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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兩個人在一起,就算盡做些無意義的事,也算幸福嗎? 只要能增加在一起的時間,就算犧牲掉其他也無所謂嗎?』 我想要兩個人在一起、想要什麼也不管的就每天住在一起.. 每天重覆著工作、吃飯跟做愛, 這種想法太天真了嗎? 或者,我應該乖乖接受所謂的"正常交往"? 就只是偶爾見個面、偶爾約個會? 生命還不夠短嗎? 為什麼不能爭取更多在一起的時間?.. 我能任性嗎?我不要看妳的背影、也不要看妳離開.. 我能吵鬧嗎?我不要妳的那些正常、我只想要妳拋棄其他不是我的辭彙.. 我能嗎? 我不能嗎?... -- 然後,我就只剩下自己一個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248.220
louisiverson:其實...我也在思考這個問題.......... 10/02 01:16
Lenar:大概我太苛求了,像個吵著要糖吃的孩子似的,被丟下了。 10/02 01:18
Lenar:有時候坦白,反而不是一種好事。未必能讓人接受。 10/02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