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ngcute (開始為期一年的還願)
看板lesbian
標題Re: 注音文 之 認定標準
時間Tue Oct 17 02:37:12 2006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 引述《shengcute (開始為期一年的還願)》之銘言:
: 以上回應過,恕刪。
: : 或許有人說「注音文」即在表意,
: : 但同音異體字不知凡幾,
: 這是在談造成理解混淆的問題,
: 但使用注音符號「不必然」造成理解上的混淆。
: 所以這個理由我就當過我回應過了(在前幾篇我都有談到)。
這也是您個人所認為的「不必然」,
若是其他人「必然」呢?
: : 是謂有何人可知注音文所表之意義,
: : 書寫大眾所認知之國字,是為尊重,
: : 而僅以少數未能表達之意以「注音文」為之,並未有其限制,亦于以尊重,
: : 吾不知有何不妥之處。
: 不妥之處在於,板規的執行並不像妳所說的真的那麼公正。
: 單純就躺在精華區裡的四篇注音文文章就是最佳例證。
: 理由我在前幾篇文章也說過了。
這是這兩天解釋版規之後發生的事嗎?
版主在之前的一串討論之後及恣意而為嗎?
提醒版主如何執法立意良好,
但是否要如此得逼得版主「無言以對」,
這也是尊重嗎?
: : 再說到這是個人的自由問題,
: : 是的,這是個人的自由,
: : 但這小小的自由,毀掉的可能是千百年來的中國文字傳承,
: : 毀掉的可能是未來的孩子們用字不當,白字一堆,
: : 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
: : 現在的高中生,在作文中,週記上,甚至是考卷上,
: : 以注音文取代國字,於其後寫上(太常字電腦打字,那個字不會寫…)
: : 不只一、兩個,而是一班將盡十個,
: : 這不是一個警訊嗎?
: 妳必須先把這兩個現象之間的因果關係證明出來,
: 否則很可能只是在怪罪一個無關緊要的現象。
是否真是一個無關緊要的現象,我想你我心中都有個數吧!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孩子不是生而就會注音文的吧?
所有的學習都從模仿開始,
孩子在電腦上看到注音文,學習注音文,至書寫注音文,
每年的國中基測、大學學測的作文在在都是例子。
: 我必須說,就算每個字都打成標準的正體國字,
: 在使用輸入法的現在,每一個人都會在寫字的時候忘記某個國字如何書寫。
: 我使用的倉頡輸入法已經算是最符號中國字造字原則的輸入法,
: 但仍不免忘東忘西。
老實說,我個人使用無蝦米輸入法,我也會忘記某個國字如何書寫,
中國文字光說文解字中就有五千三百四十字,
更何況日後轉注、假借者,
因此這不是打字輸入法的問題。
文字是先在腦中成形,才由手打出來的吧,
不是手打出來,大腦才知道打了什麼字吧?
: 另外,學習動機與教育方法也是不可不討論的問題,
: 教育體制和教材編制也是責無旁貸的原因,
: 為什麼年輕人不好好學習?
: 這全是注音文的問題嗎?或者,只要有注音文就一定會造成這個問題嗎?
: 以及,只要禁止注音文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嗎?
當然,年輕人不好好學習是他的錯,
但未給年輕人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也是成年人的錯,
境教、身教也是很重要的。
當然不可能是「全」(怎麼覺得您常以「全」來提問?)
但禁止也是一種提醒,
這就是為什麼聯考禁止,論文禁止,
告訴考生,寫注音文是不可以的哦!
不然為什麼要禁止我紅燈右轉呀,沒車我右轉是有礙到人嗎?
: : 然而,這未被完全剝奪的自由,
: : 給現在的小孩的是一種引導、一種流行,
: : 而形成一個習慣,
: : 話說,這幾天離家出走的兩個國中生,連遺書都用注音文寫,
: : 真懷疑他的父母、師長看不看的懂…
: 所以,如果妳不先認為「用注音文書寫」是不好的,
: 妳就不會認為「用注音文寫遺書」是不好的,
: 既然如此,後者就不能讓妳用來當做認為前者是不好的理由,
: 除非妳同意循環論證是好的論證,但妳若如此同意,
: 我可以構做一個一模一樣的論證來告訴妳:
: 前幾天離家出走的兩個國中生連遺書都用注音文寫,
: 所以開放注音文真是好事。
您真的認為用注音文寫遺書是好的嗎?
爸媽四、五、六十歲了,他看得懂嗎?
連要知道他們要做什麼都用猜的,
這是常態嗎?
您這個論證,我看不太懂…
: : 未被完全限制的注音文與歧視,
: : 我著實是看不出其共通點,
: : 沒錯,善寫注音文的作者,我們予以尊重,
: : 但書寫者是否是以尊重大家的立場來寫出「注音文」呢?
: : 大多數都是有這份尊重的心態嗎?
: 所以,請問妳,書寫注音文的「不尊重」何在?
: 很多人說,書寫注音文就是不尊重別人閱讀的權利,
: 我對這種說法真的很無力。
: 很多人覺得穿細肩帶出現在教室是很不尊重的行為,
: 那麼它就真的是不尊重別人嗎?
: 英國發明迷你裙的人,曾經因為一群「紳士」,
: 認為迷你裙是極不尊重人的服裝,
: 而拿著拐杖去砸她的店,
人當然有書寫的權利,但我不懂的是,
為什麼要用一個不是大家很了解的「文字」呢(姑且為文字吧)
出版書是給人看的,寫文章也是給人看的,
用一個統一的文字不是很好嗎?
再何況,我再說一次,不得以而為之的「注音文」並未被限制,
只能說這是互相尊重,
雙方各退一步,有必要把另一方逼到牆角嗎?
: 那麼,迷你裙真的不尊重了誰嗎?
: 如果沒有書寫,何來閱讀?
: 如果妳要保障每個人閱讀的權利,
: 妳就不得不先保障每個人書寫的權利,
: 如果某種書寫形式先已經被禁止了,
: 那就必然會有某種閱讀權利先被侵犯,
: 但是在開放所有書寫形式的情況下,
: 某些閱讀權利被侵犯的情況並非必然的。
: 因此在這個考量之下,
: 無論如何禁止某種書寫形式都會比開放所有書寫形式還要更糟糕,
: 因為它侵犯了更多的權利。(如果讀懂一篇文章真的叫做權利的話)
若是禁止注音文,就無法書寫出一篇文章,
那我只想重新教那人繁體字如何書寫,
而且真的說過很多次了,不只我…
必要的注音文是不在禁止之列的。
: : 若是版主提出提醒,
: : 一定要有注音文的作者,也可以提出寫注音文的理由,
: : 假使一變動就會改變所有文意,那版主也一定會放行,
: 真的嗎?
: 而且,我在前文所舉的例子,
: 那算不算在「一變動就會改變文意」的情況?
: 如果算的話,難道現行的執行態度與這個原則不抵觸嗎?
我也再次疑問了,
那些例子是解釋過後才又發生的嗎?
: : 而其他讀者根本不會,甚至沒想過「歧視」這兩個字。
: : 有歧視一詞之出現,就一定有其中一方認為地位不平等、權利不平等,
: : 我試想之,大部分是受欺壓的那一方如此認為,
: : 但受欺壓的一是否有想過,對方是否根本沒這份意思,
: : 卻直接給對方扣上一個歧視的大帽子,
: : 這對另一方是否又是另一種不公平,另一種歧視,歧視他是歧視別人的人…
: 這一段我要分成兩個部分來回答:
: 第一,我已經說過,歧視的現象不預設壓迫者有意識地壓迫人。
: 餐廳老闆並不是因為歧視黑人所以不錄用黑人,
: 而是因為知道如果錄用黑人,顧客會不上門,生意會做不下去。
: 但這個老闆確實是在行歧視之實,這叫做結構共犯。
: 妳可以不知道妳在歧視人,
: 可是當別人指出這個現象就是一種差別待遇時,
: (別人甚至沒有指控妳是蓄意歧視別人的元凶)
: 妳就應該要思考這是不是真的是一種不平等的現象?
: 如果是的話,就應該從那一刻起承認那是一種歧視。
: 第二,這不會是對另一方的另一種不公平、另一種歧視,
: 不會是「歧視他是歧視別人的人」。
: 事實上這種說法很廣泛地被香港一個叫明光社的反同性戀教會團體所使用。
: 他們一貫的策略是,認定了反歧視法本身是一種歧視,
: 他們認為反對歧視的人是在歧視那些與他們價值觀不同的人,
: 這種說法是很荒謬的,是種建立在無限制的多元論觀點上的荒謬,
: 多元必須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之上,
: 如果某種價值觀的目的是消滅某個族群,
: 這種價值觀就不具有「平等」的性質,自然不受多元的保護。
: 因此反歧視不是變向的歧視。
:
好!那不是歧視,那是否是誣蔑呢?
拉版因為開放注音文所以不會再有人來而禁止的嗎?
在您是出注音文與弱勢、歧視之前,
我根本沒把兩者的關係扯在一起過。
: 不想再寫下去了,我想一定又會被逐句反駁…那就慢慢來吧!
: : 不過,我真的不想再寫一篇佔著大家的版面了。
: : 再者,文字本來就是要有整齊劃一的形體與意義才能便於族群的溝通與協調。
: : 【ㄉ】符號出自【刀】字。刀的篆文加以符號化,就成為【ㄉ】。
: 文字不可能,而且事實上也沒有整齊劃一的形體與意義。
: 語言是文化建構的,是不斷改變而且沒有確定規則的溝通工具。
: 一旦語言被要求要有整齊劃一的形體與意義,
: 那麼隱喻、文字意義的改變、文字意義的挪用,
: 各種文學技巧都不可能被使用。
: 語言是不斷變化,並且在變化當中達成相對公共性與正確性的東西,
: 它沒有絕對的規範。
對!所以就有很多積非成是的文字出現,
等到很多人寫應該為「因」該時,就會變成「因該」了,
您的意思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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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abylon297:淚推 次文化真的是積非成是 還比寫國字有道理咧 怪哉 10/17 02:41
→ babylon297:「因該」阿!誰說是錯字?老娘高興這樣打 你得尊重 10/17 02:42
→ mooncha:支持 ﹢1 10/17 02:43
→ babylon297:而且說它是錯字 還是一種歧視呢 10/17 02:44
推 IsaacStein:所以有多少人以為「一昧」從以前就是正確用法? 10/17 02:56
→ IsaacStein:這不是積非成是是什麼?語言一直都是不斷積非成是的過 10/17 02:57
→ IsaacStein:程。 10/17 02:57
推 IsaacStein:另外補充一個資訊,今年年初在中央大學配合第七屆的文 10/17 03:01
→ IsaacStein:化研究會議所辦法「次文化展演」,請來包括了BDSM、刺 10/17 03:01
→ IsaacStein:青、cos-play、台客、人偶、龐客、嬉哈、和拉子。我想 10/17 03:02
→ IsaacStein:儘量不要說次文化就是積非成是,因為很可能妳其實就代 10/17 03:03
→ IsaacStein:表著一種次文化。 10/17 03:03
推 shengcute:我個人從文字來看,次文化我是非常尊重的 10/17 03:06
推 sapphist54:推語文一直都是不斷積非成是的過程!!像「滑稽」很多人 10/17 09:22
→ sapphist54:都唸划機而不說古機,像「虛以委蛇」很多人都把最後一 10/17 09:22
→ sapphist54:個字讀成蛇,而不是唸成宜,像孔丘的孔據說古音是窟隆 10/17 09:23
→ sapphist54:隨時代演變而成為孔;積非成是的例子太多了 10/17 09:24
→ sapphist54:還有像伏爾泰從來沒有說過「我也許不認同你所說的,但 10/17 09:26
→ sapphist54:我絕對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很多人都以為那是伏爾泰說 10/17 09:26
→ sapphist54:的,但其實那是幫伏爾泰寫傳記的人講的啊Orz 10/17 09:27
→ sapphist54:只是我相信妳考試作文這樣寫,不會被扣分 10/17 09:27
推 shengcute:現在審定後全部唸「划機」,話說一字多音審定本也被罵得 10/17 09:44
→ shengcute:要死呀 10/17 09:45
→ chouyihen:推"一昧" 我也被積非成是弄到不斷質疑文字的標準了 10/17 12:59
→ chouyihen:一昧變成與一味通用,利害變成與厲害通用... 10/17 12:59
→ IsaacStein:所以這是語言的現實情況。語言的意義就是使用者之間的 10/17 15:18
→ IsaacStein:共識,從來就不是字典裡寫著的那些,字典裡的只是幫助語 10/17 15:18
→ IsaacStein:言的教育罷了。 10/17 15:18
推 shengcute:所以說寫錯字也是加速文化的進步,字亂寫也沒關係囉 10/18 00:51
→ shengcute:再者,您也說「語言的意義就是使用者之間的共識」,現在 10/18 00:53
→ shengcute:臺灣社會的共識就是使用繁體字,注音文並不為「共識」 10/18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