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設自己的圖書館 美卸任總統大事
【文/王岫】
我國前總統李登輝先生卸任已三年多,外界看他仍不清閒,不僅在幕後組織、掌控新的台
聯黨,對國是或當今政治人物也依然臧否是非,令人覺得他還是很憂國憂民的。就筆者一
個小小圖書館員的眼光來看,倒覺得他下台後大可不用這麼操勞了(畢竟不在其位,不謀
其政嘛!),而應該像美國的總統退任後,就與親朋好友籌組基金,設立一座卸任總統圖
書館或許來得有意義些。
卸任總統的文件資料遭後代子孫拍賣
在此,我們先來談談美國總統圖書館的制度。其實,美國自開國一百五十年內,對公共文
書、檔案──包括總統的文件的保存和管理也相當忽視。總統卸任離開白宮,常常就順便
帶走他們的公私文件;這些文件,以後傳到後世子孫或繼承人手中,就常被拍賣給不同的
機構,如州立圖書館、州立歷史學會、大學圖書館,甚至於私人蒐藏家手裡,不僅分散各
地,各機構蒐藏的也不完整。美國國會圖書館從一八三四年起,也持續一世紀在留意蒐購
流散四處的總統文件,他們曾經花了美金四萬五千元和六萬五千元,分別買到一些華盛頓
和麥迪遜總統的文件。當然,也有許多總統的文件,毀於祝融之厄,像第九任的哈里遜、
第十任的泰勒(John Tyler)、第十二任的泰勒(Zachary Tay-lor)總統等,這都是難予彌
補的損失。當然,其間也有少數機構或私人團體重視總統史料的保存,像十九任總統海斯
(任期一八七七─一八八一)因為之前曾任俄亥俄州州長,俄州政府在一九一四年就和「
海斯基金會」在海斯的故鄉──弗瑞蒙特市(Fremont)設立一座海斯紀念圖書館;一九一
九年,第卅一任總統胡佛(任期一九二九─一九三三)的母校史丹佛大學在他還沒擔任總
統之前,就已在學校成立一所「胡佛戰爭、革命與和平圖書館」,搜集胡佛從事公職的相
關史料和文件;胡佛一九三三年卸任後,有部分的總統文件就先移入這裡典藏;一九六四
年,真正的「胡佛總統圖書館」在他的出生地──愛荷華州的西布蘭區(West Branch)市
成立後,胡佛總統的所有文件才移到那裡去。此外,一八四九年擔任參議院臨時主席的艾
奇森(David R. Atchison),因為當年獲選總統的泰勒(Z. Taylor)拒絕在星期天進行宣誓
就職而延後一天上任,因此,就技術上而言,艾奇森就擔任過一天(三月四日)的美國總
統,他的相關文件收存在坎薩斯州艾奇森郡的歷史學會博物館中;它當然算是最小的一個
總統圖書館了。
羅斯福是唯一在任內看到自己圖書館成立的總統
真正的總統圖書館制度,是起源於第卅二任的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羅斯福有鑒於以前
的總統常把任內一些文件視為私人財產,任由自己支配,而其繼承人不是將這些文件賣給
聯邦政府以外的機構,就是毀棄、遺失了。因此,他建議國會,並經批准,而有設立總統
圖書館的計畫;他的一些朋友也熱情地成立一個非營利性的組織來籌募基金。但起先大家
對這個保存總統檔案、文件的機構要採用什麼名稱,倒尚未確定;一九三八年十二月十七
日,一群學者集合在羅斯福的故鄉──紐約州的海德公園市(Hyde Park),討論是要用紀
念館、陳列館或是什麼學術機構的名稱好呢,眾口莫衷一是。突然,其中唯一的圖書館學
者,也是密西根大學圖書館長亞當斯(Randolph G. Adams)建議不如像史丹佛大學的「胡
佛戰爭、革命與和平圖書館」一樣,用「圖書館」這個字眼罷!雖然還是經過一些爭論,
但最後終於獲得同意了;經過一些朋友的捐款資助,「羅斯福總統圖書館」在一九四年
七月四日開放了,彼時,羅斯福還在任內,他著名的「爐邊閒話」(fireside chats)廣播
,有幾次就是在這個圖書館對全國播放的;羅斯福也是唯一在任內就看到自己圖書館成立
的總統。這個圖書館在他任內及去世後,有關文獻就陸續入藏,其中有圖書一萬五千冊,
還有歷史文稿、郵票、藝術品、其他紀念品等;羅斯福生前也鼓勵他的親朋及政治伙伴把
與他有關的文件、信件等捐出來,成為圖書館的蒐藏。
由於羅斯福總統圖書館的建立,證明這不僅是保存總統文獻,也是保存美國歷史檔案的一
種好方法,因此,國會在一九五五年就通過了「總統圖書館法案」(Presidential
Libraries Act),將私人捐款籌設的總統圖書館,納入「國家檔案館」(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簡稱NARA)的管轄,以便利用公款來維持爾後
的管理和各項業務的運作,這就形成了NARA底下的「總統圖書館系統」(Presidential
Library System),而「私人建造,公家管理」(privately built, publicly
maintained),也成為以後陸續幾個總統圖書館設立的模式。
雷根之後,總統檔案文件成為國家所有
目前,NARA轄下共計有十個總統圖書館──包括胡佛、羅斯福、杜魯門、艾森豪、甘迺迪
、詹森、卡特、福特、雷根和老布希等;尼克森則因為水門案辭職,其任內的文件尚保存
於NARA,而柯林頓總統圖書館尚在籌建中,其文件亦暫存於NARA。倒是尼克森上任前和上
任後的一些資料和日記等,已由親朋自己等在加州他的出生地尤伯林達市(Yorba Linda)
成立了一座私人性質的紀念圖書館,一九九0年開幕了。像尼克森這種私人經營的紀念圖
書館,在最近幾年已落成或還要成立的還有在伊利諾州的林肯紀念圖書館,二00三年完
工後,將擁有四萬六千種文件,包括蓋茨堡演說辭的複本等;此外,內戰時期,南方邦聯
政府的總統戴維斯(Jefferson Davis, 1808-1889),其紀念圖書館也在一九九八年五月卅
日在密西西比州開幕;但這些都不是公費管理的正式總統圖書館。不過,自羅斯福以後,
每個總統在卸任後,都會積極籌設自己的圖書館,圖書館的地址通常設立在總統的故鄉或
生死有關之地,蒐藏內容則包括他一生及任內各種書籍、文獻、手稿及重要檔案、紀念品
等。
唯這種混合著私人捐助和公家經費的方式,也不是完全沒有問題。NARA對總統圖書館提供
監督、行政及技術上的支援,但分散在各地不同地方(有的在地方行政中心,有的在大學
校園內,有的在私人捐獻的土地上)的圖書館,卻難能有一致的管理程序和預算花費;此
外,私人企業或基金會既有捐助之實,也難免對經營方針和服務內容有諸多意見。一九五
五年的法案,雖然確立了總統圖書館成立的機制,但還是給予卸任總統有決定哪些文件該
納入圖書館的權利,也就是說,他們對文件還擁有所有權,總統圖書館只是處理日常的管
理業務而已。因此,國會在一九七八年通過「總統案卷法令」(Presidential Records
Act),對總統的檔案、文件的定義和對公眾開放的範圍有所規定,並建立了公眾擁有這些
文件使用權利的機制;一九八一年上任的雷根及以後的總統,就受到這項法令的約制了,
這使得過去國會及一些學者常常抱怨在總統圖書館看不到重要的檔案的問題,稍微獲得解
決;總統圖書館除了少部分涉及個人隱私權及國家安全之文件外,所有研究文獻、檔案皆
可提供利用。
然而另一個面臨的問題是一九七0年代以後,新設的總統圖書館總是愈蓋愈大,總想在面
積及建築氣魄上凌駕以前的圖書館,這使得NARA以後在人力和經費的支出,節節上升,公
家單位真是苦不堪言;所以在一九八六年,國會只好修改「總統圖書館法案」,限制了總
統圖書館在興建時的經費和建築,老布希位於德州農工大學的總統圖書館便受到此法令的
影響了。
教育功能與保存功能常相互矛盾
但混合著私人資金和公務經費的總統圖書館,最大的困擾還在於兩者認知的目標稍有不同
。公家出錢管理、維護總統圖書館的文件資料,把它當作「檔案」的保存、研究功能,而
私人捐款的企業主,則希望它有博物館、陳列館的「教育」、「展示」功能,因此常希望
它辦理一些延伸性的活動,也希望參觀的民眾愈多愈好;而真正要利用這些檔案、文件從
事研究的學者當然反對過多的一般訪客和活動,這會妨礙他們的利用;同時,他們也認為
分散在不同地方的總統圖書館,也令他們採集資料會疲於奔命。
事實上,美國的總統圖書館應該不是一般觀念的圖書館,它實際上是一個紀念博物館和檔
案館,但這兩者的功能不同,使其服務對象(一般民眾和研究學者)的關係就相當緊繃,
這或許是值得再研究的。但不管怎樣,自一九三八年「總統圖書館」這個名詞成立,至今
已六十四年了,它們的確也有許多貢獻──無論是在保存政府文獻和歷史文化,以及對民
眾的教育方面。目前,許多企業或機構團體,也還繼續在爭取贊助新的總統圖書館,像小
布希剛入主白宮不久,就有德州四所大學(包括老布希總統圖書館所在的德州農工大學在
內)在爭取未來的小布希總統圖書館設在他們那裡,情況之激烈,不下於爭取奧運或世界
盃足球賽的主辦權哩!
【2003-10-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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