯!!!! 還好我女朋友躲得很遠 躲在床的一角 沒有被怎樣
: 但是我覺得還是太過分了!
: 請求板上的大大幫我想辦法 !!!
: =
我不是大大,無法幫你想太多辦法,最好還是讓專業的來。
今後你可以開始用錄音筆蒐證。
錄音筆選好一點的,最好選可以一鍵開機錄音以對付突發狀況。
跟主管對話的時候情緒也不要太激動,
免得到時候錄到的都是自己人的大吼大叫和喘氣聲。
注意一點,錄音證據一定要自己錄好之後才交給檢察官。
如果到時候對方抗辯說是檢察官指使你錄音(尤其是電話錄音),
那該證據有可能就會被排除,不能用了。
總之就是要"自發性"的錄音蒐證就對了。
少跟該主管單獨相處。
另外,要跟媒體踢爆也可以,不過踢爆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而且到時候水果記者會把重點放在你女朋友(女同性戀)上還是豬哥主管上,
也很難說。
要找媒體就要有承受一些社會壓力的準備,這個社會不是永遠同情受害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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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xiaomiao 來自: 140.112.4.235 (12/09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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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othing0000:加油!! 別讓對方食髓知味~ 12/09 22:27
推 esasin:推最後,媒體在性騷擾事件是兩面刃,受害一方常是被傷更深的. 12/09 22:56
→ esasin:錄音可先從外圍的人開始錄,就是當天在場的人,再錄加害者. 12/09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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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ttydu:好噁心的主管 12/11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