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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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引板友眾怒 (2012/4/24 增訂)
˙凡公告性質之外的文章被噓至X2者,予以刪除,水桶一週;若連續無意義噓文或
惡意噓文,經板主發現或板友檢舉屬實者,則視為引戰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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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增訂此條文時
儘管是與y板主一起討論的結果
不過明顯還是思慮不周
導致一年後的最近 風波不斷
原本本意是要遏止類似這種文章
作者 Anjou (小潔我愛妳) 看板 marvel
標題 [其他] 我是歌手
時間 Tue Apr 16 22:44:4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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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開車去南部的路上跟朋友聊
如果有" 我是冥歌手 "的比賽 應該很精彩
參賽的選手有
鄧麗君 梅艷芳 張國榮 薛岳 等等往生的OB歌手
由冥視獨家轉播
要參與現場的觀眾 請到7-11購買開光過的紅布條 一條一百 VIP 座一千
時間到的時候打開電視機指定頻道 然後帶上紅布條遮住眼睛
就會有老師帶領大家前往酆都巨蛋參加這場盛宴
這場比賽定在七月半應該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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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09.156
結果希望的效用未達
反成一種不當的規定
在更好的方法出來之前 此條板規將予以刪除
前陣子造成各位板友閱讀上的不便 還請包涵
另外 關於賀文部分
為了避免爭議
以投票方式決定禁止與否
投票時間由此刻開始為期十天
勞煩各位板友前往投票
最後 以回文質疑文章與否?
或是有其他方法等部分
將等新板主上任後商議
目前仍然禁止回文方式的質疑
blueskyd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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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30.208.46
※ Deleted by: blueskydoor (118.169.78.155) 08/03/2014 03: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