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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遇到兵(2)慢性貧血,呼吸器拔不掉,仍不准輸血? http://mypaper.pchome.com.tw/bear1002/post/1320823399 ---------------------------------------------------------------------------- | 〔圖片1文字〕 健保審查核減理由: | | 根據”敗血性休克治療準則”(surviving sepsis campaign guidelines),使用 | | 呼吸器病人,沒有急性出血,心臟衰竭,血紅素(Hb, hemoglobin)維持在7.0g/dl| | 以上即可,此病人Hb > 8.0 不必要輸血 | ---------------------------------------------------------------------------- 我查了一下知名醫學網站UpToDatem主題 成人病患輸注紅血球的適應症,2010/4/7更新 開宗明義告訴我們(以下翻自UpToDate網站) ”過去的40年以來,我們輸血都是以10/30的原則在做,也就是血紅素在10 g/dl以上, 血比容在30%以上。但是,由於血液傳染病以及醫療費用的問題,自1980年代以後沒有 一個單一的標準,反之,要考慮許多狀況來決定,包括病人的臨床狀況與氧氣的供應 需求等。 氧氣提供量(DO2)的公式如下:   氧氣提供量 = 心臟血液輸出量 x 動脈血液含氧量 = 心臟血液輸出量 x [(1.39x血紅素x動脈血液氧氣飽和度) + (          動脈氧氣壓力x0.0031)] 在嚴重疾病的病人,氧氣的利用取決於氧氣的提供,若動脈血乳酸值升高、氧氣提取比 率(oxygen extraction ratio)大於0.3,或氧氣提供量(DO2)少於10到12 (mL/kg/min),代表組織的灌流不夠(poor tissue perfusion),這時需輸血以提高帶 氧能力、提升血氧飽和度與增加心臟輸出率。 臨床上,不管貧血的程度為何,如果有貧血症狀(例如,容易疲勞,呼吸困難,心跳過 快)應該要輸血。 年輕人也許可以容許血比容小於20%,有潛在心血管疾病的老年人血比容可能要25%,甚 至33%(注:相當血色素11g/dL)才夠(以上翻自UpToDate網站) 回到主題,那位醫師指教我,引用”敗血性休克治療準則”(表示他有念書喔)! 事實上,我們在江湖上行走,「沒吃過豬肉也看過豬走路」,自從2008年這個治療準則 問市,我的解讀是(不知道對不對,還請先進指教):請注意這個指引的標題是關於敗 血症喔!在急性敗血症期間,因為血中有很多敗血症誘發的發炎物質,如果再加上輸血\ 這個刺激,病情會更惡化?至少,沒有更好! 所以,兩年來我跟住院醫師說,在加護病房病人,關於敗血症初期,如果血色素大於7, 病人還可以忍受的話,不急著給他輸血! 如果把”敗血性休克治療準則”翻開,第一頁的摘要就寫說:在敗血症初期,在沒有組 織灌流不足,冠狀動脈心臟病,或者急性出血情況下,目標瞄準血紅素到7–9 g/dL 看到沒? 請問:我在8 g/dL,病人已過敗血症急性期、呼吸器依賴、心跳速率在130-140bpm,給 這個老太太輸血,有什麼錯? 順便一提的是,這個個案是慢性呼吸器依賴的病人,每天健保給付就3580元而已,扣掉 呼吸器1800元,加上水電房租(住普通飯店不用錢嗎?何況住院),凡是輸血就賠錢! 我賠錢幫她輸血,還被審查醫師說三道四,更扯的是,這「虛擬」的帳(因為自宮,沒 收到錢)還被實際放大倒扣!這叫我不杜蘭也難? 還有,病人實在不好,脫離不了呼吸器。 這個月的帳,30天的帳那位先生給我扣掉10天,名義是「非必要住院」──事實上,那 個病人次月就死了! 一個得重病的婆婆,呼吸器依賴,死前那個月,1/3的帳被認為是「非必要」!那要我怎 樣?叫病家抬回去? 那些審查醫師很辛苦地刪呀刪的……昧著天良刪下來這些錢,誰給掌聲? 這樣壓榨自己醫師,替健保「節省」的,其實是降低健保照護品質、陷同業於不義,讓 同業淌血流淚所A回去的錢,倒頭來,竟被商業週刊形容為「不肖醫師詐領健保費」達一 千一百四十八億元! 這樣的結果,替健保當走狗來構陷同業的人,有感覺光榮一些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oneders 來自: 203.71.89.254 (11/26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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