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ceque:我覺得租屋文部分,有人想快找到室友,一個星期po應該差不多? 02/15 00:01
推 EditorL:同上 02/15 00:03
→ confuse1982:同意樓上,關於第2點我覺得不會太久。 02/15 00:05
→ grmtckr:所以目前的狀況是一面倒支持租屋文七天可po一次 @@ 02/15 00:09
推 soumidai:皆同上 02/15 00:10
推 anan78go:皆同上。 02/15 00:20
→ grmtckr:咦,結果我們花了原本預計時間的三分之一就達成共識了嗎 02/15 00:21
→ ccdot:不是這兩點的可以討論嗎?就是..寫滿50字能下修到35字嗎? 02/15 00:39
→ ccdot:如果有時候只是要揪個人 其實不需要寫太多.. 02/15 00:40
→ ccdot:抱歉太慢提 因為之前不是在期末考就是過年..orz 02/15 00:42
→ grmtckr:嗯... 這個得追溯到遠古的「發文誠意」討論串 @@a 02/15 00:42
→ grmtckr:對啊 orz 真不是時候不過開學大家也忙 XD 擇期不如撞期啦 02/15 00:42
→ ccdot:我知道 所以我不是說完全不限制 而只是下修@@ 02/15 00:42
→ grmtckr:不過我覺得揪人假如字多一點也是比較有誠意啊 ^^a 稍微解 02/15 00:43
→ grmtckr:釋一下、稍微自介也是好的... 除非po文者「就是不要有誠意 02/15 00:44
→ grmtckr:口亨這樣滿性格搭」 噢我會不會臆測太多了 02/15 00:44
→ ccdot:噢好吧 其實我本身是沒有這個問題 本人話蠻多的XD 02/15 00:46
→ grmtckr:嗯我懂 ^^|| 哎不知道還有沒有人也希望字數限制下修呢 @@? 02/15 00:50
→ grmtckr:嗯,定案!所已就是活動五天,租屋一週 ^^ 02/15 01:02
→ EditorL:就這樣決定..會不會讓人覺得太隨便?(以往經驗來看) 02/15 01:46
→ grmtckr:我想,既然只是針對「已投票結果」所作討論,這樣應該夠了 02/15 03:45
推 kkaty921:我真的覺得 板大很認真負責又可愛ˊˇˋ 02/15 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