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lberith (巴貝雷特)
看板marvel
標題Re: [板務] 關於「唬爛文」的判別定義與方法
時間Tue May 23 21:22:20 2017
※ 引述《dmbe (想到再告訴你)》之銘言:
: 剛剛在逛舊文時看到TolerTSAI大那篇就想來回文,
: 剛好版主也對判決做出說明,
: 那我是想簡單提供一個建議。
: TSAI大那篇下面就有人在吵提出證據與否,
: 於是我想到是不是能從,
: 這件事是否能用提出證據的方式來證明來判斷,
: 有點饒口,意思是說假設這件事是能用科學證據來證明的,
: 但不符合邏輯時,若發文者無法提供證明,
: 那麼就可以斷定為唬爛文,或者另外訂定一條板規針對這樣的文章。
: 我的邏輯是,懷胎三年這種事情在醫學上一定會有記載,
: 版主也提到,目前能查到懷胎最長時間的紀錄為375天,
: 也就是說這件事是可以用科學方式去考證的,
: 大概是這樣,給大家參考。
https://www.moedict.tw/%27%E7%95%AB%E8%99%8E%F0%A1%B3%9E
所謂的唬爛語源應該是這個。
就規則上的邏輯來說,會用"唬爛"去認定很像是法律上講的"真實惡意"。
法律上講的是真實惡意是用來審查言論出版自由的標準,指的是行為人必須明知訊息
是錯誤不實而故意散怖,或是不經查證就任意散佈訊息,這種情況下會被認定具有真
實惡意而被究責。
但板規執行上會卡到另外一個問題……我確認了一下板規並沒有唬爛的相關規定,看
起來是創作掛經驗就有可能被視為唬爛,這裡會有個問題就是,經驗文是允許聽說來
的,如果你這標準完全施行,那被人唬爛的作者何其無辜啊。
記得之前還有人出遊被載,然後騎車的不僅夜視能力驚人連動態視力也超棒,還能一心
多用不會出事,怎麼看作者都像是被人給唬了,如果因為這樣而去懲罰PO文者真的很不
恰當。
其實這個懷胎三年的文也很像是這種情況,一般人在出生前後的情況大多是"聽說"來的
,你當然可以引用各種科學證據顯示沒有這回事(懷胎三年沒死產,沒登上國際期刊有
可能嗎?),但他如果真的是被這樣告知的話就……真的不能怎樣,板主或一般板友都
不太可能有資源或權力進行詳盡的調查,這方面也算是很麻煩的現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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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往這個麻煩人物自以為秘密的巢穴,盡可能向他解釋為什麼他的計畫其實非常糟糕,
而且不可能達到預期效果,但他不聽。腦子裡有聲音叫他們行善的傢伙通常不願聽他人的
意見。如果內心的聲音有爭辯的餘地,並且證實是錯誤的,好吧,那他們就不是什麼特殊
人物了,不是嗎?『想阻止我就必須殺了我。』他嘴角帶著些許泡沫說道。『我認為你沒
辦法冷血無情地殺死一個好人,一個只是在做正確的事的人。』《秘史03-作祟情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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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vicious666: 光是要歷代通靈王給個說法就各種奮戰了,到現在也只有 05/23 21:55
→ vicious666: 一人拿出地藏經的錄音,但其他的事也是拿不出來。擲筊 05/23 21:55
→ vicious666: 板規也只是擋住特別嚴重的對象 05/23 21:55
推 SrGareth: 我也想過如果有證據顯示作者惡意欺騙大眾,到底能不能判 05/23 21:56
→ SrGareth: 定水桶這件事,不過這樣作者多半會逃之夭夭,最後只是 05/23 21:56
→ SrGareth: 鎖了一隻帳號,感覺沒有起到威嚇作用。 05/23 21:56
→ balberith: 問題就出在"證據",是否有惡意除了當事者自爆或遭到背 05/23 22:23
→ balberith: 叛爆料外,那是一個人的內在主觀意識,基本上我沒印象 05/23 22:24
→ balberith: 有人這樣爆炸過的,以近期比較知名的例子來說,那個翁 05/23 22:24
→ balberith: 立友0601矢口否認抄襲然後已經消失快要一個月了,到消 05/23 22:25
→ balberith: 失前一刻還是拚了命在說"請相信我"呢( ′_ゝ`) 05/23 22:26
→ balberith: 如果真的能證明,版規12-3應該可以處理吧... 05/23 22:30
推 MANSUN999: 看故事的人要自己能判斷啦,發文是能騙到什麼? 感情喔? 05/24 07:30
→ vicious666: 有人明顯不知道好厲害阿姨 05/24 09:14
推 SrGareth: Balberith跟我想到是同一個案例,個人覺得把抄襲當個人 05/24 11:07
→ SrGareth: 親身經驗也是種惡意,板規12-3......還是很微妙 05/24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