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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有關爭議較大的板規9-1、9-3 & 板規11-1 肥宅會作這樣的修改 9. 無marvel點或marvel點薄弱 1. Marvel點 : 以目前基礎科學,無證據可證明某奇特現象存在與否。 或基礎科學難以解釋兩現象間觀測到的因果關係或相關性。 或基礎科學上有觀測到某奇特現象的發生,但是尚不知道成因。 (不包括基礎科學上已證實存在,但發生概率極低的現象; 或基礎科學上已證實存在顯著因果關係或相關性的兩特異現象) 且整個事件必須具有超自然或驚悚的色彩。 3. 至少要有1/3的段落或字數符合marvel點, 比例是否違反板規由板主群討論後判定。 針對板規9-1,我實際找幾個例子說明我會怎麼判。 1.) 肥宅的老二超過30cm => 老二超過30cm的人現實中已證實存在,只是發生概率低, 不算marvel點。 2.) 發現狼人 => 板主會依據內文的描述去判定,如果只是毛很多的人, 板主會判定不算marvel點,只是先天性遺傳多毛症; 如果內文描述狼人會從正常人變形成狼頭人身, 現實中無科學證據可證明此種生物是否存在或不存在,算marvel點。 3.) 吃鐵人 => 板主會依據內文的描述去判定,如果吃鐵人有攝取正常食物只吃微量金屬 ,短期內此人不會有無法獲取養分的問題,不算marvel點; 如果吃鐵人只吃金屬,且假定現實中真的有這樣的人存在, 那板主就會去找目前有沒有解釋能說明吃鐵人能存活的原因 如果沒有充分的科學解釋,算marvel點。 4.) 蔭屍相關 => 現實中蔭屍真實存在,且成因已有許多合理的科學證據,不算marvel。 但如果文章中有提到,祖先變成蔭屍之後,家裡出現了很多人病死, 目前科學難以解釋為什麼蔭屍跟家裡很多人病死會有關聯,算marvel點。 BTW, 很多人病死可能單純是發生機率很低的"巧合", 但若我沒科學證據證明蔭屍跟家裡很多人病死有顯著的負相關,我就不會判違反9-1。 5.) 我半夜在學校尿尿,結果馬桶自動沖水好恐怖喔 => 某些馬桶本來就會設計定時沖水,不算marvel。 我半夜在學校看到鬼,結果剛尿尿時馬桶自動沖水嚇死我 => 看到鬼,算marvel點。我不會去管馬桶有沒有沖水。 6.) 肥宅不會那麼閒去找SCI來打板友的臉,但來源不明或不夠權威的資料,肥宅不採信。 針對板規11-1,肥宅會這樣改。 11.嚴重違規事項(文章內容及推噓文): 1. 對特定人士(包括暗示)有侮辱或指摘、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經被侮辱詆毀者檢舉,初犯水桶一週,累犯水桶一個月,文章退回。 對於所誹謗之事,有證據且與公共利益相關者(如遭詐騙),不罰。 板規11-1的構成要件 1.) 要有特定的被侮辱人,且版主可以前後文推敲犯人暗示的被侮辱人是誰。 2.) 被侮辱詆毀當事者要出來檢舉。 3.) 侮辱 : 所表達的內容,會使他人名譽受損。 誹謗 : 所敘述的內容是有真假的,而會因此去影響到當事人在社會上的名譽 (借用某些法律網站的定義) 4.) 結合板規18具神通能力嫌疑者處罰條例,有證據證明遭詐騙,不罰  最後, 肥宅想跟大家閒聊一下 針對板規9-1,如果你覺得板規不客觀,可以指出來。 但是麻煩講一下跟舊板板規相比,新板規是"比較"不客觀或不嚴謹,還是更客觀更嚴謹。 是"比較"可以清楚的解釋何謂marvel,還是更模糊。 人類很難制定一個"絕對"客觀的標準, 因此如果用新板規沒有辦法作到"絕對"客觀去反對它,我覺得反而不切實際。 只要比舊版的板規還要客觀,我認為都可以試行,因為好歹是往進步的方向走。 針對板規11-1,如果你覺得這個板規很爛。 這條其實是肥宅把公然侮辱罪 + 誹謗罪 東抄西抄生出來的。 所以你如果覺得這條很爛,麻煩各位先打個電話給離你所在地最近的立委服務處, 說:喵的,我不知道鬼島原來這麼危險,麻煩你們修一修公然侮辱罪 & 誹謗罪。 活在危險的Marvel板需要當心;活在危險的現實環境中更需要擔心。 當然,肥宅本人非法律專業,所以如果您可以幫忙提出新板規9-1 & 11-1的修改版。 且說明為什麼比較客觀,肥宅如果被說服,會聽您的意見修改板規。 多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92.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444916542.A.1A4.html
RLH: ╭(─╴╴─)╮ 板主加油 太複雜了 10/15 22:11
jannine: 我覺得你好累, 不過就是個看版而已.. 10/15 22:41
jannine: 何苦想杜悠悠之口呢? 10/15 22:41
milet: 講越細,紛爭自然越少了。花了不少時間吧,辛苦了! 10/15 22:56
farmerA: 就拿鬼壓床來說,科學可以解釋但作者把它形容得『讓人覺 10/15 23:25
farmerA: 得』驚愕、驚異,上面定義的marvel點沒有一條可以處理。 10/15 23:25
farmerA: 更何況『讓人覺得』本身就是主觀認定。 10/15 23:25
farmerA: 再來是靈異照片,可以科學解釋也有可能真的是靈異入鏡, 10/15 23:28
farmerA: 這個要乾脆廢掉嗎? 10/15 23:28
farmerA: marvel點定義的越詳細就是在找麻煩,不僅是找版主也找其 10/15 23:32
farmerA: 他人麻煩。何不就照著版規開宗明義的marvel解釋? 10/15 23:32
farmerA: 以上都是我的觀察啦! 10/15 23:33
SrGareth: 先推你認真 10/16 11:47
pictograma: 苦勞不等同於功勞。9-1僅依版主自身價值觀論斷,11-1 10/16 13:39
pictograma: 僅由版主自由心證。 10/16 13:39
pictograma: 建議:知道立法爛,就不要跟著用。 10/16 14:11
SrGareth: 中午發文被踢,現在補上我的看法,我覺得凡是用科學角 10/16 23:45
SrGareth: 度來檢視這裡的文章,其實反而比較綁手綁腳,而且爭議 10/16 23:45
SrGareth: 更多,還是回歸到文章主述必需跟marvel有關,至於作者 10/16 23:45
SrGareth: 其marvel點可以有其他觀點解釋,而導致故事真相一點也 10/16 23:45
SrGareth: 不marvel,就可以終止討論。 10/16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