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xdfunnyboy:推y大 只能佔四篇 跟我想的一樣~ 08/03 08:08
推 xdfunnyboy:晚安??還沒睡@@? 08/03 08:11
推 moriyako:推神棍條款 08/03 08:12
→ yuilingo:正要睡…一直在想怎麼解決神棍問題、翻到五點多爬起來打 08/03 08:12
→ yuilingo:這篇、眼鏡快閉上了XDDDD方尼好早起 08/03 08:12
推 xdfunnyboy:我都九點半睡覺 六七點起床 老人家XDD 08/03 08:13
→ xdfunnyboy:所以無法管板 上班上到七八點 九點~十點就睡了 08/03 08:13
→ yuilingo:m大謝推、我先睡了、希望晚上下班回來有很多的漏洞被找 08/03 08:14
→ yuilingo:到、晚安 08/03 08:14
→ xdfunnyboy:晚安 08/03 08:14
→ yuilingo:我也好想健康過日子… 08/03 08:14
推 sa091181:快去補眠吧,蘋果也是需要美容覺的XD 08/03 08:14
→ cwjing:funny你好可惜 沒參與到昨晚的關鍵5小時 08/03 08:15
→ cwjing:看到yuilingo出來參選很開心 希望有志之士多多益善! 08/03 08:17
→ yuilingo:我忘記附上登入次數跟發文數了啊啊啊!都有到門檻啦真的 08/03 08:19
→ yuilingo:!電腦關了下班回來再補QAQ 08/03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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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a091181:想請問A跟B都PO了對C的質疑文,只要質疑點不同,A與B的文 08/03 08:25
→ sa091181:都能各有四篇嗎? 08/03 08:26
不、從第一篇質疑開始,其他人就不能再發出針對該文的質疑文(或回文,都不行)
但是可以在第一篇質疑文中推噓文表達想法、或增加質疑點
最大限度是質疑兩篇、澄清兩篇,雙方加總滿四篇後無論是否有結果都會鎖文處理
(有可能會戰得興起時被鎖文喔)
最後處理會依板眾推噓內容、加上板主的個人意志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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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MPM:推神棍條例 不喜歡造神運動+1 08/03 08:28
你剛好被夾在中間X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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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vajra0001:我覺得太嚴了 版上很多經驗文都是遇鬼后摔車 08/03 08:42
→ vajra0001:或是拜神後本來要摔車結果平安度過 這種東西怎麼提證明 08/03 08:43
→ sa091181:這個應該還好,因為只是單純描述,如果內容有確實提到 08/03 08:44
→ sa091181:人名宮廟之類的就有宣傳疑慮(也就是說釣魚唬爛成分↑) 08/03 08:46
→ sa091181:這種東西信者恆信,特地講出來就像是我告訴你哪間廟很靈 08/03 08:47
→ sa091181:哪個人很神,是不是被動點或是對神鬼本就有些許程度相信 08/03 08:48
→ sa091181:就有可能去拜或是尋找所謂高人 08/03 08:49
聲稱自己能與不可思議事物交流且達到超自然境界者,須提出證明
聲稱親友(認識之人)能與不可思議事物交流且達到超自然境界者,未有分享故事以外之
舉動,從寬
首先解釋一下交流的定義,交流是雙向的,而非單向
板上大部分見聞都屬單向交流,舉例:被壓/纏、被驚嚇、被影響(心神不寧、身況不佳)
而另一種單向交流,舉例:老闆爸系列(i桑對不起我又拿你出來救援)
不可思議事物→本身/親友:很明顯連自己/親友本身都搞不懂怎麼會這樣了,這不算交流
本身/親友→不可思議事物:若宣稱本身可以掐劍訣召喚守護靈來對付敵方,請提出證明
(若是唸佛經,則看合不合理)
若親友可以對付敵方,請純分享、不用介紹來除靈
如果是雙向的交流,舉例:可以跟不可思議事物聊天甚至互動
若本身有此能力,請提出證明
若親友有此能力,純分享請勿攬客
*
以上為神棍條款的解釋,可搭配質疑戰服用
(意即:出現本身與異事雙向交流、或非被害的單向交流,板友可提出質疑)
對了,多說明一下質疑戰部分
錯誤的質疑戰: A君表示過世的爺爺回來看我,叫我要好好照顧自己
質疑: 爺爺穿什麼衣服?你怎麼知道真的是他回來?怎麼知道不是在作夢?
此質疑戰不成立,因A君屬單向交流中、被影響的一方
(但如果換成:我在心裡呼喚過世的爺爺、請他來見我…他穿著入殮那套衣服出現了)
(便可成立)
為了避免有人吃飽太閒、一天到晚在質疑大家的見聞
也避免有人一天到晚神格自己,意圖超渡板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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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henigh:幫補XD《登入次數》1054 次 /《有效文章》240 篇 (退:0) 08/03 08:51
推 chuna:推預防神棍~ 08/03 08:54
推 xli:你不錯耶! 08/03 09:01
推 xli:vajra提的哪些經驗,按照政見,應該是沒有提證據的需要吧(?) 08/03 09:03
推 xli:所以只要沒有自我神化的企圖,大家還是可以純分享,開心看文。 08/03 09:05
→ sa091181:我也覺得,單純描述經驗跟刻意引導有很大差異,容易辨別 08/03 09:05
推 KoZer:質疑文的處理方法跟 想的差不多XD 08/03 09:13
推 waterthinker:推Y大!推包容不踩線超自然文+開放理性質疑文 08/03 09:24
推 dogzi:推質疑文的處理方式 08/03 09:36
推 echox7321:推一下 08/03 09:41
推 Rainman0612:有心管理~給個推 (年輕人別長爆肝阿Q Q) 08/03 09:59
推 wind19881002:推Y大 反神棍 08/03 10:23
推 nonverbal:推推 08/03 10:37
推 rarabear:是Y大~~推推~~ 08/03 10:49
推 leon996g:推反神棍條款 08/03 11:14
推 peter555565:推~限篇數質疑是個控制方法,比直接鎖文好多了!! 08/03 11:24
推 graydream:感覺不錯耶 08/03 11:34
推 s20a3264:我推你~加油 08/03 11:36
推 iGao:唔...i先生...... 08/03 11:45
卍乂↖ 煞气a☆i先生 ↘乂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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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oth:都說超自然了,要怎麼證明? 呼叫林正英? 08/03 11:46
→ tooth:所以如果d小姐不要說自己有飄朋友,而是改成朋友的朋友有個 08/03 11:47
→ tooth:飄朋友,這樣就OK,不用提證明? 08/03 11:47
對,如果她所言是朋友之友,非自身之友、可以不用提證明
因為這項條款是防神棍的,不是防假見聞真創作……我也很無奈,以我的腦力只能想到這
樣的解法
若是她改成:可以見面、只是我室友的阿飄朋友不會現身,可能會逃走也不一定
也還是違反神棍條款,因為她出現分享故事以外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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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offeewhite:如果是朋友的朋友,分類上本身就是聽聞, 08/03 12:02
→ coffeewhite:而不會有假經驗真創作的問題吧。 08/03 12:03
推 jacold:目前為止您的政見最讓我欣賞 列入投票首選之一 08/03 12:23
推 jo30320:推 08/03 12:23
推 secret7710:推神棍及介紹通靈人條款 08/03 12:33
推 secret7710:歡迎連署神棍版+1(燦笑) 08/03 12:34
推 tooth:所以只要D小姐改成聽聞分類,寫得再假,版友都不能懷疑囉? 08/03 12:35
推 Microscft:建議說拍到靈異照片又馬上刪掉的直接劣退+水桶一年 08/03 12:56
→ Microscft:理由: 北七 08/03 12:57
推 kaori0226:我也最欣賞你 08/03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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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croscft:可以規定所有超自然現象到paranormal討論 不在本版討論 08/03 13:02
推 soga0309:推 感覺是目前最理想的可行辦法 08/03 13:03
→ Microscft:超自然就包含一切人類普遍沒有的能力 要區別也很簡單 08/03 13:03
→ Microscft:例如看到照片說好像看到鬼影 你可能真的看到也可能眼花 08/03 13:04
→ Microscft:如果看到照片說看到鬼影 然後還分析這鬼影的身分和來歷 08/03 13:05
→ Microscft:那你他X的在搞神棍的嫌疑就很大 因為這不是人類普遍能力 08/03 13:05
→ Microscft:你要說你真的很強好多超能力 那抱歉本版不是你該來的 08/03 13:06
→ Microscft:你該去的是paranormal 這樣 08/03 13:06
→ Microscft:不過我看paranormal也很有問題就是了 08/03 13:07
微軟大這段說得很對,超自然就是已經不是普通人類的範疇了,所以被神棍條款管轄
我還真的沒去過paranormal…等等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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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CCdUcKkInG:請問老板爸系列呢? 08/03 13:20
推 leon996g:樓上要不要再看一下本文內容 你就會發現了唷~ 08/03 13:28
推 sasha3359134:推 08/03 13:36
推 ACCdUcKkInG:嗯看到了 推! 08/03 13:52
推 sparkle:推 08/03 14:08
推 Nono1986:推 08/03 14:35
推 fukai:支持蘋果! 08/03 14:35
推 ttb:推 08/03 15:10
推 yst33:推反神棍! 08/03 15:12
→ s20a3264:再推一次~ 08/03 15:13
→ yuilingo:我醒了!sa大、va大、to大、提出的問題我目前有想到解法 08/03 15:15
→ yuilingo:、下班回家後修文討論~謝謝大家的抓漏~ 08/03 15:15
推 s20a3264:沒推到 08/03 15:15
推 a1096344:iGao大XD 08/03 15:59
推 gorockyo:政見不錯! 08/03 16:03
推 temari3lily:推反神棍 08/03 16:33
推 luvucyn:推y大 08/03 16:35
推 huanqqww:推喔~ 08/03 17:36
推 GoldBox:新人推 08/03 17:59
推 jacold:給新人一個機會 期待新人新氣象 就是你了 08/03 18:36
推 vmp1017:XD 推認真創作的蘋果!! 08/03 20:11
→ pinkcircle:推避免造神本身!! 08/03 20:29
推 Microscft:多方比較之後 就決定把票投給你了 08/03 20:44
→ Microscft:已經開始有亂七八糟的人也跑來要參選了 08/03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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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20a3264:哈哈~~ 08/03 20:49
推 babaface:請問若當上板主後,與其他版主理念不合時,有何做法? 08/03 21:43
看是什麼樣的理念耶,有些事情我可以軟、但有些事情我只會硬
如果是對板上不是有壞影響的理念衝突,我傾向各自說明自身理念,板眾投票
如果投票麻煩且其他兩位板主不介意的話,三人開個會議、將過程透明化貼上來,讓板眾
得知『結果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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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大家道歉我很久才回,十點半回到家就寫到現在,把所想的事情表達出來花了很多時
間,我連剛剛買的生雞腿都還沒冰XDDDDDDDD
以上的解釋希望有解決大家的疑惑,也謝謝每一位推文說支持我的板友,我絕對不會投票
當天開始核對有沒有投的XDDDDDD
謝謝大家、有疑問歡迎發問,我去洗澡囉~
附帶一提,我不當拉子很久了、所以不會有把妹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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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aoitohins:不支持鎖文 看文的人自有公斷 鎖文像逃避罷了 這樣還 08/03 22:51
→ Faoitohins:有必要po出來給大家看嗎 08/03 22:51
請問您有看懂我鎖文的前提嗎?前提是質疑戰滿四篇,兩篇質疑兩篇澄清,我想應該是夠
大家判斷真偽了
而為了避免持續延燒下去,四篇後就禁止再出現單一篇文章討論此事
(或者是您覺得可以不必鎖文,公告停止此事的發文?其實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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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anq1ij:推! 08/03 22:56
推 mrqbaby:認真 清新 馬膜 08/03 23:07
神棍、雞腿、通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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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nselhsuen:像是有的人會分享去宮廟或是神明顯靈之類的經驗, 08/03 23:17
→ anselhsuen:雖然有的說不用包紅包,但往往底下還是一堆版眾求地點 08/03 23:18
→ anselhsuen:像這種該如何界定是否迷信之虞呢? 08/03 23:20
→ anselhsuen:ex真正正派的通靈者那一串有位t版友的經驗 08/03 23:22
我想禁止此方面,關於推文求地點的部分(啊、我剛剛去追完那篇了)
有些板友覺得看文的人該有自己的想法去辯驗真偽,但是實際上人類非常容易被影響,一
大群人起鬨起來,連意志堅定的人都會不由自主被牽著走
所以我想禁止推文求地點求聯絡方式,要聯絡請私信文章原PO
這類的分享文章很神奇也很好看,充滿了不解之謎、我不想禁止此類文章的發表,但同時
我也不想讓板眾陷入迷信中
畢竟,板上絕對還是有板友,真的困擾於無法解釋的難題,必須尋求特殊管道
私信你們聊了什麼分享了什麼,板主管不著,且對原PO也較為尊重
你們知道一個一個寄信有多累嗎?如果那位原PO不會用群組寄信,要寄多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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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uilingo (123.193.80.87), 08/03/2014 23:48:03
推 secret7710:推禁問地點。 不過如果他們私下問想要被騙也沒辦法。 08/03 23:57
推 vlada:目前最欣賞您,嚴一點好啊!反正我只看文,很少推文! 08/04 00:19
推 ackboy:應龍飛過偷滴一滴血~ 08/04 00:20
推 catlove:推 08/04 00:34
推 loyting:頻果給推 ~ 08/04 00:41
推 ververia:提出的理念還不錯,推一下 08/04 00:53
推 cwjing:禁止推文求地點求聯絡方式!!!!!贊成!!!! 08/04 02:36
→ cwjing:真正有困擾 需要幫助的人 經過評估後 請自行私信文章原PO 08/04 02:38
→ cwjing:這才是比較OK的作法 別順手推個文就要人把資訊送上 08/04 02:40
→ cwjing:若是遇上神棍豈不是開門揖盜嗎? 08/04 02:42
推 e0109:推y大! 08/04 06:03
推 immem19:推蘋果! 08/04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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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irstname:覺得大致上都不錯 不過對質疑跟澄清文覺得能不能多一點 08/04 11:03
→ firstname:篇幅呢?比方說就像辯論雙方會各派出三位一樣?不過總共4 08/04 11:04
→ firstname:篇也是OK啦 另外澄清文要不要讓見聞作者自己發呢?這樣可 08/04 11:04
→ firstname:以減少板主工作量 讓本人直接PO也比較不會發生一些爭議 08/04 11:05
推 firstname:另外其實我也覺得還是不要鎖文比較好耶 可以讓有疑問的 08/04 11:07
→ firstname:人在滿四篇後在文章下用推文的 說不定滿四篇後也有可能 08/04 11:07
→ firstname:會出現有一些新的質疑點啊(或者說新的爆料之類的) 08/04 11:08
→ firstname:不過還是要鎖文我也是尊重原PO的政見^^ 另外我覺得私信 08/04 11:08
→ firstname:應該禁掉 有疑問的人請他們自己寄信給原作者 如果他們自 08/04 11:09
→ firstname:己都覺得隨便寄信給別人是打擾人家 那在文章中一直推私 08/04 11:09
→ firstname:信就更自私了(如果不會群組寄信作者一個個寄要寄到何時 08/04 11:10
→ firstname:我記得某個板好像有禁止一些買賣交易 有時候有人在推文 08/04 11:10
→ firstname:一直說求私信就會被水桶 覺得這個板要不要比照辦理呢? 08/04 11:11
→ firstname:畢竟有些文章被推爆結果都是一些在求私信的 跟笨板一堆 08/04 11:11
→ firstname:求版規九的一樣 有一種詐騙感XD 笨板沒有利害關係 這個 08/04 11:11
→ firstname:版卻會有神棍詐財之虞 想知道的人就請他們自己寄信就好 08/04 11:12
當時我就想過讓雙方自行發表質疑與澄清,之後改成澄清文寄給板主代PO是不希望澄清方
一時腦衝(或沒套好招)就回了,結果該解釋的都沒解釋(看看豬隊友代表:d小姐之男友
所以才想說在寫好信寄給板主的舉動中讓澄清方把說詞想好(或者自爆更多漏洞ㄏㄏ)
嗯~鎖文的部分上面也有板友提到,感覺不鎖文也是可行的、可以繼續推噓文也不影響版
面,那就改成滿四篇後不可再發新質疑文(回文本來就不行)
不過事主是否澄清就是他的自由了~
另外,我說禁止推文求地點,是禁止任何形式的求、像求站內信告知、500p收、加註文內
分享等,只要是需要原po主動的行動,都是違規
另外我非常非常討厭笨板的板規九,尤其在ptt年齡層下降的現在,裡面有夠多看到異性就
瞎起鬨還自以為有趣的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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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abaface:我也不建議鎖文,有違反板規的再水桶就好了. 08/04 11:49
→ babaface:還是盡量以不損害板友享有自由言論的空間比較好 08/04 11:49
評估過不影響板面、就更改成禁止發、回文,而不鎖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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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ickyjump:推推:) 08/04 12:23
推 mkai:推 08/0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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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hizukuasn:想問一個跟經驗創作無關的問題 如果遇到像板上最新的某 08/04 14:14
→ shizukuasn:篇四腳獸文 這種擺明來亂的文章 該怎麼處理? 08/04 14:14
推 shizukuasn:因為如果板友說這跟marvel無關 卻又會有其他人說他覺得 08/04 14:16
→ shizukuasn:"很恐怖欸 哪裡不marvel了" (擺明跟著亂) 08/04 14:16
推 shizukuasn:這樣子該怎麼辦呢? 好像時不時會有人藉著板上對marvel 08/04 14:18
→ shizukuasn:定義較不嚴格這點來發類似文章 08/04 14:18
剛剛去看過了,既然標題本人都說是四腳獸了,那就是沒有marvel點
一來四腳獸是人類行為,除非他一邊修幹一邊朝你前進,那就marvel了
二來這只有驚嚇點、沒有驚奇點,所以不適合於此版發表(四腳獸沒什麼好驚奇的啊)
或許把標準改成:非一般人類行為之事,會不會比較好呢?
你提出的這塊很大坑啊…不太好解決,我思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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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uilingo (123.193.80.87), 08/04/2014 15:20:45
推 Faoitohins:我的意思就是不鎖文也不准回文 留給其他人評斷 像你 08/04 15:40
→ Faoitohins:說的 篇數夠了就到此為止 08/04 15:40
推 shizukuasn:嗯嗯辛苦了 因為剛好有這篇新的所以拿來舉例 我是擔 08/04 15:41
→ shizukuasn:心未來也許會出現真的有爭議的文(支持反對是否marvel各 08/04 15:41
→ shizukuasn:有論點這樣) 變成像現在到底"何謂假經驗真創作"一樣 08/04 15:41
→ shizukuasn: 有人認同有人不認同 08/04 15:41
推 sasha3359134:推,贊同你的管版理念,支持~ 08/04 15:57
推 firstname:私信那點我的意思是 想知道的人有本事(?)就自己寄給原作 08/04 16:03
→ firstname:者 當然原作者自己也不可以在文章內寫說歡迎私信這類的 08/04 16:04
→ firstname:字眼 這版應該要用於分享marvel文章 而不能成為有交易之 08/04 16:04
→ firstname:嫌的用途 之所以說請他們自己私信 不是同意作者可以主動 08/04 16:05
→ firstname:提到私信啦XD 而是PTT本身有私信的功能 不像有些論壇可 08/04 16:06
→ firstname:以把私信功能關掉 所以等於說作者跟那些讀者們私下有沒 08/04 16:06
→ firstname:有私信往來基本上無法可管也無權介入管 但在板上 不應該 08/04 16:06
→ firstname:主動透露出私信談這種訊息(有交易的嫌疑)不管是作者還是 08/04 16:07
→ firstname:讀者都不行 私下要怎樣隨便你們管不著 板上禁止這樣XDD 08/04 16:07
→ firstname:覺得原PO的政見很不錯喔 笨板我也很討厭那些版規九的推 08/04 16:08
→ firstname:文 看到推文高點進去都在要版規九...不會去表特版嗎 08/04 16:09
推 lonetogether:哇感覺版主融合不一樣的意見很棒:D 08/04 21:25
推 PolinHuang:一邊修幹一邊朝你前進XD這什麼可怕的景象 08/05 14:18
推 ilyaimy:一邊修幹一邊前進讓我笑翻 08/05 15:49
推 sketchbear:看到現在為止的政見最推你! 08/06 22:25
推 hsu10:推 08/07 12:01
推 bollboll8632: 看完所有政見最推你!!而且你好認真在回大家~ 08/10 07:43
→ PEIRON: 我覺得4篇太少了,建議不用限制篇數,改限制必須言之有物 08/19 18:11
→ PEIRON: 如果一定要限制篇數,建議要超過12小時且相隔20篇才能再PO 08/19 18:12
→ PEIRON: 除此之外建議特赦整理文、懶人包、爆料文 08/19 18:12
→ PEIRON: 畢竟在推文海中爆料很難被看到 08/19 18:12
→ PEIRON: 澄清文也不用限篇數,可以限字數或回應的論點數 08/19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