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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得先聲明,如果在這篇文章中有提到特定人的帳號, 是為了方便指出特定文章方便讀者參閱的關係(因為我不想用文    章代碼那太麻煩了我記不住),並不是要找誰單挑或是吵架。這    篇文是觀念溝通的性質,如果有不同意見也非常歡迎批評指教,    畢竟我不是完人,勢必會有盲點。而「同志」一詞,我泛指LGBT IQ等酷兒。 我個人認為hannessy在本串的回文特別值得討論。因為文中 的觀點十分特殊。為了討論方便,我先整理一下我所理解的hannessy 文章,以避免誤解:(已把原文和部分推文附於本文末,請參照) 首先開門見山指出結論,以自身經驗推論認為台灣還算是對 同志友善的。接著提出約莫十年前連出櫃都很令人煩惱,而現今 女同志不再那麼煩惱出櫃,而是比較多注意到被歧視的問題。並 且從而將女同志劃分為兩個世代。 接下來提出觀點,認為社會觀感已經不再像從前一般負面。 這個世代的主要任務是要讓異性戀者對同性戀者的接受度更高。 然後話鋒一轉,提出了同性戀者正在對異性戀者進行思想強暴的 主張,主要理由是異性戀者有其既定觀念,如果同性戀者強迫異 性戀者要改變他們的想法,就可稱為思想強暴。並且在同段落中 提出了對於社會運動的漸進主張,認為應該由接受→認同→友善。 為了佐證其推論,hannessy提出一個例子:如果一個T(為了 方便溝通,我使用這個女同社群中相對有共識的語彙)去應徵服 務業時沒有改變他平日的打扮,不願淡妝短裙,老闆第一印象零 分,所以會得不到工作。而這個T之所以得不到工作,是因為他不 願配合社會觀感。如果這個T可以尊重和包容異性戀者的想法,那 麼他就不會覺得台灣對同志不友善了。 最後hannessy呼籲眾人,多多尊重和包容有不同想法的異性 戀者,別再對他們進行思想強暴了。 為了釐清重點,在此先澄清一下一些用語的意涵。 首先,一般人常認為「歧視」和「厭惡」是同義詞或意義相 近,但這是錯誤的。「歧視」的意涵,是指對於他人為與其能力 無關的負面差別待遇。白話點說,歧視就是因為你是某某種類的 人,所以我不給妳應有的待遇,而非妳沒有這個能力享有這個待 遇。因此「歧視」與「厭惡」並非同義詞,甚至也不一定有因果 關係。 舉個例子,很多人都喜歡貓狗,給寵物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住 最好的,定期帶去化妝美容。然而卻不准許貓狗自由外出散步、 自由尋覓交配對象,甚至時間一到就送去閹割。貓狗有自由散步 的能力,也有自主交配的能力,但是飼主卻因為貓狗屬於動物類, 因此限制了他有能力享有的待遇。因此,飼主雖然很喜愛他的寵 物,但是在不准自由散步和交配這事項上,的確是對貓狗不折不 扣的歧視。 再舉個人的例子(純屬虛構):某100公斤聲音甜美的女子 去應徵陰森購物的接線員,但面試主管卻不喜歡胖子,就算這位 女士聲音甜美應對有節絕對有能力當個稱職的接線員,還是不給 他這份工作。這個時候,歧視就產生了,但不是因為面試官對胖 子的厭惡感所以我們說他有歧視,而是因為他對求職者做出與其 能力無關的差別待遇。反過來說,如果一位男性去應徵當胸罩廣 告的模特兒,面試官拒絕錄取該男子,那麼(依一般經驗,沒有 不尊重跨性別者的意思)在這種情況下,不能說有性別歧視,因 為面試官不錄取該男子,並非純因為他是男性,而是因為他沒有 能力當個稱職的胸罩模特兒。 對於歧視的誤解,往往使討論和思考像糨糊一樣黏成一團。 常有種誤解認為「歧視」他人屬於「思想自由」的範疇,然後因 為人應尊重他人想法且法律亦不可管制思想,推論出對於「他人 對自己的歧視」也應該給予尊重與包容。這樣的謬誤來自於不知 道「歧視」的本質是與能力無關之「差別待遇」。既然是差別待 遇,就不會是單純的思想,而一定有形諸於外的「行為」。光是 用腦子想是不會產生任何歧視的,一定是在外部出現了侮罵、暴 力、拒絕給予職位、限制法律上權利......等行為,才有可能是 「差別待遇」。以胖子應徵陰森購物的例子,假若主管今天十足 討厭胖子但還是因為求職者能力傑出而給予他工作機會,就算面 試官心中每天都暗自默想胖子應該下地獄,在這個面試事件中我 們沒發現有任何歧視。 有了上述的基礎之後,我們可以很容易就了解,「歧視」不 是思想自由,而是屬於「行為自由」的範疇。雖然思想(通常即 厭惡感)常與歧視行為伴隨出現,但兩者之間並無因果關係,只 是相關性很高而已。箝制他人令其不准有某種「想法」是不合憲 的,然而在特定條件之下令他人不得有某種「行為」則是憲法精 神所許。 另外一個現象是社會運動中的搭便車理論。舉個例子(純屬 巧合):某個F國的總統職務本來是世襲制,並沒有全民直選。在 推動民主化過程中,大部分的國民並沒有參與任何要求總統直選 的活動,甚至其中一部分人還宣稱F國並不需要總統直選制度。但 是在民主化完成之後,全部的國民不管當初是否曾為社會運動付 出努力,都一體享受總統直選所帶來的好處,包括那些宣稱不需 要總統直選制度的人,甚至有些原本反對總統直選的人最後靠著 選舉當上了總統。或者在R國的伴侶法推動過程中,一些同志完全 沒有付出任何的努力,只是靜靜的等待,甚至反對高調的爭取權 益,最後也會一同享受到伴侶法的好處。這種情況就是所謂的搭 便車。搭便車對於社會運動其實有好處也有壞處,但是太多人選 則靜靜等待搭便車時,確實是會削弱整體社會運動的力量。因此 搭便車與否是個人選擇,但是如果呼籲別人一起來搭便車,最後 導致的結果就是沒人開車,大家一起留在原地。 接著,我在此提出一些關於hannessy文章的評論。首先,將 台灣女同志概分為兩個世代的說法是極其粗糙的。第一個最顯而 易見的問題就是:劃分的標準為何?還在煩惱出櫃問題的就是第 一代女同志;已經感受到歧視問題的人就是第二代?這顯然行不 通,因為有很多同性戀者同時都感知並且煩惱這兩個問題,難道 要說他們是一加二代嗎?或者要用年齡區分?這顯然也行不通。 我沒看到關於女同志世代說的論證,都是「我覺得」而已。 既然世代說無法成立,那麼其後主張的「我們這個世代應該 思考如何讓社會更接受同志」更是沒道理。同志平權運動的目的 從來不是要讓社會「對同志有更多好感」,而是要「消弭」一切 基於性傾向/性認同而生的「歧視與汙名」。讓這個社會對同志有 更多好感與消弭歧視汙名之間,是手段與目的的關係。如前述, 內心厭惡感與歧視有高相關性,而無因果關係。單純消滅厭惡感 並不能保證歧視也隨之消失。因此,意圖使社會對同性戀接受度 更高只是一種手段,消弭歧視與汙名的手段,並非目的本身。 而hannessy的文章主張同志運動的目的就是讓社會對同志接 受度更高,是一種把手段目的化的說法。此種觀點的危險性在於: 可能出現為了保證手段的達成,反而危害了目的。 舉一個過度重視手段而妨礙目的達成的例子:多和情人接觸 被認為是保全愛情存續的一種方法,因此熱戀中A和B辦了亞太手 機門號,想要多多聯繫保持戀情熱度。但是最後卻因為A每天堅持 不論再累都要講兩個小時的電話,搞得兩人漸漸無話可說(可聊 的都聊光了),B也因為下班後還要硬撐著快閉起來的眼皮講電 話而心生不爽,最後亞太分手機的魔咒果然實現了。 我想各位已經可以發現,在上面的故事裡,維持戀情存續是 目的,而講電話只是一種手段但是因為A將手段目的化,把講電話 本身視為必須堅持達成的目的,最後反而使真正的目的無法達成。 我認為hannessy所言「使社會對同性戀接受度更高(更有好 感)是同志平權運動的目的」是手段目的化,並且會危害到同運 真正目的的達成的理由在於:為了不受到異性戀者的排斥,而去 迎合、順從異性戀者建構的價值觀,將會幫助加深同志所受到的 歧視與汙名。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死T和C貨。在異性戀者建構的「男人要像 個男人,女人要像個女人」價值觀下,太陰柔的男性和太陽剛的 女性通常是不受異性戀者歡迎的。部分的同性戀者覺得「我們不 要讓異性戀者覺得同性戀都很奇怪、很不能適應社會規範、是怪 胎 」,並且抱持著「只要他們對我們有好感,就不會再有歧視 與汙名了」的想法。因此這些同性戀者也開始主張男/女人就是 要像個男/女人啊。並且認為異性戀者對同性戀者的汙名與歧視 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因為一些同性戀不願意順從異性戀者對外表的 規範,因此開始疾呼:請你們配合社會規範吧,別再這樣堅持展 現自我形象了。看看我,穿窄裙化妝就可以找到好工作耶,這樣 多好啊。你們別再抓頭髮穿褲裝去應徵了,這樣會害老闆對所有 的同性戀印象都變差,也會害到我。甚至,異性戀者看到同性戀 社群中有這樣的呼聲出現之後,就順著這樣的說法主張:看吧, 你們同志圈中也是覺得這樣不男不女很奇怪,人家就可以好好的 當個不討(我)厭的同志,那你們這些怪胎為何辦不到?從而, 好Gay/壞Gay的分別出現了,可以配合異性戀價值觀的同性戀就 是好同性戀,不能配合的就是有問題的同性戀。於是死T和C貨於 焉誕生,不只異性戀討厭,甚至連部分同性戀都不能理解為何有 人就是不能穿裙子,為何有人就是那麼娘。因此這樣盲目的順從 既有的結構,反而加深了對於弱勢中的弱勢的汙名與歧視。 講得清楚一點,就是配合/順從異性戀建構出的價值觀,固 然可以使某些可以輕易配合的同性戀避免被社會排斥,但是對於 另外一部分無法配合的同性戀者而言,同盟者對敵人的順從會變 成一場災難。因為順從者很容易在某些時刻變成結構共犯。例如: 有個國中老師是女同志,但是因為平常一副異女樣,化淡妝穿短 裙樣樣都行,所以同事大多不知道他是同性戀,就算有知道的, 也不太排斥他,因為他看起來真是一點威脅性都沒有。有天有個 小T學生來向該老師訴苦,說他因為很討厭穿裙子所以夏天都穿運 動短褲進出校門,時常被教官盯上,導師都覺得他是壞孩子,同 學也因為他拖垮班上秩序競賽成績而排擠他。 如果按照hannessy的論點,那位女同志教師應該要告訴那個 可憐的小T:妳要配合學校的規定啊,在學校規定改變之前妳都該 遵守這個規矩。並且請小T參考老師的做法,除了乖乖穿裙子之外 偶爾還打扮一下吧,這樣會更受大家喜愛唷。老師也是女同志啊, 老師做得到妳也做得到!最後小T可能只能獨自痛苦,而老師成為 眾人眼中的模範同志教師。 此時,該老師反而變成壓迫學生的共犯。硬性要求男學生穿 褲子女學生穿裙子是完全沒道理的,因為下半身穿什麼並不影響 學習的成效優劣,也跟是否為好孩子毫無關聯。但是老師為了維 持好Gay(或異女)的個人形象,非但完全沒有勇氣幫助弱勢的孩 子爭取該有的權益,甚至反過來壓制學生。因為這位老師是以「 讓社會不討厭同志」為目的,反而完全損害了「消弭歧視與汙名」 的終極目標。 被壓迫者去迎合社會觀感(意即順服主流價值)是一種很容 易被接受的行為。因為這樣的手法在改善個人處境方面,是非常 有效用的。但是基於不反抗而得來的空間,充其量只是權力者的 施捨。哪天你不合他們心意了,馬上就會失去原有的待遇。與固 有結構共謀,無法促進整體環境的改善,只是在進行一場個人的 加分秀,並且以他人被減分為副作用。最終在掌握好Gay/壞Gay 分數的,還是握有權力的異性戀者。同志們沒一個能逃脫被宰制 的命運。 我們還必須認識到:結構的改變並非一朝一夕而成,也並非 依靠神蹟完成。而是因為許多微小的個體的努力(無論集團戰或 游擊戰)才得以成功。以女性裝扮為例,若非幾十年來有許多女 性大學生勇於挑戰社會對於女大學生造型的想像,現在的女大學 生恐怕還是要綁個民國初年的北大女知青雙辮。若非幾十年來不 斷有女性在日常生活實踐穿褲裝,我們現在可能還是得天天穿裙 子不然就會被叫男人婆。若非生活中不停有外型、裝扮異於傳統 女性的女子出現,偶像劇中可能還不會出現像楊果這樣的角色。 對於女性外貌的規制能夠逐漸放鬆,正是因為長期以來許多微小 個體不斷在體制的縫隙中嘗試突破,以游擊戰的方式漸漸鬆動了 原本僵固的規範。以為既有結構會在內部成員未提供任何刺激時 就自動發生新陳代謝,作夢可能比較快。如果沒有人曾在體制的 縫隙之間給予僵固的結構一些刺激,那麼舊有的價值觀就會因為 沒有新元素的加入而不停複製。 我們現在都是搭著前人的便車,才得以享受更多的服裝自由。 而這樣的服裝游擊戰並非過去式,而一直會是進行式,直到每個 人都能自由自在呈現自己的外貌為止。所以搭便車也不是過去式, 而是進行式。要不要進行日常生活中的抵抗純屬個人自由,我完 全無意干涉,也不應干涉。不過一面搭著便車一面要求現在開車 的人要好好自我審查一下,會是非常阻礙改革的。 想像一下,如果張芸京先接受了hannessy這樣的想法,認為 應該先符合該行業的規範再去應徵,那麼他就應該在參加比賽之 前先自我審查自己的外型是否符合女藝人的規範。於是他會選擇 把自己改造成腰束奶膨的典型女藝人類型,或至少不要這麼T模T 樣。於是現在的我們就會失去了一個外型有跨性特質的明星,少 了一個衝擊社會觀念的機會,更不用說藉著張芸京的出道讓許多 人接受原來女生也可以這樣打扮。是不是非常可惜呢?如果沒有 一些個體開始思考女人為何沒有投票權,並且由個體開始行動爭 取投票權,進而引發後續的社會變化,那麼我們今日能不能在網 路上嘴砲還未可知呢。所以hannessy在wilma0621的文章底下推文 認為挑戰既有規範的人都是自以為先烈的說法,會不會有點得了 便宜還賣乖? 因此,我反對將「讓社會接受同志」當成運動的目的。更反 對將「歸順異性戀固有價值觀」當成實踐運動的方法。讓社會降 低對同志的厭惡感只是要去汙名去歧視的一種手段,並且只是許 多手段之一。討好固有價值觀很容易成為既有結構的共犯,被舊 有價值體系收編成為共謀者,而使消弭歧視與汙名永遠無法達成。 接著討論hannessy所提出的「思想強暴」部分。何謂思想強 暴在文章中並沒有說明得很清楚,所以我個人理解為「強迫他人 應該接受自己的主張」。前文已經說明過「歧視」並非思想而是 行為,要求他人不可歧視,是干涉他人行為而非干涉他人思想。 人的思想自由不可干涉,人人都可自由選擇是否厭惡同志。同運 者從未要求、不可能也無法要求社會大眾一定要覺得同志好可愛, 同運的訴求都是在拒絕歧視與汙名。因此現今同志運動所主張的 「拒絕歧視」這個主張本身,並不會產生hannessy所宣稱的思想 強暴問題。至於在去歧視的過程中,所推動的相關理念知識的宣 傳是否屬於思想強暴,容後再敘。 接著是hannessy提出的社會運動三階段:接受→認同→友善。 這其實很難討論,因為原文並沒有說清楚這三個名詞的定義各是 什麼。因此我只能就自己的理解提出看法。我將hannessy所說的 「認同」理解為「identity」;而「接受」我理解為「認識到同 志並非道德上可非難者」;「友善」我認為是日常生活實踐的層 次,能與同志無惡意的共處。 我認為「使社會大眾認同同性戀」根本是不必要也不可能達 成的階段。如果hannessy文中說的認同就是identity,那我們怎 麼可能讓異性戀有同志認同呢?如果異性戀有同志認同,那他就 不再是個異性戀了。同志運動的目的從來不是要把全世界的人都 變成同志,也不可能做得到,因此,「認同」不會是同志運動的 任何一個階段目的。 至於「友善」和「接受」,本質上就是前述的「消除大眾對 同志的厭惡感」的一種。而前面已經說過為何我不贊成將博取異 性戀者好感當成同運目標的原因了,此不再贅述。 接著我想以上述分析為基礎,討論一下由hannessy率先提出 而在本討論串持續爭議的T應徵服務業的故事。並且在這段分析中 一併提出我對wilma0621在本串兩篇文章的看法。附帶討論在社會 事件中常見的怪罪被害人現象。最後是對於何謂既得利益者的再 澄清。 手腕好痛,明天再來打續篇。請各位不吝批評指教!希望板 上潛水的高人也能一起交換意見。 ============以下hannessy原文以及部分修文、推噓文================== ※ 引述《hannessy (V˙S˙O˙P)》之銘言: (前篇好文恕刪,這篇是很長的囉唆文,不耐者請←) 個人的觀感:台灣還算是對同志友善的。 沒有什麼對照組, 只是單就自己平日身處於異性戀體系 小小的個人想法。 但,這個話題,應當是要認真的來思考一下的。 首先來看莫約十年前的LES, 大家煩惱的是如何跟身邊的親朋好友任何跟自己有關聯的人,平安的出櫃; 現在這個問題當然還是存在,但在社會風氣接受度普遍略有提高之後,衝擊小了很多。 於是兩個世代出現了不同的問題,(過去的就先不提了,我們先向前看就好) 現今的問題比較多是:我______覺得被歧視了?為什麼________讓我有歧視的感覺? 為什麼_____要被改正、輔導? 在此何必要提古早LES們的問題出來? 因為在我覺得,以前,連一步,我們都很難踏出, 而現在,好不容易,我們踏出了一步。 在社會觀感好不容易改變了一點之後, 或許要怎麼讓異性戀們對於同性戀的接受度更高,才是這個世代必須思考的問題, 但,我覺得我們一直在強暴異性戀。(為了這句要被噓爆也沒關係) 同性戀的我們,一直在強暴異性戀們的固有思想及既定觀念。 (用這個詞,是激烈了點,但就詞意上,是我想表達的) 在我們心中,同性戀沒有所謂的不正常, 可至少近五十年來,台灣一直是以異性戀為主流的社會, 私以為想要爭取好的社會觀點,不應是好不容易有所進步之後再以硬性碰撞的方法, 或許以:接受→認同→友善 這樣的步驟會不會比較理想? 如果連被接受都有困難,何來的認同的態度和友善的表達? 舉個例來說: 我在某服務業應徵,我很堅持自己頭髮要抓的有型,堅持不願裙裝淡妝, 在老闆眼中,我是個配合度極差,連公司要求的形象都無法完成的同性戀, 第一印象都零分了,管你心裡有幾千萬分想要做這份工作? 試問,如果今天換作自己當老闆, 你會接受一個配合度這麼低的員工嗎?更別提他是不是個同性戀了。 別再說為什麼我們要被迫迎合社會觀感, 除非你今天可以做到離群索居,可以找到自給自足的桃花源, 別再說誰需要被輔導被糾正被改變, 試著去思考原因,學著尊重和包容有著不同想法的異性戀, 因為社會上還是有很多的異性戀,對於我們給予了尊重和包容。 不要再強暴他們了,異性戀好可憐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28.153.242
hipchan:不要再強暴我們了,同志難道就不可憐? 04/10 23:12
kidland:同志必備美德:知足惜福、心存感恩、逆來順受、忍氣吞聲。 04/10 23:39
ymit:反串文?! 04/10 23:43
vango831018: 04/11 00:22
belongnight: 04/11 00:33
xoka:你沒受到歧視對待 並不代表整個環境就算對同志友善 04/11 00:36
vango831018:這就是所謂站著說話腰不疼吧 04/11 00:42
aacol:有些行業本來就比較要求服裝形象 要做就要有一點程度的配合 04/11 00:47
aacol:個人覺得你並沒受到真正歧視對待 所以也才能這樣說 04/11 00:50
hannessy:沒關係,個人意見,敢寫就不怕被噓阿XD 04/11 00:56
hannessy:文中只是舉例,我在應徵服務業時,的確沒有被刁難過 04/11 00:58
hannessy:因為我確認過自己能夠符合該行業的形象要求才會去應徵。 04/11 00:59
belongnight:因為你沒有被刁難過 你就覺得其他人被刁難有問題? 04/11 01:03
belongnight:至於行業的形象 難道不是一種刻板的塑造? 04/11 01:03
belongnight:妳可以符合那個行業的形象固然很好 04/11 01:04
belongnight:但是也不該批評其他人以自己的形象去挑戰那個行業 04/11 01:04
wulat:好無聊的文章 04/11 01:11
SystemL:該被檢討的是那些對我們不合理要求的主管上司或內部制度吧 04/11 01:18
Vicky1016:什麼東西..... 04/11 01:34
hannessy:無聊還能引起討論串,也是不賴~ 04/11 01:57
jajoy:推 t被討厭真的要檢討自己 太過招搖 04/11 07:56
gaultter:T不招搖阿...在路上看到帥T一整的開心 工作認真比較重要 04/11 09:42
saosao:推,事情不能只由單一面向的觀點來看 :) 04/11 10:36
belongnight:所以穿迷你裙被強暴也是招搖活該被強暴囉? 04/11 13:29
belongnight:踢這麼招搖不懂得偽裝 被辭退、吐口水也是活該 04/11 13:29
belongnight:這種理論我真是第一次聽見 有趣。 04/11 13:30
HHH3:對不起 我是猛獸 我不該出去嚇人 04/11 14:23
SITID:總覺得只是『既得利益者』的乖寶寶理論 04/11 15:01
其實很妙的是, 當你聽到有人作直銷,做到紅寶藍寶一個月收幾十萬幾百萬進口袋, 你會覺得:這個人真是運氣好,或是他一定再虎爛。 有沒有想過,這樣的人確實存在, 有沒有想過,人家除了運氣還拼了多少命? 我只是提供我之所以可以得到友善對待和氛圍的方式及想法, 要不要接受,當然是看個人, 能不能做到,我覺得還看個人造化咧~ 你可以說我幸運,至少我的出櫃不需要隱藏板, 你可以說我囂張,至少我在出櫃這方面還算是人生勝利組。 其實無所謂,說穿了被_____還真的不是我, 但,就像你用什麼衛生棉,不說沒人知道, 至少我能提供的方式也是許多摩擦和爭執累積出來的, 既得利益者嗎? 那大概是我投資得當吧!(燦笑~) 照舊,要噓繼續。 ※ 編輯: hannessy 來自: 116.228.153.241 (04/11 16:10)
nekosan512:其實我覺得原PO的接受到認同到友善的觀點還蠻有道理... 04/11 16:34
nekosan512:不過異性戀的確有很多人沒來由很偏激地歧視同性戀... 04/11 16:38
hannessy:我也有不怎麼友善的同學,但他說他可以接受我 04/11 16:39
hannessy:嘖~說不怎麼友善真是太客氣... 04/11 16:39
nekosan512:造就同志的激烈反彈,反彈聲浪又波及到原先中立的異性戀 04/11 16:40
nekosan512:一直惡性循環下去~~~~~ 04/11 16:40
nekosan512:人本來就有些白目,有些不白目,然後異性戀剛好相對多數 04/11 16:42
nekosan512:所以他們白目的人會相對比較多 = = ... 04/11 16:42
Kevewx:推回來,我覺得被歧視不完全是族群問題,而是擺明了不得體 04/11 18:59
Kevewx:在重要場合如面試、喜宴 不適合的裝扮被白眼也只是剛好而已 04/11 19:00
Kevewx:私底下做自己的確是開心就好,但正事呢?太自我是不三不四 04/11 19:03
Kevewx:特異獨行在哀號被呼巴掌的時候也請想想,舉止形象是否合宜 04/11 19:06
Kevewx:我不是既得利益者,是歪T,昨天都能贏得認同幫忙傳統婚宴了 04/11 19:11
kidland:我想我們要討論的就是為什麼同志只能「私底下」做自己? 04/11 19:44
kidland:難道同志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對別人的不尊重,所以必須改造 04/11 19:45
kidland:偽裝一番才有資格要社會「接受」我們? 04/11 19:46
kidland:這樣真的是「贏得認同」嗎?真的就是「友善」的環境嗎? 04/11 19:46
Kevewx:服裝本來就是偽裝的一種不分異同圈,做自己也有分正式隨性 04/11 20:26
Kevewx:正式做自己跟看起來得體不是零交集,只是看認不認真去穿 04/11 20:27
Kevewx:事實上我覺得T在穿衣服有更大的彈性,重點不也是乾淨俐落? 04/11 20:35
Kevewx:只是想說 不管"人種"外在形本來就沒有"真正"隨心所欲這檔事 04/11 20:37
hannessy:我並沒有提到"偽裝"喔 04/11 23:33
ccdot:推中間段落的循序漸進說法。我們都知道最終想要的模樣是什麼 04/12 01:02
ccdot:但為什麼非得一步就達成?而這一步甚至可能讓同志接受度倒退 04/12 01:02
eikinjin: 04/12 13:46
nekosan512:我有認識中性打扮的異女朋友,她們也不會在不適宜的場合 04/12 23:21
nekosan512:"做自己"呀..我覺得拉拉不需要把這些標籤貼在自己身上 04/12 23:22
nekosan512:重點是..身邊許多同志朋友都很受不了那些試圖採用激烈 04/12 23:24
nekosan512:手段抗議來爭取訴求的同志...(如集體大喊肛肛無罪等) 04/12 23:26
nekosan512:他看到反而傻眼+反感,嘆氣這樣可能致使正常人變的恐同 04/12 23:29
kidland:樓上,因為對他們來說那可能只是一種打扮風格,和人格、 04/13 02:12
kidland:性身分展現的需求有很大的差距。另外,不論多少人可以接受 04/13 02:13
kidland:迎合大眾口味的打扮,都不能忽略那些還在為此深感痛苦的人04/13 02:14
nekosan512:樓上請不要誤解我的話,我可沒忽略那些為此深感痛苦的人04/14 01:16
nekosan512:我朋友雖是異女,但她人格很MAN,平日也只喜歡中性打扮04/14 01:17
nekosan512:可是她理解即使她硬要在那些場合打扮中性,也無法改變04/14 01:18
nekosan512:其他人的價值觀,當自己的所作所為與在場所有人的價值觀04/14 01:22
nekosan512:有衝突若要用強烈的方式反抗,大多數只會造成反效果...04/14 01:22
nekosan512:若希望改變別人的價值觀,除非妳能夠說服那個些人 04/14 01:36
nekosan512:平常在外喜歡自由打扮中性是無所謂,但若在不適宜的場合 04/14 01:39
nekosan512:或對方是妳的上司,若無法改變她們排斥中性打扮的價值觀 04/14 01:41
nekosan512:就只能在缺席該場合&離職&遭受歧視眼光或不作中性打扮 04/14 01:45
nekosan512:間作權衡,因如果再繼續故我就會直接衝撞到對方的價值觀 04/14 01:47
nekosan512:這跟某些異性戀老愛衝撞我們的價值觀,老實說沒什麼兩樣 04/14 01:48
nekosan512:請別扭曲我的意思,其他我想說的都被第17992篇文講完了 04/14 01:53
※ 編輯: hannessy 來自: 116.228.153.241 (04/14 01:54)
nekosan512:補充:之前會舉異女為例是想強調許多不接受中性打扮的 04/14 02:13
nekosan512:情況純粹是因活動或企業形像,並不一定在針對"同性戀" 04/14 02:14
nekosan512:不希望拉拉遇到這種規定就和自己的性向作聯想,不然我身 04/14 02:14
nekosan512:邊願意配合機構場合作打扮的踢比起中性異女多太多了... 04/14 02:15
nekosan512:以上是針對樓上K大質疑所作的補充說明 04/14 02: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41.41
xiaomiao:傻眼這篇文章怎麼只有九元啊= = 04/14 03:29
anev1028:九元也是錢 原PO別難過 幫你推文 其實我是因人而異派~ 04/14 03:42
dogora:太威了這篇,整個很有條理。(原po是打完再複製貼上吧?XD ) 04/14 03:53
dogora: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想自由沒錯,但偏見跟歧視是不能混一談 04/14 03:54
dogora:偏見是態度,歧視是行為,雖然兩者有關,但非必然 04/14 03:55
dogora:你有你自己的態度,但並不代表你可以以實際行為去侵害他人 04/14 03:56
trane:基本上,就我看來h大的"認同"不可能是想把所有的人變成同性戀 04/14 04:20
trane:應該是希望異性戀能夠認同"同性戀是正常現象"的"價值觀"吧! 04/14 04:25
trane:請問異性戀價值觀是從何定義?自我認同是T,覺得女性裝扮不會 04/14 04:39
trane:讓自己感到不適,因此穿女裝上班的人難道也算順應原PO所謂的 04/14 04:40
trane:異性戀價值觀嗎?這種觀點反而會挑起圈內的對立吧! 04/14 04:43
trane:符合你所謂"異性戀價值觀"的人被說得彷彿叛徒似的 04/14 04:44
trane:這是模糊又很難被界定的點,妄下定論許多無辜拉拉會被拖下水 04/14 04:52
trane:ps其實最生氣貓狗歧視那一段,多數走失寵物的下場都很悲慘... 04/14 04:59
trane:自由性交生出一堆小貓小狗沒人照顧,這樣飼主是不負責任吧? 04/14 05:05
trane:最後,老實說演藝圈並沒有特定的規範,有特色和魅力最重要。 04/14 05:14
很感謝你讀完這篇文章並且給予評論,以下是我的回應。 我是從hannessy自己提出的三階段綜合理解的。如果認同解釋為「知道 同性戀是正常現象」,那麼跟「接受」就沒有差異了。而我想hannessy 不至於提出「接受→接受→友善」吧。當然那個認同到底是什麼意思還 是只有hannessy自己最清楚。我是從最廣泛被使用的內涵去理解的。 而我當然不是在批評自我認同是T但也可接受窄裙女裝的人。我認為該批 評的是那種自己可以接受社會規範,卻認為其他挑戰或無法服從社會規 範的人都是自以為先烈或是自找麻煩的心態。這篇文章就是在講有這種 心態會帶來怎樣後果。所以自我認同是T但喜歡化妝穿窄裙很好,我完全 沒意見,但是如果進一步主張其他無法接受化妝穿窄裙的同志是在強暴 異性戀,這樣的心態跟何不食肉麋有什麼兩樣。已經有太多同志的成長 歷程充滿了自我責備與罪惡感,覺得自己這樣與眾不同是做錯事,假設 有某種言論會加深這樣的罪惡感,我一定反對這樣的言論。 個體本身要選擇反抗還是服從,是個人選擇,我完全尊重。但是如果跳 出來疾呼「大家不要再挑戰固有價值觀了」,那像我這種天天在挑戰固 有價值觀的人就必定要反對這樣的言論,畢竟身為同性戀者本身就是在 挑戰固有價值觀。如果不要再強暴異性戀了,那我最好不要再吵著要伴 侶法了,因為相對於對審美觀的挑戰,對於根深柢固的異性戀家庭價值 的挑戰更會嚇死脆弱的異性戀,不是嗎?所以我批評的不是個體選擇服 從,而是跳出來呼籲千萬不要再選擇反抗了。 如果你認為hannessy用紅字強調的「異性戀很可憐不要再強暴異性戀了」 不是在呼籲大家停止挑戰異性戀某些價值觀,那麼我想我們對文章解讀 差異真的很大。 最後是關於貓狗歧視。這個問題很有趣,所以就算與本板無關我也回應 一下。貓狗走失會很慘、流浪貓狗都很慘、小貓小狗太多會很慘,這是 很符合直覺的想法。但是如果再深入想一下,為何我們會這樣覺得?或 是這種情況是誰造成的?就可以很容易發現,我們不讓貓狗自由散步, 是為了留他們在我們身邊,實際上是為人類自己的利益而限制貓狗的自 由。講好聽點是怕他們流落街頭會很慘,但是為何貓狗流落街頭會慘? 是不是因為路上有太多對他們不夠友善的「人類」呢。流浪貓狗的困境 基本上是人類造成的,人類之於流浪貓狗是加害者。人類從來不會限制 人類生育,就算是對於有遺傳性缺陷的人類,也不會限制他們生孩子。 但是我們竟然允許甚至鼓勵對動物閹割(尤其是與人類越親近的動物越 容易被限制),還口口聲聲說是為了貓狗好,這更凸顯出人類的自私。 我們只是怕太多小貓小狗會造成飼主的困擾,所謂「流浪動物問題」其 時只是因為流浪動物干擾到人了所以我們稱之為問題。不然非洲大草原 的動物都在流浪啊,為何我們不說這有流浪動物問題?更別忘了有一群 動物反而為了人類的利益被迫不停生育(種貓種狗種豬一類的)。 也許自己覺得很愛護動物的人無法接受人類其實對其他生物非常歧視的 事實。但是千萬不要聽到歧視就受不了,因為人類為了維持存續,避免 不了歧視其他生物。不過人類事實上就是不停在宰制其他生物,唯有認 識到自己的霸道,反省自己對於其他動物的歧視與不平等,才有可能發 自內心的尊重其他生物。如果都認為我們是為了他們好才如何如何,這 樣永遠無法真正的反省人類之於霸主地位到底犯了多少錯誤。 很感謝你的回應,讓我有機會補充說明。
argerichy:這篇並沒有指順從的人是叛徒,只是在說"要求大家都順從" 04/14 09:02
argerichy:這件事是不對的 04/14 09:02
aacol:我也覺得所謂異性戀價值觀其實很難清楚界定 如果說順應職場 04/14 10:47
aacol:觀感就是一種順應異性戀觀感 這樣理由好像不夠充分 這兩者 04/14 10:50
aacol:還牽扯很多其他價值觀吧 04/14 10:51
wulat:給trane:原po什麼時候提到符合異性戀價值觀的人有問題? 04/14 12:09
wulat:妳過度解讀了吧。推原po邏輯清楚,發文很用心,期待續篇 :) 04/14 12:11
trane:同盟者對敵人的順從會變成一場災難,因為順從者很容易在某些 04/14 12:16
trane:時刻變成結構共犯。 04/14 12:16
trane:我看到這句話當下就有這種感受,至於有沒有過度解讀見仁見智 04/14 12:22
trane:感覺這種話就有一定程度的引導性,以下舉出許多文章的案例 04/14 12:28
trane:若文章寫:同志很容易在某些時刻(ex肛交,濫交)變成愛滋病患 04/14 12:31
trane:以往這種看似客觀的句子,卻常會導致一定數量以上的讀者對 04/14 12:33
trane:對"同志"上標籤,導致潛意識容易直接將同志和愛滋作關係聯想 04/14 12:36
trane:這種無形中潛移默化所產生的偏見或歧視才是最可怕難防的吧 04/14 12:40
trane:如果要說過度解讀,事實上h大的文章也沒有"要求大家都順從"啊 04/14 12:44
trane:可是卻仍導致部分板友產生這種觀感...甚至反感! 04/14 12:46
trane:同理,本人當然並不支持"要求別人順從自己的價值觀"這種人 04/14 12:50
argerichy:句型很像但情況真的有差,順從者易成共犯結構情況類似 04/14 12:51
argerichy:"殖民現代性的魅惑"的狀況(類似啦),後者是不當歸因 04/14 12:52
trane:我第一次看到h大的文章也很生氣,但多看幾次就發現雖然h大有 04/14 13:00
trane:些用詞較不當,但我發現生氣的最大原因是被自己的潛意識誤導 04/14 13:04
trane:產生主觀聯想歸納出來的...很多人對同志的偏見也是出自相同 04/14 13:06
trane:觀點卻相反的原因,對看來看自己價值觀相符或衝突的事情作出 04/14 13:09
trane:對自己而言較合理的歸因與解讀... 04/14 13:09
trane:簡單說來,我們跟那些帶有歧視與偏見的異性戀犯的錯有何不同? 04/14 13:11
argerichy:我們?直接把我算在裡面嗎?我不認為可以.... 04/14 13:15
argerichy:你不能先認為自己是誤讀,然後說這樣是歧視跟偏見,進而說 04/14 13:19
argerichy:不同意h大的人都是帶歧視跟偏見的,這種結論很草率 04/14 13:20
argerichy:下線前最後一推,我反覆讀h大文章數次,看法同X大,我不認 04/14 13:35
argerichy:有誤讀 04/14 13:35
pnt:. 04/14 13:40
xoka:好文大推:)再推"單純消滅厭惡感並不能保證歧視也隨之消失" 04/14 14:28
kidland:謝謝你花那麼多時間寫這些,也謝謝板上願意看完的人:) 04/14 15:34
HotMuse:希望這篇文章能觸發更多的省思 04/14 16:46
trane:a大,我只是提出自己的想法和疑惑而已,既然妳覺得我很草率 04/14 17:13
trane:可以請妳幫我解答我在上面所想的疑惑嗎?而且我並沒有算妳進 04/14 17:14
trane:去,單指符合我所提到那種情況的人,為何要自己對號入座再撇清 04/14 17:16
trane:另外,即使妳覺得自己很有道理並不代表可以一再重複違版規喔 04/14 17:17
trane:我相信許多版友都有獨到見解,也知道我的主觀看法一定有盲點 04/14 17:25
trane:若有大大能夠幫我解惑當然十分感激,但若只是單純的否定我,卻 04/14 17:27
trane:無法提出足以讓人信服的論點,提出的問題仍舊無法獲得釐清... 04/14 17:31
trane:相信這樣也無濟於事... 04/14 17:31
※ 編輯: xiaomiao 來自: 210.192.241.41 (04/14 18:54)
applexgreen: 04/14 17:59
hannessy:受教了,並不是我的論點特殊,而是就算有相似想法的人 04/14 18:42
shirlen:其實我沒有全看完 04/14 18:42
hannessy:也不見得像我這麼閒,寫篇明知不討好的文章, 04/14 18:43
shirlen:好詳細阿~不過對我來說有點難懂就是了 04/14 18:43
hannessy:也沒人想被這樣抓來____;再者提到關於論點粗糙, 04/14 18:44
hannessy:我並不是專業,也沒對於很多文化很多社運的實際運作了解 04/14 18:45
hannessy:甚多,但我想其實也不少人跟我一樣貧乏XDDD 04/14 18:45
hannessy:SO WHAT?我也沒什麼目的,覺得這個話題的確值得討論, 04/14 18:46
hannessy:不論任何意見都好;在他人的文章下推文,是欠缺妥當沒錯 04/14 18:47
hannessy:但也沒有你所謂的"賣乖"用意,多實際的討論僅在個板 04/14 18:48
hannessy:與朋友們略為討論而已。 04/14 18:48
hannessy:嘖~我在寫啥?!更多的想法我只放在個板跟朋友討論而已啦! 04/14 18:49
argerichy:我還蠻確定我沒違反版規的 ^^ 然後我想說的其實真的跟 04/14 21:40
argerichy:X大差不多,只是他用字比我嚴謹太多了,若要我"解惑"的話 04/14 21:41
argerichy:(當然我不覺得我說的就是對的) 04/14 21:42
argerichy:hiv的傳染實際原因是危險性行為,而不是同性性交,固然 04/14 21:43
argerichy:在男同性戀間比例高,你也不能說男性間同性性交=危險性 04/14 21:44
argerichy:行為,只能說這個族群因從事危險性行為而得hiv的比例較高 04/14 21:48
argerichy:因此trane用以做示範的後一句子是不當歸因,前一句講 04/14 21:50
argerichy:順從者易成為共犯,我說"類似殖民現代性的媚惑"是因為 04/14 21:51
Ookamiuei:推這篇 04/14 21:53
SITID:x大這篇寫得太清晰了 有心想討論的人最好花時間看清楚 04/14 22:51
SITID:我的『既得利益者』指的就是順風車理論下不作聲而享受進步者 04/14 22:55
SITID:而『乖寶寶理論』就是符合異性戀社會規範好施捨乖寶寶有糖吃 04/14 22:58
wilma0621:請原PO要回應我的部份前先看過我新PO的那篇,不要誤會 04/15 00:43
wilma0621:我的意思了.因為我看到你說你想討論怪罪受害人,就知道 04/15 00:44
wilma0621: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 04/15 00:44
「怪罪被害人」不是在說您的文章。
wilma0621:我從沒覺得那些衝撞體制的人事自找麻煩自以為先烈,我很 04/15 00:45
wilma0621:敬仰他們,甚至我也參與衝撞的. 04/15 00:46
「自以為先烈」的出處不是你的文章,是你文章底下的推文。
trane:若argerichy堅持自己沒違反版規也沒辦法,畢竟那不是我的重點 04/15 01:26
trane:既然妳已撰文回應,那我就直接在妳的文章發問囉!感謝妳 ^^ 04/15 01:29
wilma0621:還有,看了T大的回文,我總算理解誤解何來了. 04/15 01:31
wilma0621:我還奇怪明明我和H大都沒有要所有同志迎合異性戀架構的 04/15 01:32
wilma0621:意思,為什麼會被誤解還引發了一連串接近戰文的討論? 04/15 01:33
「不要再強暴異性戀啦他們好可憐的」這樣的句子 難道沒有呼籲所有同志迎合異性戀的意思? ※ 編輯: xiaomiao 來自: 210.192.165.197 (04/15 01:42)
trane:請問呼籲盡量不要以硬性碰撞的方法和呼籲迎合異性戀相同嗎? 04/15 01:55
wilma0621:親愛的阿苗,同一句話每個人看到的解讀方式不同喔!至少 04/15 01:59
wilma0621:我的理解是"不要強迫任何人改變他們的價值體包括異性戀" 04/15 02:00
trane:另外,之前我提問是指走失貓狗會遇到的危險除了人類以外,許多 04/15 02:01
trane:都是被野生同類欺負...抱歉現在才注意到妳的回文喔,謝謝 ^^ 04/15 02:04
AcMaYt:討論值得鼓勵 但也請注意用 "推" 謝謝 04/15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