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aaaaa111511:哈哈~我只能說 不正我不要 CC說的很可愛 真的不難 ~哈10/13 04:25
→ aaaaa111511:不要猶豫了..離開恐龍八~是你唯一的生存之道 小子!10/13 04:26
→ aaaaa111511:再補一句好了~~我女友真的很正~~可是如果拿我女友跟你10/13 04:47
→ aaaaa111511:你的馬仔比 我女友會生氣= = 說我怎麼會汙辱他10/13 04:48
→ aaaaa111511:後拉~換一個起碼不要長得像豬的 有那麼難嗎?= =10/13 04:50
→ aaaaa111511:如果太直接 不要傷心~我只是想說實話~真的!10/13 04:55
違 反 以下板規 故水桶二個月 期滿自行來信解禁
板規四:惡意人身攻擊或鬧板
定義:文章內容涉及以下任一:
a) 對本板板友或同志、LGBT:不禮貌、不尊重、不友善
b) 使用謾罵、歧視、污穢(以上包含歧視性,或帶有蓄意攻擊性之文字)
等言詞
c) 其他蓄意鬧板情事
☆ 明顯攻擊特定板友時,則由當事人檢舉,板主不會主動去認定。
#處分:一律劣退,水桶兩個月。 再犯者終身水桶。
推文犯者,水桶三個月。 再犯終身水桶。(註:詳情見板規解釋貳)
--
另 有板友提到關於言論自由的部分 我剛剛GOOGL了一下:
在聯合國頒佈的《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第十九條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约》第十九條
被明確定義:
《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第十九條:
“ 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
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 ”
《公民及政治權利国國際盟約》第十九條:
“ 一.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
二.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
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三.本條第二項所載權利之行使,附有特别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
但此種限制以經法律規定,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
(子) 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
(丑) 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
我想表達的是
言論自由不是可以無限上綱的
--
◢ ◣
(( ◤ ◥◥◥ )) 這一切都是幻覺!
■ - -||■ /嚇不倒我的~~~ (逃)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AcMaYt 來自: 114.140.30.156 (10/20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