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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engcute:所以我也用文章回過呀,什麼都跟歧視放在一起,就天下大 10/17 00:07 : → shengcute:亂了 10/17 00:08 : → IsaacStein:請問是哪一篇? 10/17 00:10 : → IsaacStein:另外,我沒有把「任何事情」都跟歧視「扯在一起」,我 10/17 00:10 : → IsaacStein:認為這件事情是歧視,所以我提出理由,妳可以認為它不 10/17 00:10 : → IsaacStein:是歧視,但妳應該要提供我的理由之所以不夠充份的理由 10/17 00:10 : → IsaacStein:以及妳認為它為什麼不是歧視的理由。 10/17 00:11 推文太多,只接用回的,抱歉了各位,又多了這一篇… ------------------------------------------------- 我先說一下注音符號的由來~ 近二十年來,國人有感于中華字音之無一定之標準,為教育前途之大障礙。 於是有王照之《官話字母》,勞乃宣之《簡字譜》等發生;欲以音標之形式代舊日之 反切。惜期以京兆一隅之音,為全國之標準音;而所作音標,又不甚美觀,故未能通 行。民國二年,教育部開讀音統一會,徵集各省代表,審定國音,遂製成「注音字母」 三十九文,音讀以所謂「北音」者為準。自此以後,中華字音將脫離韻書時代,而入 于『音標時代』矣。(案注音字母於民國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由教育部公布。十九年 四月二十九日國民政府令改為「注音符號」)(中國聲韻學通論 林尹) 這是先人為什麼要訂出注音符號的原由, 目的是為教育之前途, 而注音符號只為一教授統一文字、語言之媒介, 而此文字與語言,在臺灣我們叫他「國語」, 在中國大陸他們稱之為「普通話」, 而今僅存臺灣使用注音符號以表「聲」「韻」。 其聲母二十四、介母三、韻母十二。 再加四聲的變化,產生一千二百八十一個有意義的音節, 可以主控全部漢字的發音與標準華語。 有注意到嗎?注音符號可以表音,但未能表義。 或許有人說「注音文」即在表意, 但同音異體字不知凡幾, 是謂有何人可知注音文所表之意義, 書寫大眾所認知之國字,是為尊重, 而僅以少數未能表達之意以「注音文」為之,並未有其限制,亦于以尊重, 吾不知有何不妥之處。 再說到這是個人的自由問題, 是的,這是個人的自由, 但這小小的自由,毀掉的可能是千百年來的中國文字傳承, 毀掉的可能是未來的孩子們用字不當,白字一堆, 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 現在的高中生,在作文中,週記上,甚至是考卷上, 以注音文取代國字,於其後寫上(太常字電腦打字,那個字不會寫…) 不只一、兩個,而是一班將盡十個, 這不是一個警訊嗎? 然而,這未被完全剝奪的自由, 給現在的小孩的是一種引導、一種流行, 而形成一個習慣, 話說,這幾天離家出走的兩個國中生,連遺書都用注音文寫, 真懷疑他的父母、師長看不看的懂… 未被完全限制的注音文與歧視, 我著實是看不出其共通點, 沒錯,善寫注音文的作者,我們予以尊重, 但書寫者是否是以尊重大家的立場來寫出「注音文」呢? 大多數都是有這份尊重的心態嗎? 若是版主提出提醒, 一定要有注音文的作者,也可以提出寫注音文的理由, 假使一變動就會改變所有文意,那版主也一定會放行, 而其他讀者根本不會,甚至沒想過「歧視」這兩個字。 有歧視一詞之出現,就一定有其中一方認為地位不平等、權利不平等, 我試想之,大部分是受欺壓的那一方如此認為, 但受欺壓的一是否有想過,對方是否根本沒這份意思, 卻直接給對方扣上一個歧視的大帽子, 這對另一方是否又是另一種不公平,另一種歧視,歧視他是歧視別人的人… 不想再寫下去了,我想一定又會被逐句反駁…那就慢慢來吧! 不過,我真的不想再寫一篇佔著大家的版面了。 再者,文字本來就是要有整齊劃一的形體與意義才能便於族群的溝通與協調。 【ㄉ】符號出自【刀】字。刀的篆文加以符號化,就成為【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60.89
lovehabi:我想問"刀"有沒有殺的意思???如果有的話, 10/17 01:16
lovehabi:那"我最愛ㄉ你"不就變成"我最愛殺你"!好可怕~ 10/17 01:16
shengcute:在文言文中,有些刀字是有殺的意思存在 10/17 01:19
lovehabi:所以很明顯注音文會誤導!!!"我ㄉ你"也="我殺你"!靠!!!! 10/17 01:20
dichia:樓上妳會不會太可愛XDDDD 10/17 01:22
lovehabi:你不覺得很可怕嘛???"我最愛ㄉ媽媽"="我最愛殺媽媽" 10/17 01:22
dichia:XDDDDDDDDDDDDD 10/17 01:25
chouyihen:XDDDDDDDDDDDDDDD 10/17 01:27
lovehabi:樓上兩位是在笑我的意思嘛???小心我ㄉ你!!!哈哈 10/17 01:28
shengcute:話說…千萬別亂用,我不想下次在考卷上看到刀隔壁老王… 10/17 01:30
lovehabi:所以我說有嚴重的誤導!!!!ㄉㄉㄉㄉㄉ=殺殺殺殺殺殺 10/17 01:32
sapphist54:『書寫大眾所認知之國字,是為尊重』,那是不是要禁外文 10/17 01:35
sapphist54:我怎麼知道哪些字是大眾所認知的字? 10/17 01:36
sapphist54:回lovehabi,妳說的情形確實存在。但如果有上下文參照 10/17 01:37
sapphist54:應該不是那麼容易誤解的…… 10/17 01:37
sapphist54:話說回來,這也是我不敢在這裡發表文言文小說的原因 10/17 01:37
shengcute:請不要斷章取義好嗎?國字是之於注音文,扯到外文幹嘛 10/17 01:39
lovehabi:扯太遠囉~ 10/17 01:48
sapphist54:那只取一句注音文來說可能造成嚴重的誤導,而不管上下 10/17 09:11
sapphist54:文整體的脈絡,不也是一種斷章取義? 10/17 09:12
lovehabi:基本上我覺得會寫注音文的人並不會只寫一句 10/17 10:50
lovehabi:所以我有被誤導的可能!!!!!!!!!!!!!!!!!!!!!!!!!!!!!!!! 10/17 10:51
IsaacStein:不對,就是因為注音文的書寫不會只有一句話,所以有整個 10/17 15:19
IsaacStein:文本脈絡妳才更可能理解該文的意義為何。 10/17 15:19
shengcute:寫我ㄉ爸爸,跟我的爸爸會有意思上的不同嗎?堅持ㄉ的理 10/18 00:44
shengcute:由為何呢? 10/18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