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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的寒風颳得人直打哆嗦,一個男人在公寓外的路燈下發抖著。   「托比,你跟得太深入了喔。」路燈後面陡然伸出一隻黑色的手,就這樣 把男人拖進了黑暗處。 -1-   當托比睜開眼睛,看到得是一個批著長髮、穿著邋遢的少年正在敲打著鍵 盤。少年托著下巴望了他一眼,毫不理睬得繼續做著自己的事。浴室裡面傳來 低沉的呻吟,還有某種嘶嘶聲,就像是有人用刀片割塑膠板、又像用爪子勾破 皮衣。   托比掙扎了一會兒,發現自己雙手被反綁在椅子上,嘴巴也被膠帶黏了起 來。   「喲,你醒啦。」   浴室裡面走出來一個英俊而赤裸的男子。   「換你囉。」   「喔…」少年無力的答應,懶散地走進浴室。   「嘿,托比,不好意思啦,既然讓你發現了我們住的地方,你就只能死囉 。」   這個時候托比聽出來了,這是麥哥的聲音,雖然長相完全不同,但這確實 是麥哥無疑!但此時他也沒那個心情去想為什麼平常看起來憨厚老實的麥哥會 變成這個樣子,只是因為知道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而猛烈顫抖著。   小麥出來的時候托比的腦袋上已經被插滿了細長的鋼針死去,麥哥在等他 的血液凝固,然後再處理屍體,幸好現在是冬天,只要分屍燒掉就可以了,不 然就要吃掉。   其實我們不喜歡吃人,不知道為什麼一直被人們誤解著。   說真的,如果不是被發現太有用處,人類原本是沒什麼理由獵殺妖怪的。 好比說換上吸血鬼的心臟就算不用吸血也可以長生不老,狼人的牙齒可以治病 、壯陽或者健身,人類原本是不會去獵殺這些妖怪的,而殺了我們這些脫皮者 可以…我幹嘛要告訴你?   反正用處既然存在,誤會已經產生,我也沒有很在意人類的死活。   我是…我們是,我和我哥,是脫皮怪,每天都要換一次皮,每次換皮都要 換一個長相,不過隔天可以再換回昨天的長相,反正只要兩天不一樣就好了。   有鑑於此,我很討厭一直轉換身分,所以深居簡出,就做一些網拍或經營 網站的事業。我哥、麥特就不一樣了,他很喜歡待在人群裡面,所以他一周換 七種身分,兼五個不同的差,每隔幾個月就會吸引到像托比這種笨蛋來送死。   我是真的很不喜歡殺人啦,可是人類死一死也不會怎樣。   只要來的不是獵人就好了。      「嚇…嚇…小麥你過來一下。」     「幹嘛啦。」我本名叫約瑟夫,但是因為我哥的關係所以他們都叫我小麥 ,最讓我氣結的是連我哥都這樣叫我。   「呵呵…你看托比穿的是三角褲耶,好幼稚喔。」   「(你是比他成熟到哪裡去…)」   我皺著眉頭回到電腦前面,我討厭人類、也討厭妖怪,唉,煩死了,雖然 脫皮怪的真皮硬如甲冑,肌肉強度媲美狼人,但每天都要脫皮真的很煩。   我一直都有在投資生化工業,因為我希望他們能做出G病毒或者其他毀滅 人類的生化武器,可以終結這一切。但是這幾年下來除了讓我賺到(人類)十 輩子也花不完的錢之外什麼都沒有發生,我曾經因此想打給PBM的總裁怒罵 他的無能。   「呵呵…小麥,我已經把托比分屍好了,待會繼續幫我燒喔,我要去上班 了。」   「…慢走…」   以前曾經問過麥特明明就跟人類誓不兩立,為什麼還這麼喜歡走進人群?   他竟然回答我:「呼呼…因為人類很有趣啊。」   ……機歪咧…你乾脆去日本拍電影好了。 -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39.58 ※ 編輯: RainCoffee 來自: 118.168.139.58 (08/10 02:16)
Iguei:如果是[每天]都得脫,還真不輕鬆啊~~ 08/10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