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My Name)
看板lesbian
標題Re: [討論]關於注音文的版規是否過當,且定義不清?
時間Sat Oct 14 00:34:44 2006
※ 引述《ichdich ()》之銘言:
: 原文刪光光。
: 第二行。
: http://home.anet.net.tw/aa013797/
很好笑,很幽默,不過很白痴。(啊,我這算人身攻擊嗎?)
這種技倆看多了,其實跟同志亡國論有什麼兩樣嗎?
有人可以大言不慚地說如果全世界的人都變成同性戀,
那全世界的人都不會有後代最後全部的人都會死光光,
人類的命運就到尾聲了。
問題是全世界不會全部都變成同性戀,所以不會有這個困擾。
那這種把所有字都變成注音符號,
再來說「妳看,只要把所有字都變成注音符號就不會有任何人理解了!」
可是妳看過除了這種故意要寫出來嗆那些用注音文的人的文章以外,
有任何文章是真的只用注音符號寫出這種無法理解的文章嗎?
同性戀不會讓自己亡國,就像注音文使用者不會讓自己看不懂是一樣的道理。
恕我直言,這種攻擊除了酸以外沒有任何價值。
跟那種說出同志會亡國的智障沒有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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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80.124
噓 roe1986630:有必要凶成這樣嗎?他是你的仇人嗎? 10/14 08:26
推 sapphist54:我不覺得他們有深仇大恨,也不覺得有什麼兇的啊 10/14 08:53
噓 roe1986630:是喔是喔 原來罵白痴是友好的象徵?哈哈哈! 10/14 09:19
→ IsaacStein:所以罵人是不行的,但是禁止別人說話卻是可以的。 10/14 12:17
→ IsaacStein:我受教了。 10/14 12:18
推 blaukatz:所以罵人是不行的禁止別人說話是可以的,我也受教了。 10/14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