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My Name)
看板lesbian
標題Re: 注音文 之 認定標準
時間Mon Oct 16 15:44:55 2006
※ 引述《roseda (QueEn)》之銘言:
: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 4.作者刻意打出這個注音符號「ㄉ」,用來表示「所有格」的意思。
: : 妳漏了這個可能性,
: : 而我在問的是,當板主在面對這個可能性時,
: : 應該如何執行注音文板規?
: 我們發文時
: 用來表示所有格的文字 可能有很多種
: 但終究是"用文字表示" 而非注音符號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6%87%E5%AD%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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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人類用來交際的符號系統,是紀錄語言的書寫形式,一般認為,
文字是文明社會產生的標誌。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則認為文字是在階級社
會產生以後才產生的。
文字在發展早期都是圖畫形式的表意文字(象形文字),發展到後期都
成為記錄語音的表音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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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維基百科的「文字」這個條目,即使我們同意「定義」並不精確,
因此無法「肯定」注音符號是文字,同樣也無法「否定」注音符號是文
字。
既然注音符號不可能被確定為「不是文字」,也就不可能被確定為「只
能用來取代文字」。因此不能排除第四個可能性,除非這是板主武斷的
規定,如果妳承認這是妳對「文字」的武斷判定,而且妳認為妳的武斷
判定是正當的,那我不會再在這個問題上發表任何新的意見。
: 故在這裡即劃歸為1.的那種可能
: "這個注音符號可能是用來代替某國字"
回到妳最初的「認定標準」的文字來看:
在拉版版規中的"注音文"
指的是
文章中存在 以單一個注音符號 代替 某一個國字 的現象
妳說的是,一個注音符號「是」用來取代某個國字,才叫做注音文,而
非只要「可能是」用來取代某個國字,就叫做注音文。
因此,「這個注音符號可能是用來代替某國字」仍不足以使一個注音符
號的使用「是」用來代替某國字,因此「根據妳自己的認定標準」,仍
不構成它「是注音文」的充份條件,因此不足以構成板規執行的充份條
件。
而我在問妳的是,妳如何判斷一個注音符號「是」取代某國字,而不是
問妳如何判斷一個注音符號「可能是」取代某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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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0.124
推 tureme:好偏執喔。 10/16 17:45
推 IsaacStein:是喔? 10/16 18:01
→ DVSB:請問這篇跟拉版有什麼關係? 10/17 02:34
→ DVSB:或許的確可以讓板規越來越完美,但本質上就是文字遊戲。 10/17 02:36
推 IsaacStein:如果這不是在討論拉板的板規,這篇文章就跟拉板無關; 10/17 21:14
→ IsaacStein:如果這是在討厭拉板的板規,那跟拉板就有百分之百的關 10/17 21:14
→ IsaacStein:係。另外,我看不懂妳說的「文字遊戲」是什麼意思? 10/17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