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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板 規 ◣ ◢ ︵ ︵◣ ▲ ●` ˊ 本板為討論與分享驚奇之人事物 ㄟ__ㄏ φbelleaya 包括鬼神、奇聞、超自然怪事等 ▼ 亦讓板友分享驚奇題材之創作文 ◥ ◤ ◥─────────────────────────────────────── 1.文章發表規範與罰則 1.1文章發表類別 [經驗] 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遇飄經驗、超自然怪事經驗 [故事] 聽聞親朋好友身上的遇飄經驗、超自然怪事經驗 [創作] 鬼怪、超自然驚奇、驚悚獵奇等小說、圖文創作 [分享] 與本板板旨相關之純粹分享文如防飄小撇步、超自然事物及發生之地點等 [問題] 與本板板旨相關之問題 (不含板務相關) [夢境] 與本板板旨相關之夢境討論 (純粹解夢者請至解夢板interdreams) [轉錄] 在別板或其他網站與本板板旨相關的文章經同意後轉錄 [其他] 若上述分類皆無法適用 (請勿以此分類筆戰,違者劣退) 若無適當標題可以自訂但合宜為主 板主有權利視文章內容替原po修改文章類別 ※ 要找文或板務建議,請盡量利用每月置底,不要再多發一篇文章 ─────────────────────────────────────── 於此所發表的文章須與本版有所相關,或可考慮以下其他專業看版。 FengShui 風水版 - 風水相關知識討論 interdreams 解夢版 - 告訴你夢境是否隱藏什麼意義 Taoism 道家版 - 專業的道學討論與氣功打坐探討 Buddhism 佛學版 - 佛經辯証及說法 Catholic 天主教版 - Christianity 基督教版 - Oracles 籤詩板 - 籤詩解說 soul 靈學版 - 討論靈學版。 funeral 生死版 - 喪事詢問以及撫慰因失去至愛而受傷的心靈 pet 寵物版 - 寵物相關疑問可獲得解答 ask 詢問版 - 詢問任何事情的版。 Folklore 民間信仰討論板 - Reli-curio 宗教文物版 - ─────────────────────────────────────── 1.2 發文者權益 (4/22修訂) ˙發文者有權利刪除推文,但禁止修改推文或是偽造推文 (違者水桶一週) ˙內文如欲回答他人提問而打出他人id是可以的,然而其他類文章請盡量避免 ˙即使本尊水桶,本板並不限制分身發文,唯仍受同一板規規範之 簽名檔亦包含在文章規範中 ˙依文章需求可以張貼個人部落格,唯須不含任何BlogAds等廣告 (違者視同廣告文) ˙與本板有關之問卷請先來信任一板主徵求同意 ˙請分清楚[經驗]、[創作],若經驗文有拖稿太久之情形者,板主可接受檢舉修改標題 ※ 因已投票通過本板接受創作文,故請勿再以此為議題討論,請多利用排除搜尋 ─────────────────────────────────────── 1.3 發文罰則 1.3.1 嚴重違規 空白文 未滿50字文 (若回應他人文章請用推文,賀文不在此限) 集氣文 (已投票定案 #16GKj2W3) 火星文、亂碼文、注音文 (由板主判定情節嚴重;一兩個筆誤不算在內) 回應公告文 連鎖信、惡意連結 (病毒或惡意java script等) 未經同意公佈他人隱私 (例如私人電話、住址、未能直接由id查詢到的一切資訊) 張爸文、王浩宇文 求籤文 (已投票定案 #16kgwt8C) 鼓吹違法 (鼓吹性交、販毒、傷害他人、自殺等) 以上文章違規一律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張爸文與王浩宇文將通報站方砍帳 ─────────────────────────────────────── 1.3.2 廣告文、政治文 ˙禁止任何商業廣告文及置入性行銷 指刻意將廣告內容以巧妙的手法置入文章之中,以期藉由看板的曝光率來達成廣告效 果。廣告內容和該文章不一定相關,而一般閱聽人也不一定能察覺其為一種文章模式。 由板主判定,違者劣退並水桶一週。 ˙如張貼個人網誌請勿有BlogAds之類的廣告,否則視為衝人氣廣告文 如只是Blog平台內建之banner廣告因無法避免故不算,由板主判定之 (板友可檢舉) 違者劣退並水桶一週 ˙禁止宗教傳教廣告文 由板主斟酌,情節嚴重者劣退並水桶一週,欲單純討論神明與宗教請至Soul靈學板 如有任何要販售宗教產品的意圖,由板主判定情節嚴重者劣退並水桶一週 ˙政治文除非經驗文發展或創作劇情需要,否則一律禁止 純粹打政治廣告者一律劣退水桶一週 ─────────────────────────────────────── 1.3.3 嚇人、恐怖連結、18禁內容需補註警語 ˙有嚇人及恐怖連結,請於標題內文註明 初犯刪文、累犯劣退水桶一週 ˙文章如有18歲以下不宜觀看之內容,請於第一頁註明: 以下內容18歲以下不宜觀看,請自行退離本主題(或刪除此訊息),本人已盡告 知讀者之義務,且並無意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29條所稱「以廣告物 、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 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請讀者自重!!本文 為網路創作,與現實之人事物無關,內容如與現實雷同,純屬巧合!! 初犯刪文、累犯劣退水桶一週 ─────────────────────────────────────── 1.3.4 無關板旨、飄點薄弱 (2012/6/21 修訂) 非回應他人[問題]提問的發文,必須依循本板板旨。 發文亦請勿無限上綱至超自然 (例如:今天雨特別大是否因為雨神生氣) 創作文若某一話缺乏飄點或驚奇點,請一次貼至有飄點與驚奇點為止。 由板主斟酌 (1)非惡意:刪文不劣退 (2)惡意:視為鬧板劣退水桶一週 ─────────────────────────────────────── 1.3.5 筆戰文 (2012/6/21 修訂) ˙凡有明確人身攻擊、污辱字眼(包含諧音或其他方式如E04)一律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以及使用引戰稱呼(如426、天龍人等) ˙凡意見不同而特定指名某板友 請直接私信解決勿發文 即使未有人身攻擊字眼 板主仍可視情形視為引戰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若發表文章與推文者發生筆戰將鎖文 並酌情雙方水桶一個月冷靜冷靜 ※ 因板上有許多板友都是不同宗教族群,請尊重他人信仰,勿就信仰因素攻擊他人 也請尊重看板者權益,請勿假分享、真傳教的置入性行銷 ※ 若文章內之劇情需要使用到強烈的攻擊字眼,請於標題上註明,若無註明者, 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板主沒有任何幫忙註明的義務) ─────────────────────────────────────── 1.3.6 影射他板 (2012/4/24 增訂) ˙凡有明確攻擊他板板友、板務,以及影射他板之行為者,發文者一律劣退,水桶一週, 推文如有此行為者,水桶一週 1.3.7 假經驗文 (2013/4/1 增訂) ˙凡經驗文章,內容浮誇,甚至有明確事證可證明其真偽,經板主發現或板友檢舉屬實, 而原作者經發現後十日內不做任何解釋,文章予以刪除,並警告一次, 如十天之後來信解釋清楚,警告仍可撤銷。(檢舉請來信板主,回文視同違反板規1.3.5) ─────────────────────────────────────── 1.3.8 累犯與分身處分 (2012/4/22 增訂) ˙違規一次遭處分者,第二次違規,則水桶兩倍時間,第三次水桶四倍時間,以此類推 例:A君違反板規遭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二次違規則水桶兩個月,第三次則水桶四個月 ˙累犯者以該次懲處為基準,視舊水桶公告,倍數累計計算罰則 例:B君第一次違反板規遭一個月之水桶處分,第二次所犯之罰則為水桶一週,則B君 此次懲處則為水桶兩周 ˙雖然在本板,本尊被水桶後容許分身發文,但如分身違規,經查證確實為同一人時, 本尊水桶時間加倍 ˙此則板規自頒布日(2012/4/25)開始實施,累犯事實不朔及既往 ─────────────────────────────────────── 1.3.9 轉錄文章規範 凡轉錄他板文章請註明原作者及來源出處,並事先告知並獲得作者同意 新聞、消息、影片類等不包含其內,但請附上連結網址 若未經同意轉文者初犯刪文,累犯劣退 原作者有要求刪轉錄文章之權利 請去信轉文者或者來信任一板主代為砍文 ─────────────────────────────────────── 2. 推噓文相關規範 2.1 惡意推文 (2012/4/24 修訂) 張爸推文、王浩宇推文 (永久水桶) 病毒或惡意Script連結 (永久水桶) 公佈板友隱私 (無法以id在網路查到之資訊) (水桶一週) 2.2 人身攻擊 針對性的謾罵或廣義人身攻擊 (視為引戰,水桶一個月) 例: 原po虎爛死了 騙鬼呀 滾回去xxx ─→ 原po具有檢舉權力 竟然一堆人相信他說的話 腦殘 ─→ 廣義人身攻擊,閱讀者若不適皆可檢舉 噓文的可能有病吧 ─→ 噓文者具有檢舉權力 ─────────────────────────────────────── 2.3 在多篇文章重覆推無關板旨之推文或連結 例如: 未看先猜 即使略有不同但若經板主判定為惡意者,水桶一週 2.4 恐怖連結 如推文欲張貼恐怖連結者請補上警語 情節嚴重者水桶一週 ─────────────────────────────────────── 2.5 懷疑真實性之推噓文 懷疑真實性之推噓文條款 (2013/4/1 修訂) --允許懷疑經驗、故事文真實性之推噓文,禁止回文-- ˙若該篇文章底下若有懷疑真實性之推噓文,只要不違反人身攻擊,筆戰吵架等情事, 板主不需過度介入;但若有上述行為發生,視同違反板規2.2, 依其輕重處以水桶兩周至一個月 (發文者亦在此規範之中) 推文挑釁謾罵 (2012/9/12 增訂) ˙為維持板上發文之風氣,文章底下若有爭吵,懷疑真實性等情事,發文者可於推文 闡明其尊重之意或私信解決,若板友仍不予理會而有謾罵或挑釁之行為(由板主認定), 依其輕重水桶兩周至一個月處分。 ─────────────────────────────────────── 3. 板務處理辦法 3.1 板主定位 板主工作主要為經營看板、帶動討論風氣為主 且板主並非給薪職,並不可能整天管板 如有板務處理不周歡迎給予善意建議,還請尊重板主處理板務之決定 若有板主未發現到的違規,也歡迎板友提出事實證據來輔佐板主執行板務 希望板友能夠自律,請勿將板主與板規當作筆戰的工具 謝謝! ─────────────────────────────────────── 3.2 基本處理方式 (4/24修訂) ˙主要處理方式包含:劣文、水桶、警告、鎖文、公告等 ˙若劣文會將理由列於被砍文之標題,水桶及警告會以公告處理;鎖文則視情況而定 警告則以累犯第三次水桶一週 ˙任何罰則皆為一罪一罰,水桶天數累加計算;若已遭板主鎖文,卻再修文並違規者, 視為新文章累計計算罰則 ˙違規文章刪文後收錄於精華區(z-17)以便佐證 ※ 板主訂定板規後如有修改亦會公告,相關修改會附註修訂日期 ─────────────────────────────────────── 3.3 板規補充與修訂 ˙此板規若有無法涵蓋之模糊地帶,板主有權實施臨時板規及判決來因應現實情況 ˙板主有解釋大眾對此板規疑慮之權利與義務 ※ 編輯: yamiyugi 來自: 219.81.21.34 (04/25 22:00) ※ 編輯: yamiyugi 來自: 219.81.21.34 (04/25 23:34) ※ 編輯: yamiyugi 來自: 220.132.215.119 (06/21 03:40) ※ 編輯: blueskydoor 來自: 101.10.18.185 (04/01 00:07) ※ 編輯: blueskydoor 來自: 101.10.18.185 (04/01 00:43) ※ 編輯: blueskydoor 來自: 101.10.18.185 (04/01 01:05) ※ 編輯: blueskydoor 來自: 163.30.208.46 (04/24 15:30) ※ Deleted by: blueskydoor (118.169.78.155) 08/03/2014 03: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