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潛水已久的一名忠實板友
本來對於這於板上的討論串是抱持觀望的態度
畢竟我對拉板的瞭解,絕對沒有板上的大大如此精深
但我仍是忍不住得想發表一下我的看法
如果有不合情理之處,也請鞭撻小力一點(笑)
針對板規未盡詳細之事宜,我想板主有絕對的權力去自由心證
如果有未盡公平之處,也是具有相當的可議性
身為拉板的一份子,我們以身為拉為榮耀
而我們也希望拉板的制度能更加的成熟,於是我們也有相對的發言權利
在民主社會之中,言論自由本來就是一個可求進步的捷徑
而我認為上述討論與其不如說是批判會來的更有力
再來,討論援引的適合性
援引匿名版之文章,就其文章的可信度是否達到得以佐證的公示性
對於是以討論或者批判的角度以觀之,我個人看法可參考的價值不高
所以我對於此點抱持懷疑的看法
另有,揪團文或者是相關類的徵求文之性質
有大大提出了同一性質的看法
在此我個人把"同一性質"這四個字擴張解釋認為
是目的相同的性質,以及內容相同的性質
我稍微列舉一下幾種性質文章內容
不外乎是出去吃飯打球聊天等等相關內容
但就其內容性,是為三五好友相徵,或者是更大的像是板聚之類的呢?
目的都是打球吃飯,但徵求內容對整體拉版板友而言,受惠是否何其之大
在在都是要考慮的因素
我想就其內容性質不相同,但是目的相同等幾種排列組合
就其應該有為的區分的必要
我想有了一個暫定的標準在,而處理文章之後續,也不會有那麼多的爭議性
而這個標準界線,我想不是那麼容易可以列舉式
是否可以制定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範圍呢?
另有,刪文五天之限制
如果我文義沒有解讀錯誤的話
板大所謂的十幾天後再刪除S文,以及另有泛人情味之議題出現
我想在這裡,我沒有權限指責板大的行政事務
但請專注於就一點來看
五天以後,以及十幾天以後的刪文前提都是"已滿五天"
現在的爭議卻是,為什麼十幾天的沒刪掉,而剛滿五天的就刪除的很迅速吧?!
而我個人認為,有失公允之地方,是值得我們去批評與指教
正如大大所稱為了讓拉板可以更好,而制度可以更臻於成熟
所以我提出了我自己的看法
最後,我想要解釋一下州官放火,百姓點燈之義
原意是指有權限的管理者可以為所欲為,但被管理者卻遭受到種種刁難與限制
我想,州官以現代看來
應該是指領有薪水的一群管理階層,而負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之人
而我原本以為,版主群是沒有受有薪水的一群
相對的,所負之注意義務,並沒有相較受有薪水之管理階層為低
但我所看見的版主仍是兢兢業業,為拉板營造一個很溫暖的氣息
也希望我們不忘在批評與指教之餘,能給版主群更多的鼓勵來當作代償
一長串文字,還感謝有耐心的大大看完
這是我一點小小看法,小妹我才疏學淺,若有不合情理之處,還望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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