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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發言或許有些直接 若有得罪敬請海涵 這個社會恐同、恐性、恐兒少,我想問的是: 難道歧視開轟啪嗑藥的同志,社會對同性戀的歧視就會因此而減少嗎? 我是P 我是拉子 我是女同志 即使在公車上給孕婦、幼兒、長者讓座 也不可能讓對方因此就對同志留下好的印象 不過 即使有一天我和男生在一起了 我還是會參加同志遊行 還是會熱心參與同運 還是支持嗑藥開雜交派對為天賦人權 就算和異性交往 也拉著一起去遊行 這才是我的嬌傲 :) ※ 引述《rashop (雷夏普)》之銘言: : 現在PO文 感覺都戰戰兢兢的 : -- : 我們的共通點在哪? : 除了都喜歡女生以外 : 我想還有一個最大的主軸就是 : 我們都認同嬌傲 我們都做到嬌傲 : : 同志運動出現了很多年 : 但社會仍存在著歧視 : 我沒有去過遊行 也很少參加同志活動 : 但是我想我身體力行做到的是 : 我是一個值得嬌傲的拉 : 人生走到現在 : 沒做過虧心事 學業也算有成 : 負責任 認真 善良 喜歡幫助人 : : 如果一個異性戀看見一個踢在公車上起身讓位給老人家 : 也許因此就對同志留下好的印象 : (不是刻意說 我本身也是踢 踢的外表總是比較明顯些) : 如今社會開始對同志友善 : 我想蔡康永居功厥偉(雖然他可能也不是故意紅的XD) : 因為他做了一個很公眾而且良好的示範 : 讓大家知道同志也可以活得很活躍並且安定 : 不是一堆不正常的人整天傷天害理開轟啪嗑藥 : : 社會上還有很多循規蹈矩 認真勤奮的同志們 : 就像你我 : 是學生時謹守本分讀書 : 出社會了認真工作 : 我們一樣是社會的一份子 : 即使社會對我們也許有著不公 : 我們一樣為社會付出 正常開朗的生活 : 那我們將不是社會的弱勢 而是社會的英雄 : : 我們之所以嬌傲 : 是因為我們是不愧於天不怍於地的拉子
Sisyphis:我不覺得原PO舉那個例子是表示自己的歧視耶~ ^^a 12/07 17:59
Sisyphis:而且原po是踢(外在特徵較明顯的踢),這就不無可能 12/07 18:04
給Sisyphis: 謝謝妳的回應,我的重點在於同性戀是否必須與一切污名劃清界線,以及這麼做是否就能 改變社會對同性戀的看法。 ※ 編輯: raniaq 來自: 222.153.246.15 (12/07 19:53)
rashop:說實話 能不能因此改變社會對同志們的看法 我並不清楚... 12/07 20:57
rashop:只是單純的覺得 這不會是一個錯誤的方向 12/07 20:58
Sisyphis:恐怕同性戀這三個字本身就是一種污名 12/07 21:28
Sisyphis:如果有人無法學著尊重,要除去污名太困難了 12/07 21:30
rashop:恩 只能繼續努力 心存希望吧= = 12/07 22:00
ambivert:我認為並不是與一切污名劃清界線 就能改變社會對同性戀的 12/08 00:15
ambivert:看法,而是當別人認為你有假想性的缺陷時,為什麼又要製造 12/08 00:16
ambivert:更多實際性的具體行為來加深那種催眠式的假想?? 12/08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