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ctograma (Van)
看板marvel
標題Re: [板務] 有關板規6; 板規9; 板規11-1的討論 (續)
時間Fri Oct 16 14:31:33 2015
原文恕刪,其中的邏輯問題也不想深究,以下提出個人核心看法。
首先,板規9是決定本板發文內容的核心條款。
邏輯上來說,若依板規,要判定有無飄點,則要先定義何謂飄點。不論是由板主判斷,或
是定義為「科學未證實」,從邏輯上來看很不恰當。
明瞭科學之運作方式的板友們應該懂我的意思。又,現今科學存在許多「假說」,甚至有
些假說本身就很飄,謬誤於焉。
此外,若發文者遇一事,其主觀感受很飄,發文與大家討論參考,經過漫長時間的集思廣
益後,最後水落石出,或許並非神鬼妖異之事,但這樣具有時間累積性的過程,卻蘊藏有
其在飄板的價值,相信大家都能夠理解。
總之,若以「飄點有無」之單一標準去限制發文內容,將窄化發文內容,降低發文豐富度
,矮化飄板的民俗價值。
至於11,板主曰照抄現行律令,那就改成「依現行法規辦理」就好,博大精深、無所不包
,還能刺激本板法學素養。
具體的建議是:勞請版主再多多研究。
以上,謝謝。
按:前述「飄點有無」一詞,為簡述肥宅大提出的第9條之修改方案,或作「飄點濃度」
較不觸怒肥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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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6.20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444977096.A.A1F.html
※ 編輯: pictograma (42.66.201.23), 10/16/2015 14:32:16
推 breakryu: 我也覺得不應該以媽彿點薄弱或字數作為刪文的依據,直 10/16 15:03
→ breakryu: 接以有或沒有來判讀。怪聲音+被壓=有媽彿,保留;怪聲 10/16 15:03
→ breakryu: 音不=媽彿,刪文。10/16 15:03
有些時候,說不出來才最媽佛啊!
※ 編輯: pictograma (36.230.22.108), 10/16/2015 15:11:55
推 jannine: 贊同...本版本來就該廣納好文..除非有爭議出現..10/16 18:55
推 aakk001: 推10/17 00:26
推 tomchun6: 贊同 有沒有marvel點其實判斷得出來,marvel點微弱真的 10/17 02:57
→ tomchun6: 等於畫了新界線,但大家都不知道會不會踩到10/17 02:57
※ 編輯: pictograma (36.230.22.108), 10/17/2015 0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