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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暱稱》yuilingo (鍵盤蘋果*) 《經濟狀況》小康 ($14790) 《登入次數》1054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40 篇 (退:0) 《目前動態》E:編輯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補上資格證明) 安安我是大清早發費雯的蘋果 我沒有當過板主的經驗,在這次激戰前、我連推文都很少,長期潛水偶爾寫點不會完結的 小說 我就是乖乖分類創作被當笨蛋的那邊,所以我、極、度、討、厭,假見聞真創作,板上創 作者很多都非常有才華,寫點第一人稱的偽見聞絕非難事 只是幹嘛要這樣做?創作就是創作、事情只發生在腦內,沒必要將它搬上現實的舞台、還 順便違反板規 預計採用的管理方式: 板規會先沿用舊的(因為懶天門刪了所以我回去爬2013/9/16那篇,看起來大致正常,除 了一些難以定義需要板主判斷之外) 管理一陣子後,開公告、大家一起來推噓文質疑板規、修正版規 要說我走親民風嗎?也算是吧……其實是因為就算新板主選好了,也只是三個人啊…三個 臭皮匠PK幾百個諸葛亮,找死喔 有更多板眾的見解,希望可以更完善板規 關於政見: …我很不會寫這個,板上搜了一下發現有寫的只有pilot7 XDDDDDDDD,媽啦總不能COPY 人家的政見… 激戰時懶天門全刪文,很多人反映啊是收在哪裡要追都追不到,所以精華區部分想誠徵小 幫手、一起慢慢打理起來,雖然我實在很少去精華區… 至於鬧板,我定義中的鬧板是像八卦那樣連噓每篇文、用詞引戰或挑起對立,若這裡也發 生這種事的話,輕者桶一個月重者永桶 另外設立神棍條款,這個下面會提到 每周可管板時間: 白天因為上課,會用零碎時間滑滑手機上來看看,晚上打工至十點下班,回家後預計可以 掛在板上兩、三小時左右 晚上沒打工的話就是死阿宅黏在PTT前面…最晚五點下課、到要睡了才會關電腦關PTT 對了,我讀的科系會用到電腦,所以做作業的時候也會開著PTT 質疑之推噓文引發成文章: 看到這條的時候,我想重要的不是質疑文、而是被質疑的文吧 若是質疑文可以提出證據來佐證他的懷疑、相對被質疑文也可以提出證據來證明他的清白 (呃、像是15分鐘金剛經…唸一唸上傳啊) 感覺就像開辯論會那樣,允許雙方一來一往各兩篇,滿四篇即鎖文處理、避免不斷離題  (盡量不刪文,留屍體在板上何不留文章?) 至於如何公平的來往? 一定是質疑文先出場、才會有澄清文,故而想澄清自己的板友將文章寄信至板主信箱,由 板主po上釋疑、質疑方才可回文,避免咄咄逼人 (推噓文討論可以,若是質疑方覺得推文的疑問也必要回答,可加註於文內) 若是被質疑方沒有澄清的意思,質疑文就不能再多發、一篇就是一篇 (質疑文不開放非原PO回文,請想像成1v1的PvP) 至於被質疑方放棄澄清是否代表質疑為真,我會以推文討論與自己的見解來判斷 至於神棍條款: 聲稱自己能與不可思議事物交流且達到超自然境界者,須提出證明 聲稱親友(認識之人)能與不可思議事物交流且達到超自然境界者,未有分享故事以外之 舉動,從寬 舉例:d小姐聲稱有個飄朋友,跌倒時會幫扶自己,會把傷害自己的人弄衰──                     已達超自然標準,堅稱非創作卻提不出證明    i先生工作場所的親友具有異能,可以除穢破煞、與鬼神交流或戰鬥──                        已達超自然標準,純分享故事 簡單說,就是避免造神本身的情況 要造神你的親友可以,但是就請純分享、不用介紹來板上替大家除靈,那就太過了 畢竟高人/看得到的人,並不會以這些經驗為奇、更不會覺得這需要分享給大家知道,因 為這對他們而言只是日常生活 而好厲害阿姨算是造神親友(認識之人)後、又做出分享故事以外的舉動(廣招信徒), 所以不妥 …如果真的很想宣傳,歡迎連署一個神棍板 大概就這樣吧! 其實我只是被炸出水的路人甲,管板什麼的感覺是極大挑戰啊XDDDDDDD 沒有特別想當板主,純粹希望盡一份心、不嫌棄的話可以丟票給我沒問題,如果出乎意料 當選的話、我會努力學習的 以上是我整夜沒睡盡量想出來的個人想法,想必還會有缺失,希望大家一起來鑽漏洞齁、 這樣才知道哪裡有問題 謝謝你的過目,晚安 -- 我只是一顆在鍵盤上滾動的毒蘋果*                                  yuiling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80.8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vel/M.1407024165.A.6A6.html
xdfunnyboy:推y大 只能佔四篇 跟我想的一樣~ 08/03 08:08
xdfunnyboy:晚安??還沒睡@@? 08/03 08:11
moriyako:推神棍條款 08/03 08:12
yuilingo:正要睡…一直在想怎麼解決神棍問題、翻到五點多爬起來打 08/03 08:12
yuilingo:這篇、眼鏡快閉上了XDDDD方尼好早起 08/03 08:12
xdfunnyboy:我都九點半睡覺 六七點起床 老人家XDD 08/03 08:13
xdfunnyboy:所以無法管板 上班上到七八點 九點~十點就睡了 08/03 08:13
yuilingo:m大謝推、我先睡了、希望晚上下班回來有很多的漏洞被找 08/03 08:14
yuilingo:到、晚安 08/03 08:14
xdfunnyboy:晚安 08/03 08:14
yuilingo:我也好想健康過日子… 08/03 08:14
sa091181:快去補眠吧,蘋果也是需要美容覺的XD 08/03 08:14
cwjing:funny你好可惜 沒參與到昨晚的關鍵5小時 08/03 08:15
cwjing:看到yuilingo出來參選很開心 希望有志之士多多益善! 08/03 08:17
yuilingo:我忘記附上登入次數跟發文數了啊啊啊!都有到門檻啦真的 08/03 08:19
yuilingo:!電腦關了下班回來再補QAQ 08/03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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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091181:想請問A跟B都PO了對C的質疑文,只要質疑點不同,A與B的文 08/03 08:25
sa091181:都能各有四篇嗎? 08/03 08:26
不、從第一篇質疑開始,其他人就不能再發出針對該文的質疑文(或回文,都不行) 但是可以在第一篇質疑文中推噓文表達想法、或增加質疑點 最大限度是質疑兩篇、澄清兩篇,雙方加總滿四篇後無論是否有結果都會鎖文處理 (有可能會戰得興起時被鎖文喔) 最後處理會依板眾推噓內容、加上板主的個人意志進行處理 ----------------------
AMPM:推神棍條例 不喜歡造神運動+1 08/03 08:28
                  你剛好被夾在中間XDDDDDDD ---------------------
vajra0001:我覺得太嚴了 版上很多經驗文都是遇鬼后摔車 08/03 08:42
vajra0001:或是拜神後本來要摔車結果平安度過 這種東西怎麼提證明 08/03 08:43
sa091181:這個應該還好,因為只是單純描述,如果內容有確實提到 08/03 08:44
sa091181:人名宮廟之類的就有宣傳疑慮(也就是說釣魚唬爛成分↑) 08/03 08:46
sa091181:這種東西信者恆信,特地講出來就像是我告訴你哪間廟很靈 08/03 08:47
sa091181:哪個人很神,是不是被動點或是對神鬼本就有些許程度相信 08/03 08:48
sa091181:就有可能去拜或是尋找所謂高人 08/03 08:49
聲稱自己能與不可思議事物交流且達到超自然境界者,須提出證明 聲稱親友(認識之人)能與不可思議事物交流且達到超自然境界者,未有分享故事以外之 舉動,從寬 首先解釋一下交流的定義,交流是雙向的,而非單向 板上大部分見聞都屬單向交流,舉例:被壓/纏、被驚嚇、被影響(心神不寧、身況不佳) 而另一種單向交流,舉例:老闆爸系列(i桑對不起我又拿你出來救援) 不可思議事物→本身/親友:很明顯連自己/親友本身都搞不懂怎麼會這樣了,這不算交流 本身/親友→不可思議事物:若宣稱本身可以掐劍訣召喚守護靈來對付敵方,請提出證明                 (若是唸佛經,則看合不合理)              若親友可以對付敵方,請純分享、不用介紹來除靈 如果是雙向的交流,舉例:可以跟不可思議事物聊天甚至互動             若本身有此能力,請提出證明             若親友有此能力,純分享請勿攬客 * 以上為神棍條款的解釋,可搭配質疑戰服用 (意即:出現本身與異事雙向交流、或非被害的單向交流,板友可提出質疑) 對了,多說明一下質疑戰部分 錯誤的質疑戰: A君表示過世的爺爺回來看我,叫我要好好照顧自己     質疑: 爺爺穿什麼衣服?你怎麼知道真的是他回來?怎麼知道不是在作夢?          此質疑戰不成立,因A君屬單向交流中、被影響的一方 (但如果換成:我在心裡呼喚過世的爺爺、請他來見我…他穿著入殮那套衣服出現了)                             (便可成立) 為了避免有人吃飽太閒、一天到晚在質疑大家的見聞 也避免有人一天到晚神格自己,意圖超渡板眾 ------------------
shenigh:幫補XD《登入次數》1054 次 /《有效文章》240 篇 (退:0) 08/03 08:51
chuna:推預防神棍~ 08/03 08:54
xli:你不錯耶! 08/03 09:01
xli:vajra提的哪些經驗,按照政見,應該是沒有提證據的需要吧(?) 08/03 09:03
xli:所以只要沒有自我神化的企圖,大家還是可以純分享,開心看文。 08/03 09:05
sa091181:我也覺得,單純描述經驗跟刻意引導有很大差異,容易辨別 08/03 09:05
KoZer:質疑文的處理方法跟 想的差不多XD 08/03 09:13
waterthinker:推Y大!推包容不踩線超自然文+開放理性質疑文 08/03 09:24
dogzi:推質疑文的處理方式 08/03 09:36
echox7321:推一下 08/03 09:41
Rainman0612:有心管理~給個推 (年輕人別長爆肝阿Q Q) 08/03 09:59
wind19881002:推Y大 反神棍 08/03 10:23
nonverbal:推推 08/03 10:37
rarabear:是Y大~~推推~~ 08/03 10:49
sweetdesert:http://ppt.cc/8kOl (2013.11.1的板規)應該是最新板的 08/03 11:00
leon996g:推反神棍條款 08/03 11:14
peter555565:推~限篇數質疑是個控制方法,比直接鎖文好多了!! 08/03 11:24
graydream:感覺不錯耶 08/03 11:34
s20a3264:我推你~加油 08/03 11:36
iGao:唔...i先生...... 08/03 11:45
          卍乂↖ 煞气a☆i先生 ↘乂卍 ------------------
tooth:都說超自然了,要怎麼證明? 呼叫林正英? 08/03 11:46
tooth:所以如果d小姐不要說自己有飄朋友,而是改成朋友的朋友有個 08/03 11:47
tooth:飄朋友,這樣就OK,不用提證明? 08/03 11:47
對,如果她所言是朋友之友,非自身之友、可以不用提證明 因為這項條款是防神棍的,不是防假見聞真創作……我也很無奈,以我的腦力只能想到這 樣的解法 若是她改成:可以見面、只是我室友的阿飄朋友不會現身,可能會逃走也不一定 也還是違反神棍條款,因為她出現分享故事以外的舉動 ------------------
coffeewhite:如果是朋友的朋友,分類上本身就是聽聞, 08/03 12:02
coffeewhite:而不會有假經驗真創作的問題吧。 08/03 12:03
jacold:目前為止您的政見最讓我欣賞 列入投票首選之一 08/03 12:23
jo30320:推 08/03 12:23
secret7710:推神棍及介紹通靈人條款 08/03 12:33
secret7710:歡迎連署神棍版+1(燦笑) 08/03 12:34
tooth:所以只要D小姐改成聽聞分類,寫得再假,版友都不能懷疑囉? 08/03 12:35
Microscft:建議說拍到靈異照片又馬上刪掉的直接劣退+水桶一年 08/03 12:56
Microscft:理由: 北七 08/03 12:57
kaori0226:我也最欣賞你 08/03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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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cft:可以規定所有超自然現象到paranormal討論 不在本版討論 08/03 13:02
soga0309:推 感覺是目前最理想的可行辦法 08/03 13:03
Microscft:超自然就包含一切人類普遍沒有的能力 要區別也很簡單 08/03 13:03
Microscft:例如看到照片說好像看到鬼影 你可能真的看到也可能眼花 08/03 13:04
Microscft:如果看到照片說看到鬼影 然後還分析這鬼影的身分和來歷 08/03 13:05
Microscft:那你他X的在搞神棍的嫌疑就很大 因為這不是人類普遍能力 08/03 13:05
Microscft:你要說你真的很強好多超能力 那抱歉本版不是你該來的 08/03 13:06
Microscft:你該去的是paranormal 這樣 08/03 13:06
Microscft:不過我看paranormal也很有問題就是了 08/03 13:07
微軟大這段說得很對,超自然就是已經不是普通人類的範疇了,所以被神棍條款管轄 我還真的沒去過paranormal…等等去看看 -------------------
ACCdUcKkInG:請問老板爸系列呢? 08/03 13:20
leon996g:樓上要不要再看一下本文內容 你就會發現了唷~ 08/03 13:28
sasha3359134:推 08/03 13:36
ACCdUcKkInG:嗯看到了 推! 08/03 13:52
sparkle:推 08/03 14:08
Nono1986:推 08/03 14:35
fukai:支持蘋果! 08/03 14:35
ttb:推 08/03 15:10
yst33:推反神棍! 08/03 15:12
s20a3264:再推一次~ 08/03 15:13
yuilingo:我醒了!sa大、va大、to大、提出的問題我目前有想到解法 08/03 15:15
yuilingo:、下班回家後修文討論~謝謝大家的抓漏~ 08/03 15:15
s20a3264:沒推到 08/03 15:15
a1096344:iGao大XD 08/03 15:59
gorockyo:政見不錯! 08/03 16:03
temari3lily:推反神棍 08/03 16:33
luvucyn:推y大 08/03 16:35
huanqqww:推喔~ 08/03 17:36
GoldBox:新人推 08/03 17:59
jacold:給新人一個機會 期待新人新氣象 就是你了 08/03 18:36
vmp1017:XD 推認真創作的蘋果!! 08/03 20:11
pinkcircle:推避免造神本身!! 08/03 20:29
Microscft:多方比較之後 就決定把票投給你了 08/03 20:44
Microscft:已經開始有亂七八糟的人也跑來要參選了 08/03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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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a3264:哈哈~~ 08/03 20:49
babaface:請問若當上板主後,與其他版主理念不合時,有何做法? 08/03 21:43
看是什麼樣的理念耶,有些事情我可以軟、但有些事情我只會硬 如果是對板上不是有壞影響的理念衝突,我傾向各自說明自身理念,板眾投票 如果投票麻煩且其他兩位板主不介意的話,三人開個會議、將過程透明化貼上來,讓板眾 得知『結果何來』 --------------------- 先跟大家道歉我很久才回,十點半回到家就寫到現在,把所想的事情表達出來花了很多時 間,我連剛剛買的生雞腿都還沒冰XDDDDDDDD 以上的解釋希望有解決大家的疑惑,也謝謝每一位推文說支持我的板友,我絕對不會投票 當天開始核對有沒有投的XDDDDDD 謝謝大家、有疑問歡迎發問,我去洗澡囉~ 附帶一提,我不當拉子很久了、所以不會有把妹問題 ---------------------
Faoitohins:不支持鎖文 看文的人自有公斷 鎖文像逃避罷了 這樣還 08/03 22:51
Faoitohins:有必要po出來給大家看嗎 08/03 22:51
請問您有看懂我鎖文的前提嗎?前提是質疑戰滿四篇,兩篇質疑兩篇澄清,我想應該是夠 大家判斷真偽了 而為了避免持續延燒下去,四篇後就禁止再出現單一篇文章討論此事 (或者是您覺得可以不必鎖文,公告停止此事的發文?其實也是可行的) ---------------------
yanq1ij:推! 08/03 22:56
mrqbaby:認真 清新 馬膜 08/03 23:07
                神棍、雞腿、通靈王(?) -------------------
anselhsuen:像是有的人會分享去宮廟或是神明顯靈之類的經驗, 08/03 23:17
anselhsuen:雖然有的說不用包紅包,但往往底下還是一堆版眾求地點 08/03 23:18
anselhsuen:像這種該如何界定是否迷信之虞呢? 08/03 23:20
anselhsuen:ex真正正派的通靈者那一串有位t版友的經驗 08/03 23:22
我想禁止此方面,關於推文求地點的部分(啊、我剛剛去追完那篇了) 有些板友覺得看文的人該有自己的想法去辯驗真偽,但是實際上人類非常容易被影響,一 大群人起鬨起來,連意志堅定的人都會不由自主被牽著走 所以我想禁止推文求地點求聯絡方式,要聯絡請私信文章原PO 這類的分享文章很神奇也很好看,充滿了不解之謎、我不想禁止此類文章的發表,但同時 我也不想讓板眾陷入迷信中 畢竟,板上絕對還是有板友,真的困擾於無法解釋的難題,必須尋求特殊管道 私信你們聊了什麼分享了什麼,板主管不著,且對原PO也較為尊重 你們知道一個一個寄信有多累嗎?如果那位原PO不會用群組寄信,要寄多久啊… ------------------- ※ 編輯: yuilingo (123.193.80.87), 08/03/2014 23:48:03
secret7710:推禁問地點。 不過如果他們私下問想要被騙也沒辦法。 08/03 23:57
vlada:目前最欣賞您,嚴一點好啊!反正我只看文,很少推文! 08/04 00:19
ackboy:應龍飛過偷滴一滴血~ 08/04 00:20
catlove:推 08/04 00:34
loyting:頻果給推 ~ 08/04 00:41
ververia:提出的理念還不錯,推一下 08/04 00:53
cwjing:禁止推文求地點求聯絡方式!!!!!贊成!!!! 08/04 02:36
cwjing:真正有困擾 需要幫助的人 經過評估後 請自行私信文章原PO 08/04 02:38
cwjing:這才是比較OK的作法 別順手推個文就要人把資訊送上 08/04 02:40
cwjing:若是遇上神棍豈不是開門揖盜嗎? 08/04 02:42
e0109:推y大! 08/04 06:03
immem19:推蘋果! 08/04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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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name:覺得大致上都不錯 不過對質疑跟澄清文覺得能不能多一點 08/04 11:03
firstname:篇幅呢?比方說就像辯論雙方會各派出三位一樣?不過總共4 08/04 11:04
firstname:篇也是OK啦 另外澄清文要不要讓見聞作者自己發呢?這樣可 08/04 11:04
firstname:以減少板主工作量 讓本人直接PO也比較不會發生一些爭議 08/04 11:05
firstname:另外其實我也覺得還是不要鎖文比較好耶 可以讓有疑問的 08/04 11:07
firstname:人在滿四篇後在文章下用推文的 說不定滿四篇後也有可能 08/04 11:07
firstname:會出現有一些新的質疑點啊(或者說新的爆料之類的) 08/04 11:08
firstname:不過還是要鎖文我也是尊重原PO的政見^^ 另外我覺得私信 08/04 11:08
firstname:應該禁掉 有疑問的人請他們自己寄信給原作者 如果他們自 08/04 11:09
firstname:己都覺得隨便寄信給別人是打擾人家 那在文章中一直推私 08/04 11:09
firstname:信就更自私了(如果不會群組寄信作者一個個寄要寄到何時 08/04 11:10
firstname:我記得某個板好像有禁止一些買賣交易 有時候有人在推文 08/04 11:10
firstname:一直說求私信就會被水桶 覺得這個板要不要比照辦理呢? 08/04 11:11
firstname:畢竟有些文章被推爆結果都是一些在求私信的 跟笨板一堆 08/04 11:11
firstname:求版規九的一樣 有一種詐騙感XD 笨板沒有利害關係 這個 08/04 11:11
firstname:版卻會有神棍詐財之虞 想知道的人就請他們自己寄信就好 08/04 11:12
當時我就想過讓雙方自行發表質疑與澄清,之後改成澄清文寄給板主代PO是不希望澄清方 一時腦衝(或沒套好招)就回了,結果該解釋的都沒解釋(看看豬隊友代表:d小姐之男友 所以才想說在寫好信寄給板主的舉動中讓澄清方把說詞想好(或者自爆更多漏洞ㄏㄏ) 嗯~鎖文的部分上面也有板友提到,感覺不鎖文也是可行的、可以繼續推噓文也不影響版 面,那就改成滿四篇後不可再發新質疑文(回文本來就不行) 不過事主是否澄清就是他的自由了~ 另外,我說禁止推文求地點,是禁止任何形式的求、像求站內信告知、500p收、加註文內 分享等,只要是需要原po主動的行動,都是違規 另外我非常非常討厭笨板的板規九,尤其在ptt年齡層下降的現在,裡面有夠多看到異性就 瞎起鬨還自以為有趣的小屁孩 ------------------------
babaface:我也不建議鎖文,有違反板規的再水桶就好了. 08/04 11:49
babaface:還是盡量以不損害板友享有自由言論的空間比較好 08/04 11:49
評估過不影響板面、就更改成禁止發、回文,而不鎖文囉~ ------------------------
kickyjump:推推:) 08/04 12:23
mkai:推 08/0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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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zukuasn:想問一個跟經驗創作無關的問題 如果遇到像板上最新的某 08/04 14:14
shizukuasn:篇四腳獸文 這種擺明來亂的文章 該怎麼處理? 08/04 14:14
shizukuasn:因為如果板友說這跟marvel無關 卻又會有其他人說他覺得 08/04 14:16
shizukuasn:"很恐怖欸 哪裡不marvel了" (擺明跟著亂) 08/04 14:16
shizukuasn:這樣子該怎麼辦呢? 好像時不時會有人藉著板上對marvel 08/04 14:18
shizukuasn:定義較不嚴格這點來發類似文章 08/04 14:18
剛剛去看過了,既然標題本人都說是四腳獸了,那就是沒有marvel點 一來四腳獸是人類行為,除非他一邊修幹一邊朝你前進,那就marvel了 二來這只有驚嚇點、沒有驚奇點,所以不適合於此版發表(四腳獸沒什麼好驚奇的啊) 或許把標準改成:非一般人類行為之事,會不會比較好呢? 你提出的這塊很大坑啊…不太好解決,我思量下 --------------------- ※ 編輯: yuilingo (123.193.80.87), 08/04/2014 15:20:45
Faoitohins:我的意思就是不鎖文也不准回文 留給其他人評斷 像你 08/04 15:40
Faoitohins:說的 篇數夠了就到此為止 08/04 15:40
shizukuasn:嗯嗯辛苦了 因為剛好有這篇新的所以拿來舉例 我是擔 08/04 15:41
shizukuasn:心未來也許會出現真的有爭議的文(支持反對是否marvel各 08/04 15:41
shizukuasn:有論點這樣) 變成像現在到底"何謂假經驗真創作"一樣 08/04 15:41
shizukuasn: 有人認同有人不認同 08/04 15:41
sasha3359134:推,贊同你的管版理念,支持~ 08/04 15:57
firstname:私信那點我的意思是 想知道的人有本事(?)就自己寄給原作 08/04 16:03
firstname:者 當然原作者自己也不可以在文章內寫說歡迎私信這類的 08/04 16:04
firstname:字眼 這版應該要用於分享marvel文章 而不能成為有交易之 08/04 16:04
firstname:嫌的用途 之所以說請他們自己私信 不是同意作者可以主動 08/04 16:05
firstname:提到私信啦XD 而是PTT本身有私信的功能 不像有些論壇可 08/04 16:06
firstname:以把私信功能關掉 所以等於說作者跟那些讀者們私下有沒 08/04 16:06
firstname:有私信往來基本上無法可管也無權介入管 但在板上 不應該 08/04 16:06
firstname:主動透露出私信談這種訊息(有交易的嫌疑)不管是作者還是 08/04 16:07
firstname:讀者都不行 私下要怎樣隨便你們管不著 板上禁止這樣XDD 08/04 16:07
firstname:覺得原PO的政見很不錯喔 笨板我也很討厭那些版規九的推 08/04 16:08
firstname:文 看到推文高點進去都在要版規九...不會去表特版嗎 08/04 16:09
lonetogether:哇感覺版主融合不一樣的意見很棒:D 08/04 21:25
PolinHuang:一邊修幹一邊朝你前進XD這什麼可怕的景象 08/05 14:18
ilyaimy:一邊修幹一邊前進讓我笑翻 08/05 15:49
sketchbear:看到現在為止的政見最推你! 08/06 22:25
hsu10:推 08/07 12:01
bollboll8632: 看完所有政見最推你!!而且你好認真在回大家~ 08/10 07:43
PEIRON: 我覺得4篇太少了,建議不用限制篇數,改限制必須言之有物 08/19 18:11
PEIRON: 如果一定要限制篇數,建議要超過12小時且相隔20篇才能再PO 08/19 18:12
PEIRON: 除此之外建議特赦整理文、懶人包、爆料文 08/19 18:12
PEIRON: 畢竟在推文海中爆料很難被看到 08/19 18:12
PEIRON: 澄清文也不用限篇數,可以限字數或回應的論點數 08/19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