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nderful:唉~又一則金孫的新聞,如果是SE的話,他們應該也盡人事了. 06/03 13:44
推 monyan:醫藥分業失敗的例子~~~~長庚的藥師呢????怎麼沒被告???? 06/03 13:46
→ ufish:邏輯有點奇怪。沒有用錢和解就是沒有悔意?靠嘴賺錢的人真棒 06/03 14:20
→ whisky0621:我在懷疑是不是急診?所以藥師才沒有干涉用藥量? 06/03 15:12
推 whisky0621:主治真雖..住院 出包 還是要扛 06/03 15:15
推 mk:不管是不是在急診,藥師都有責任把關... 06/03 15:57
→ tsai2824:檢察官要決定是否起訴當然要看有沒有和解意願,不然看啥? 06/03 16:48
→ tsai2824:上句的前提是醫審會鑑定有過失 06/03 16:50
推 daze:樓上的意思是,不管有沒有錯都要和解,才不會被起訴是吧。 06/03 16:50
→ tsai2824:沒有過失檢察官才不會無聊到亂起訴,樓上別亂曲解 06/03 16:53
推 daze:沒有過失檢察官就不起訴?那怎麼還會有這麼多讓人啼笑皆非的 06/03 16:55
→ daze:法院判決存在勒? 06/03 16:55
→ tsai2824:檢察官對醫療外行,原則要尊重醫審會的鑑定報告,想要推 06/03 16:56
→ tsai2824:翻醫審會的結果?可以,提出讓法官相信的理由來! 06/03 16:57
→ tsai2824:要怪去怪醫審會為什麼會做出醫師有過失的鑑定來 06/03 16:58
→ tsai2824:台灣的刑法是罪刑法定主義,司法官不是想幹嘛就能幹嘛 06/03 16:59
推 daze:法官無視醫審會的案件也不只一兩宗了... 06/03 17:00
→ daze:哦...比如說那個維他命B的案件吧... 06/03 17:00
→ daze:或者啦...拔智齒成植物人那件... 06/03 17:01
→ tsai2824:以前我會同意你現在不會,有些案件的確很冤沒錯 06/03 17:02
→ tsai2824:但只要你仔細去研究過個案就會知道每件悲劇其實都有過失 06/03 17:02
→ tsai2824:台灣應該追求的是醫療除去刑法的處罰 06/03 17:03
→ tsai2824:To err is human,從事醫療業務不應該因為制度的過失受罰 06/03 17:04
推 wanderful:推tsia大,法官無視醫審會的報告,甚至檢察官自己去搞 06/03 18:02
→ wanderful:出一個醫糾審查報告,都是曾經出現過的判例 06/03 18:03
→ wanderful:所以,大家皮繃緊一點吧... "專業與善意不一定等於公理" 06/03 18:04
推 monyan:法官尊重醫審會????這是個笑話吧???? 06/03 19:25
推 tsai2824:仇法和仇醫都是無聊沒意義的,認清事實吧!設想自己拿起 06/03 20:35
→ tsai2824:一本病歷來而這個病人『意外』死了,你自己找找有沒疏失 06/03 20:36
→ tsai2824:事後追究大大小小都會有一點,也許只是當時賭錯而已 06/03 20:37
→ tsai2824:要八卦的話我還知道比VitB更冤的有罪判決 06/03 20:38
→ tsai2824:其實不應該用刑法來處罰醫師,但需要有給家屬公道的作法 06/03 20:42
推 Q4:現在法官對醫師過失致死的判決根本是當殺人罪在判...幹 06/03 21:16
→ Q4:然後真正殺人的只要找對律師,交個保就沒事了... 06/03 21:17
推 Duarte:業務過失致死, 曾經起訴醫師, 也起訴過貨車司機 06/03 22:35
→ Duarte:如果考慮醫療行為去刑化, 也要考慮這個罪則的普遍適用問題 06/03 22:36
推 achoes:又是高雄長庚的醫療糾紛...!!! 06/04 00:51
推 blackdevil:對法官來說 只要有一點點錯 就可以算過失且算原因了 06/04 09:50
推 coingate:打維他命b有過失??對 錯在對病人太好 06/05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