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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llGuy (生命就該這樣!!)》之銘言: 原文吃一半 : 最高法院定期也會開會,針對一些常見的重要的議題形成決議 : 大部分的法官其實也只是照著這個方法去認定 : 不太會自己專擅地生出一個方法來認定 : 法官對於有罪或無罪的心證是要詳載於判決書理由欄的 : 如果心證的形成不是剛剛所說"通說"的方法, : 這個判決在上級審是有被廢棄的可能 : 而法官的考核方式 : 又是看你的判決是否被上級審所支持 以這種說法,很明顯的違反了法官獨立審判的概念,法官的審判要顧慮到 自己的考核和上級審可能的想法,如此一來,就讓學者來寫出通說,法院 做出什麼xx總會決議,大家一致遵行就好了嘛,何必侈言司法獨立,法官 獨立審判? 理想的狀況,是法官經過證據的審定,可以在現有的法條中找出合適的推 論,讓沒有過失的醫師不必遭受刑事的追訴,之後逐漸形成實務上的通說 見解才是。可惜,在現在的判決中,看不到這樣的趨勢,畢竟照著前人的 思維來判決比自出機杼來得輕鬆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31.230
Duarte:你的說法有點讓人意外.法官獨立審判但仍受法律與判例的約束 06/20 18:22
Duarte:由最高法院建立的判例對下級法院是有約束力的, 不能不甩它 06/20 18:26
qoomii:沒有過失的醫師本來就不會受到刑事訴追啊!你在寫什麼? 06/20 19:40
Jayjill:法官: 訓練有素的狗? 06/20 22:54
Tico:法院的判例是有拘束的性質,但是不代表判決將一成不變,否則舊 06/21 05:12
Jayjill:=============切================= 06/21 05:13
Tico:判例就不會被廢棄了,重點是要以不同的法理找出新的思維模式 06/21 05:14
Tico:過失的部分我指的是醫療上無法避免的意外卻被認為是有過失 06/21 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