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apwr.org.tw/research_artical.asp?artid=70&artcatid=4&artcat2id=12&nouse=29
20070721 拉子就醫有話大聲說-同志醫療權益座談記錄
主講:黃經祥(拉媽報編輯)、吳佳芳(婦產科醫生)
●與伴的關係要如何參與醫療體系?
告知之對象:
◎手術告知對象之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手術及麻醉告知暨取得病人同意指導原則」
◎告知之對象:
(1)以告知病人本人為原則。
(2)病人未明示反對時,亦得告知其配偶或親屬。
(3)病人為未成年人時,亦須告知其法定代理人。
(4)若病人意識不清或無決定能力,應告知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
(5)病人得以書面敘明僅向特定之人告知或對特定對象不予告知。
◎手術告知對象注意到「『或』關係人」的規定;第五點規定,病人可以用書面的方式
向醫療體系說明。
◎關係人之定義:同居人、摯友。
◎雖有此規定,但非所有醫療人員或機關單位知道,實際上醫療執行「告知對象」時
有其一套程序,怕萬一發生醫療疏失(假設先找友人,友人同意,但家人不認同,
後來要提起告訴),通常找家人為優先。有書面聲明可以佐證自己是優先告知者。
手術同意書的簽署
◎手術同意書格式 http://dohlaw.doh.gov.tw/Chi/FLAW/FLAWDAT01.asp?lsid=FL013534
◎關係人可簽名。
◎有病患的書面聲明,醫療體系可依指導原則讓關係人簽具手術同意書。
●拉子、同志的就醫權益
◎國內研究、調查未有著墨
◎網路搜尋多以「愛滋」、「性向」為相關資訊
◎相關新聞:北市女權會、國外新聞、自殺、愛滋
◎相關法規:有關「隱私」的規範
●看診時的陪同
◎無明文規範可否陪同、陪同者,病人的意願會被尊重。
◎病人與醫療體系溝通的態度很重要,不要造成醫病對立
◎侵入性檢查時,專業人員陪同還是家屬陪同?例如不希望有男性醫療人員在場、
希望有人陪伴,或是不想伴在旁邊
(1) 法規:醫院照顧服務員管理要點 (95.05.29),四、(五)「涉及女性病患之
隱私性照護,由女性照顧服務員執行之。」
(2) 自己宜先思考一下,可和醫療人員溝通。
◎診所或醫院的空間區隔需要伴待在布簾外或者陪伴,可向醫師說明請朋友來陪。
◎國外相關規定
《開刀房裡的沉思》提到有關病人的隱私:
(1) 英國:男醫檢查時,需有女性醫療人員在場
(2) 美國:乳房、生殖器屬於醫療以外的觸摸,需被懲戒;禁止醫療人員向病人
要求私下約會、引誘病人說出性傾向、性經驗、性幻想等;實習醫生進入診間前,
醫療人員需在檢查前向病人說明清楚。
◎實習醫師進入觀摩之相關規定:近期將通過,病人意識清楚前要溝通好自己的
意願,是否願意自己的診療接受觀摩。
◎婦女親善醫院:91年北市衛生局。搜尋關鍵字:「婦女親善門診」。
●強制送醫
◎相關法規:
(1)精神衛生法。第5條「本法所稱病人,係指精神疾病患者。本法所稱嚴重病人,
係指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之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或有
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者。」
(2) 強制鑑定及住院治療,精神衛生法。第21條「重病人如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
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時,經專科醫師診斷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保護人應
協助病人,前往精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前項嚴重病人不接受全日住院治療時,
經由二位以上專科醫師鑑定,經書面證明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應強制其住
院;其強制住院,應在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精神醫療機構為之。前項鑑定,
以全日住院方式為之者,其住院鑑定期間以七日為限。」
◎不要在言語上或行為上表現傷害自己或他人的意圖與具體作為,因為可能因此
遭致強制住院。
●申訴管道
◎衛生署醫審會(通常處理嚴重醫療糾紛案,傷害或死亡。)
◎衛生局醫審會
◎衛生署醫政課,負責管理所有衛生法規。
◎衛生署醫策會,負責醫院評鑑
◎衛生署醫事處
◎各區健保局(健保相關)
●其他申訴管道
◎院內申訴:醫務社工
◎衛生署信箱
(1)醫療弊端信箱
(2)署長信箱
◎各縣市醫師公會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免費法律諮詢)
◎臺灣醫療改革基金會(醫療糾紛諮詢)
◎女權會
●其他
◎以腳投票(建立友好醫師名單)
◎醫師在職訓練(精神科、婦產科)
◎問卷調查,有助推動政策
◎衛生法規資料檢索系統:http://dohlaw.doh.gov.tw/Chi/FLAW/FLAWQRY01-1.asp
●相關法規
醫療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修正)
第63條http://dohlaw.doh.gov.tw/Chi/FLAW/FLAWDAT0201.asp
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
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
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
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
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
第一項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64條
醫療機構實施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侵入性檢查或治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並經其同意,簽具同意書後,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
不在此限。
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
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
●醫病關係
◎男婦產科醫師也會怕自己被誤會,建議病人可和醫生多溝通。
◎不論男女醫師,診治女性病患時,都要有女性醫療人員陪同,病人也可以要求
只要醫生(女)在就可以。
◎一次只看一個病人、一個檢查台。
◎問診和檢查台分開。
◎有布簾遮住(不是門或牆),病人與醫師眼光無直視。
◎檢查時,穿著褲裝女性需將褲子褪掉,醫院提供圍裙;以生產姿勢接受檢查,
下半身需淨空。
◎醫師會戴手套內診;是否戴口罩因人而異,有時陰道味道也是判斷疾病的根據。
◎診療前會提示和安撫,說明動作,例如「鴨嘴要進去了」、放塞劑之前也會告
知病人。
◎陰道超音波的探頭較粗,放進去會不舒服,也會先告知,動作需輕柔、快速,
設身處地為病人想。
●內診
◎是否內診,以病人意願為主。內診對醫師判斷病情有其重要性,但病人可以拒
絕,無需理由。
◎內診在獨立空間內進行,由護士指導上內診台。
◎診療後提供清潔設備。
◎內診台和普通檢查台有區分,例如做乳房觸診時,就必須換到檢查台來做,避
免檢查乳房時,雙腳仍懸掛著。
●超音波
◎陰道超音波:解析度高,只在有性行為的女性身上執行。
◎腹部超音波:適合無性行為女性,但若脹氣等改採陰道超音波。
●性行為的有無和內診的關係
◎只是要知道能否進行內診和陰道超音波,若處女膜沒有破裂,採行這些措施通常
會引起疼痛。
◎若單與同性發生性行為,處女膜有破裂,也可以進行陰道超音波。
◎子宮頸癌99%由人類乳突病毒引起,藉由男女性行為引起,女女間機率低,難已經
由手指傳染。若是與男性有性行為的女同,需要特別注意,病毒潛伏期長達十年。
◎若處女膜完整,一率採行視診與腹部超音波,必要時做肛診,由肛門進入進行診測。
◎內診方式:兩指進入,有上頂的動作,醫生藉由手指觸感了解子宮情形需經病人
同意,對處女膜完整者,可能會有疼痛破裂現象。
◎塞劑放入之前會有內診,檢查時放較不痛,且有當下治療之效果,或是睡前使用,
在陰道中待較久時間,不會流出。
●問診回答
◎拒絕內診就直接說沒有性行為,或說「他都用手指耶」。
◎鴨嘴也有尺寸大小,需注意。
◎可以提醒醫師說性行為次數不多。
◎鴨嘴進入一半若疼痛時,不要忍耐,要告知醫生。
●處女、女同要不要做抹片檢查?
◎子宮頸癌,稱做會傳染的癌症,好發於不安全性行為,如過早發生性行為、性伴侶
過多人數過多、抽菸。
◎未與男性發生性行為者,3-5年做一次即可,處女不用。。
護士跟診是正當行為,但一開始醫生未進入前,若由護士先問病情,可以表達只想跟
醫生說的意願,可以拒絕護士跟診,但實際上醫生可能需要人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