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marve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不知買到凶宅 友人跳樓妻流產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桃園縣方姓男子去年2月向蔡姓女子購買平鎮市1戶電梯大樓 5樓,方某入住後覺得發生靈異現象,後來才得知該屋87年曾有人跳樓自殺,方某控告 蔡女刻意隱瞞房子是凶宅,提告訴請返還245萬元買屋款,一、二審皆判蔡女敗訴須還 錢,最高法院日前駁回蔡女上訴,全案定讞。 賣家隱瞞 判還屋款 判決指出,方某於99年12月與蔡姓女子簽約,一次付清屋款,去年2月舉家遷入。方男 控訴,喬遷當天羅姓女性友人來道賀,3天後羅女卻在自家跳樓身亡,同月底妻子流產 ,流產手術也不順利,且小孩一進屋就特別愛哭鬧,家人健康也陸續出問題,諸事不順 。方某覺得毛毛的,向鄰居、里長探詢,才知87年7月,當時年方28歲的葉姓女住戶在 窗台跳樓身亡;方某知情後更是不寒而慄,不敢「鐵齒」,只住2個月就嚇得搬走。 方某去年7月寄存證信函給蔡女解除契約,並提告請求返還價金,他主張,蔡女在買屋 合約上勾選「房屋不曾發生非自然身故」,顯是故意隱匿重大屋況,違反誠信,以詐術 賣屋。 蔡女反駁,死者是在窗台跳樓自殺,不是在屋內死亡,她認為房屋不屬凶宅,方家的家 事不順,只是方的個人主觀及心理問題,和房子的關係不大,「我住的時候,就沒有發 生怪事啊」,她只願減少價金,不願取消交易。 桃園地院一審判決蔡女敗訴,高院二審也判決方某解約有理,蔡女再上訴至最高法院, 一樣被駁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30/today-so13.htm -- 過12年了 還出事 朋友3天後跳樓真可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1.174.181
EEERRIICC:太扯 騙很大 12/30 23:31
nate530:至少要50年 跳樓的鬼魂才會不在吧 12/30 23:31
loeawei:好兇的凶宅呀 住這種地方必定家破人亡 有兇宅的都打一折賣 12/31 00:01
loeawei:我吧 也算是功德 12/31 00:01
cys:至少要50年跳樓的鬼魂才不會在~ 這時限是從何得知的? XD 01/02 10:48
swordtimer:因為一般房屋壽命約40~50年 01/02 13:07
wcdtw:轉錄至看板 soul 05/02 10:51
qwewq123:哈哈 樓上推文 05/10 12:55
※ Deleted by: blueskydoor (118.169.78.155) 08/02/2014 03: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