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ny7410 (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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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創作] 命運的函洞(下)
時間Tue Aug 2 23:44:49 2011
此後,我的人生只有四個字可以形容:每況愈下。獄中那些日子別提了,真不
知道我是怎麼撐過來的。出獄後,找不到一個像樣的工作,加上瘸一條腿—那次車
禍所受的傷遠比我想像的嚴重—再也回不到運動場上,我的一生已經毀了,只能靠
打打零工,賺小錢勉強維持生活。從前的朋友也都不再聯絡—他們不聯絡我,我也
沒臉見他們,大家都認識雅麗,或許他們全都深深地痛恨著我。
這之中只有政文是個例外。出獄後不久,他和我聯絡上了,也沒說什麼,有天
他就帶著一手啤酒就出現在我住處樓上,人還是一樣沈默。我們一起坐在已經綻線
的破沙發上,看球賽或無聊的綜藝節目,有一搭沒一搭地講話。
其實我很感激。看得出來他混得不錯,身上衣服雖不起眼,仔細一看都是名牌,
開來的車每次都不同,臉上那種有錢人才有的舒坦表情。我不禁回想他小時的模樣:
穿著寬大的舊衣褲,小平頭,窮困邋遢的野孩子,和我一樣,只是他更不起眼,總
是縮在角落;現在不一樣了,唯一不變的只有那雙眼睛,仔細一看,像從前一樣,
總覺得裡面有什麼隱隱約約的閃爍著、跳動著。
關於雅麗的事,政文怎麼想,我不抱希望,甚至有些納悶,納悶他居然不恨我,
畢竟,我猜他也喜歡雅麗。只是猜測。
政文從前是那麼一個不起眼的人,雅麗選擇我而不是他。假如當初她選了他,
一切會不同嗎?有時不禁越來越相信我真的謀殺了她,搞不好我有那什麼鬼的人格
分裂,一個人格策劃,另一個人格殺她。如果不是這樣,為何他們將我關了這麼久?
有天我終於忍不住問政文,他是否像別人一樣,怪我害死了雅麗?
「我沒有怪你,」政文定定的看著我,「我相信你,你不是故意的。」
一瞬間,我的眼淚真像崩潰的堤防,嘩啦啦流了滿臉。那晚我終於敞開心房,
和政文聊了許多事情,包括雅麗的死給我帶來精神上多大的衝擊,罪惡感如何一天
天啃食我,一切壓垮了我,使我狼狽地度過許多年。政文不打斷我,他一直都是個
安靜的好聽眾,以至於當他將離去時,已是凌晨兩點多的事。送他到樓下時,天空
突然下起大雨;我拖著疼痛的右腿,返身上樓取傘,一面看著屋外的雨大顆大顆地
落下,雨滴讓我憶起往事。
下樓後,我把傘遞給政文,一面說道:「很久以前…我曾經送給雅麗一條項鍊。」
連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何要提那件事,「一條水滴狀的水晶墜子,很漂亮,但她過世
時…那條項鍊不見了。」
政文看著我,臉上充滿疑惑,像在等待下文。
「算了沒事,」我突然洩氣,那算什麼呢?一個不重要的證據。「對了,」我深
吸口氣,「過幾天陪我去雅麗墳前上炷香好嗎?」
他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當然好。」最後他點點頭。
掃墓那天,天空很藍,萬里無雲;我特地穿了件大學時代的舊夾克,方便我在不
顧慮弄髒的狀況下好好地打理雅麗的墳墓。我拔去墳上雜草,先用鐮刀割去地上部份
,再用小鋤子把根挖起來,丟在馬路上;政文也幫著我,我們還替花瓶裝了清水,插
上鮮花,擺好鮮果,在積滿泥土的香爐裡插幾炷香。汗水自額上滑下,刺痛雙眼,但
我的心情卻很平靜。現在說什麼都沒用了,後悔的事不能重來,人生也沒有第二次,
在這裡為雅麗做這些事,只是一些於事無補的贖罪行為,但有做總比沒做好,即使只
是一點點。
打理完畢,我和政文坐在一旁的石階上喝著已經晒得溫熱的啤酒。
「照張相吧,慶祝劉維重生。」政文笑笑,一手攬過我,一手拿著相機伸遠遠地,
「咔嚓。」
不久後我收到照片。很湊巧地,那時天色非常陰暗,快要下大雨,我的右腳陣陣
緊縮痙攣,遇到這種陰雨天,疼痛又快發作了。拆開牛皮紙袋,一疊相片跌出來。原
來不只我們合拍的那張,政文也偷拍了幾張我們忙碌掃墓的照片;政文的相機真不錯,
從相片中完全可以感受到那天天氣多好,光線多麼明亮;但使我更在意的是,這相機
拍得真清楚,其中有幾張,那蒼白的、柔弱的手一直緊握我的腳踝。
對,我沒說錯,是一隻手,雖然只有其中幾張,但它緊緊的捉住我的腳,這麼緊,
就像我所犯下的罪行,始終在我背後,緊緊跟隨。
手在口袋裡摸到一樣東西,掏出一看,竟然是那條水滴狀的項鍊。別問我它從哪
裡來的,過了這麼多年,我竟然始終沒發覺它就妥妥貼貼地躺在這件舊外套的暗袋裡。
一瞬間我明白所有事情,過去無法重來,自然也不能補償,唯一能做的就是以命償命。
多麼愚蠢,這些年來,因為這條爛項鍊,我始終相信兇手不是我,真是悲哀。我什麼
也彌補不了,只能付出代價。
伴隨著窗外的雨落下,我的右腳終於劇烈地抽痛起來,然而,我連揉一揉,多看
它一眼的勇氣都消失了。其實也沒那必要,因為,我的故事已經說完了。
我把經過繪圖軟體編修的照片圈選起來,投進資源回收筒,再把資源回收筒也清
空。按下「確定」鍵後,我雙手抱頭後仰,吁了口長氣。
我的名字叫林政文,今年三十歲。前二十年我過得還挺窩囊的,後十年倒還不錯。
很感謝上蒼這樣的安排,或許這就叫命運吧。
或許你已經猜到了,或許沒有,我是函洞女屍案的兇手…之一。人還是劉維殺的,
只是,是我在那兒遇到雅麗,再把她勒昏的。不要誤會,我不恨劉維,相反地,我很
愛他,也愛雅麗,他們兩個是我的青梅竹馬,三人一起長大的。雅麗已經先跟我透露
了懷孕的事,那天我在函洞入口遇到她,便勸她要想辦法墮胎,誰知道她突然失控,
大吼大叫地亂罵,把我喜歡她的事拿來奚落嘲笑我;我一時難堪又憤怒,伸手掐住她,
想讓她住嘴。等到回過神來,她已經沒呼吸了。
相信我,這絕對不是預謀。我從洞外的垃圾堆裡拿了一個大塑膠袋把她包起來,
丟在洞裡。這是相當愚蠢的棄屍方法,我根本不奢求會瞞過誰;回到家裡後,我發現
手上還緊攥著那條水晶項鍊,於是徹底絕望了,警方根據這些線索,一定會很快找到
我,而我,並不打算否認什麼。
然而,就是有這麼奇怪的事情。警方找到的人是劉維;的確,縱使我一直覺得她
已經死了—想到這裡不禁打了個寒顫,我確認過的,她是真的沒呼吸了,連嘴唇都發
紫,舌頭伸出半截……爬起來抓住劉維的,到底是不是個活人?但是警方不需要思考
這個問題,按照她屍體亂七八糟的程度,劉維毫無疑問是兇手,但大概是世界上最無
辜的兇手。
這大概就是命運吧。劉維糊里糊塗地一生盡毀,而我,卻飛黃騰達,平步青雲。
我很珍惜往後的人生,一切都是劉維賜予的。所以我對劉維很好,常常藉故周濟他,
趁機觀察他落魄的樣子。直到他提起項鍊的事。
要不是那場雨讓他想起這些事,我大概不會知道這個危險的小細節;這麼多年了,
劉維是掌握了那唯一真相的唯一人。沒錯,那條項鍊還在我身上,大概是出於一種做
賊心虛的心理吧,它始終被我好好藏著,沒給別人看到。那也是這個世界上唯一能證
明我有罪的東西。為了從罪行的陰影下徹底解脫,我決定物歸原主。
項鍊是趁著掃墓時偷偷放進劉維暗袋裡的,一切順利得不可思議;為了加強它的
效果,我還用影像軟體細心修改了幾張照片,劉維瘸了條右腿,相信在陰雨天裡,受
傷所造成的後遺症必定讓他咬牙切齒吧—雖然那幾張不過是製作拙劣的合成照片,但
我猜它對劉維心靈造成的效果是無限的。
終於,過了這十年,我鏟去了心頭最後一塊疙瘩,可以好好地過活了;雖然這件
事也給我帶來一點點……嗯,物理性的傷害。勒住雅麗的時候,不知道是太用力還是
怎樣,我的右手好像拉傷了,而且始終沒有康復,一遇到下雨的天氣,右手就好像被
人大力捏住似的,一陣陣酸軟緊縮的疼痛……
算了,沒關係的,命運對我已經夠仁慈了,沒什麼好抱怨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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