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inch:禁注音文算是一個文化,到不同的地方不也是要去尊重他人文化 10/17 01:51
→ finch:與律法嗎? 當然,文化可以拿來被討論,不一定這些文化在你心中 10/17 01:52
→ finch:不是很喜歡! 10/17 01:54
→ finch:所以,大家還是心平氣和的討論怎樣制定比較好(媽呀,我詞窮,跟 10/17 01:55
→ finch:上面那段完全無關的結論) 10/17 01:56
→ IsaacStein:所以我的倒數第二段就是在處理文化多元主義應該要受到 10/17 02:00
推 tonahue:推樓上 :) 10/17 02:00
→ IsaacStein:怎樣的限制和規範,並不是任何文化特質都應該無條件被 10/17 02:01
→ IsaacStein:接受甚至要求「入境隨俗」,尤其當該文化的特質事實上 10/17 02:01
→ tonahue:喔 是樓樓上 XD 手太慢 10/17 02:01
→ IsaacStein:有某種侵略性的時候。而禁注音文就是一種具侵略性的文 10/17 02:01
→ IsaacStein:化(因為它要禁絕某種行為)。 10/17 02:01
→ tonahue:嗚 又慢一步.. 我是推finch啦 >< 10/17 02:01
→ tonahue:I大講的也是有道理。這也是大家都沒想過的問題「侵略性文ꐠ 10/17 02:02
→ tonahue:化」 10/17 02:03
推 finch:贊同! 這想法很不錯! 10/17 02:05
推 tonahue:心平氣和、心平氣和!這樣討論才不會流於筆戰或互相攻訐 10/17 02:07
→ cafemad:對我來說呢 就算是這樣 我也拒絕接受注音文 純粹個人意見 10/17 02:07
→ tonahue:關心此議題的大家,可以先拋開成見,多接觸其他想法 10/17 02:08
→ tonahue:會看到許多以前看不見的盲點,心也會有不同的感受 :) 10/17 02:09
推 sapphist54:像我是女生,現階段我只好不去阿拉伯國家,免得因為穿 10/17 02:10
→ IsaacStein:所以我也沒有要求妳接受注音文吧?我一直在討論的都是 10/17 02:10
→ IsaacStein:板規與制度的問題。個人的接受與否,與制度的限制與否 10/17 02:10
→ IsaacStein:是差異很大的兩件事。 10/17 02:10
→ sapphist54:著暴露而遭受懲罰……然後我開始慶幸我不認同阿拉,不 10/17 02:10
→ cafemad:或許有一天我必須接受 但那也不會是今天 我依舊排斥注音文 10/17 02:11
→ sapphist54:必待在回教世界跟他們爭取我有穿迷妳裙的自由…… 10/17 02:11
→ cafemad:若是同我這樣的個體為數者眾呢?多數暴力? 10/17 02:12
推 sapphist54:我同意cafemad,我不能要求所有女生都跟我一樣穿迷妳裙 10/17 02:14
→ IsaacStein:為數者再眾,也跟制度化是不同的事情,有著不同的效果 10/17 02:15
→ IsaacStein:我相信妳能在這兩者間做出明確的區分。 10/17 02:15
→ IsaacStein:我相信妳也不會同意,即使當初認為穿迷你裙是種對社會 10/17 02:15
→ IsaacStein:的冒犯的人佔絕大多數,那些禁止迷你裙上街的做法就會 10/17 02:16
→ IsaacStein:是正當的,不是嗎? 10/17 02:16
推 babylon297:I大,請問你是希望多數服從少數?@@ 這樣好嗎 10/17 02:16
推 finch:我要睡了。各位早點睡! 10/17 02:16
推 Emolas:要求行為跟規範間的一致性為什麼是這麼難理解的事? 10/17 02:17
→ babylon297:繁體字可分辨的程度遠大於注音「符號」... 10/17 02:17
→ babylon297:符號性質的東西,你認為能「完全」取代文字的表意性? 10/17 02:18
→ babylon297:符號性質的東西,應可「部分」取代文字的表意性。 10/17 02:19
推 IsaacStein:如果妳要贊成少數服從多數的話,所有的反歧視,以及弱 10/17 02:20
→ IsaacStein:勢團體都不用混了,樂生院也早就該拆了,賴正哲也不用 10/17 02:20
→ IsaacStein:聲請釋憲了,日日春也不用搞性交易除罪化了,何春蕤也 10/17 02:20
→ IsaacStein:不用繼續為性/別平等努力了。就是這樣。 10/17 02:21
→ IsaacStein:另外,任何文字都是符號,而且,沒有任何人要求要用注 10/17 02:21
→ IsaacStein:音符號來取代現有的文字,詳論在同一個討論串我前面的 10/17 02:21
→ IsaacStein:文章都有寫到。 10/17 02:22
推 babylon297:不是這樣倒推的吧。ꄠ 10/17 02:21
→ babylon297:我絕對不是多數暴力的意思。 10/17 02:23
→ babylon297:要求使用國字,是很困難的事情?這樣就蔑視少數人嗎 10/17 02:23
→ babylon297:應該是尊重大部分人看版的權利吧 10/17 02:24
推 Emolas:我絕對不是多數暴力的意思。 10/17 02:28
→ Emolas:要求男同志跟女生結婚是很困難的事情?這樣就蔑視少數人嗎 10/17 02:28
→ Emolas:應該是尊重大部份人不想看到兩個男的擁抱畫面的權利吧 10/17 02:29
推 babylon297:尊重看板權利,是尊重大部分人都能看懂 10/17 02:31
→ babylon297:你扯兩個男的幹麻=.= 10/17 02:31
推 IsaacStein:「看懂」能不能算一種權利,以及就算它算,跟用某種形 10/17 02:32
→ babylon297:我很想說不是看不懂,是傷害眼睛,這樣就符合你的男同 10/17 02:32
→ babylon297:理論嗎 10/17 02:32
推 Emolas:不都是一樣因為大多數人不想看到而禁止。 10/17 02:32
→ IsaacStein:式書寫的權利比較起來何者重要的問題,在這篇文章的第 10/17 02:32
→ IsaacStein:五段我有討論(如果恕刪那行不算一段的話)。 10/17 02:32
→ Emolas:而我也沒提出什麼理論。 10/17 02:33
→ babylon297:I大,這確實是重要性問題。但是您希望您寫的文章別人因 10/17 02:33
→ babylon297:看不懂或是不喜歡注音而拒看,這是您樂見的嗎 10/17 02:33
→ babylon297:假設現在是開放的,你高興寫什麼,我高興不看什麼 10/17 02:34
推 IsaacStein:只要不是「每一個人」都不喜歡看,我就不反對有人不喜 10/17 02:34
→ babylon297:只要大家相安無事就好 10/17 02:35
→ IsaacStein:歡我的文章,這一連串討論板規的文章,我相信也沒多少 10/17 02:35
→ IsaacStein:人喜歡,可是我也不介意。 10/17 02:35
→ babylon297:但是 版面不會很亂嗎?還是你覺得版面亂不亂不重要 10/17 02:35
→ IsaacStein:因為我一向不同意,喜不喜歡可以被擴大成一種規定。 10/17 02:35
→ IsaacStein:板面怎樣才算亂?難道妳覺得亂的板面不會有人覺得很好 10/17 02:35
→ IsaacStein:嗎? 10/17 02:36
→ IsaacStein:如果因為多數的人不喜歡這些討論串,那少數想看這些討 10/17 02:36
→ IsaacStein:論的人該怎麼辦? 10/17 02:36
→ babylon297:好吧,你覺得若是這個問題交諸版眾表決是否開放 10/17 02:36
→ babylon297:假設答案還是不開放的,你會願意遵守嗎 10/17 02:36
→ babylon297:有時覺得民主真的很難做事情,要尊重多數又要成全少數 10/17 02:37
推 Emolas:樓上的作法很符合時代潮流。公投至上阿 :) 10/17 02:40
推 IsaacStein:因為正當性本來就是很難的事情,為了方便,犧牲的就是 10/17 02:58
→ IsaacStein:正當性。 10/17 02:59
推 bingo0613:鳳舞香羅裡演出,旗袍被當時人所認為是不祥的 10/17 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