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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之銘言: : 其實醫界早在立法院一直堆動醫療行為去刑化 : 但法界人士大多都不支持啊 : 尤其是林某人 : 一直阻擋這些條文 : 根本就不把醫界的專業當一回事 : 甚至有少數的法官把醫療界當仇寇 : 少數的檢察官為了點數衝業績而濫訴(之前公衛護士事件就是一例,苦主的家人有和我吐苦 : 水) : 你怎麼不提???? : 法律人不懂醫療是很正常的 : 但法官有時都不把醫審會的專業意見當一回事 : 然後就"自由心證"的判醫師有罪(根本就沒罪) : 沒有過失也要賠償 醫療行為去刑化這個問題嘛 因為反對派大老,兼獨派大老的故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所林博士山田教授 已經往生了,所以一直還真找不到可以聯絡上當事人求證的方法(哩工啥?) 回過頭來講,獨派大老生前曾經講過這個問題,我所知道他的看法是: 刑事責任無法被避免,有阻卻的事由再說;醫療行為是否可以作為阻卻的事 由,就好比法警槍決死刑犯一樣? 他老人家是比較保留啦,不過同時他也認為,對於醫療行為科以刑事責任要 非常的嚴謹。 借此請教一下TallGuy,德國對於醫療行為在刑事法上如何評價? 順便講一點事情: 如同大眾對於法院(包含檢察署)內部自我監督的不信任,大眾對醫界內部的 自我監督一樣不信任;各位大醫師當然覺得我M某人在練瘋話,應該主動找綿 羊溝通一下;但是問題是,法院裡面的人也覺得我M某人在練瘋話。 對一般大眾來說,金剛經歸金剛經,就跟病例研討被批鬥完一樣。 那為什麼會有這種對法院、醫界內部自我監督的不信任呢? 因為這兩樣東西都具備了下列的特質: 1.專業性 2.生活相關性 專業性使得非圈內人難以理解其基於專業之作為,生活相關性則代表日常生 活與之接觸(打交道)的頻率。 今天萬一一個疏失發生(判錯案、醫死人),如何知道是不可抗力(關鍵證據沒 有拿出來、主動脈瘤破掉)還是惡搞(收黑錢、把紗布留在p't體內)? 好了,把這個疏失的事主送到專業的調查單位(法界還沒成立,醫界是醫事審 議委員會),調查單位的組成就是個令人質疑,卻又不得不為的態樣。 我記得醫審會有15個成員,扣掉主席,醫界與非醫界人仕各半。 能不這麼設計嗎?不行,不懂醫療談什麼醫事審議! 但是大家也都很清楚,台灣醫界真的圈子不大,這個跟那個不認識也有辦法 很快牽上線(醫學系前後期、學會....)。對一個外人來講,我如何相信這些 醫師在同僚身陷囹圄的時候不會cover對方?花花轎子人抬人啊,不是嗎? (同樣地,哪天法官法通過以後遇到的問題會一模一樣。) 我知道已經有一大票大醫師準備測試自己電腦鍵盤的2有沒有壞掉 不過測keyboard之前請先想一想,各位是專業人士,小弟也算半個圈內人; 但是離開電腦、離開診間以後,更多的是對醫療這一塊感到 "不知道他們在 幹嘛" 的大眾。 各位大醫師如果不相信我說的,去黑特繞一圈就知道了。 固然鄉民一樣會相信專業(不然怎麼會有 "推專業"),但是只要事情涉及自己 的利害關係,要求他人相信自己還能秉直處理實在是有違人性。不管醫療、法 律、教育、經濟..........都一樣。 大概是這樣 -- 風雲變色 世界動盪 我們在成功嶺上 擔當國家興亡 衝破驚濤駭浪 靠我們自己的堅強力量 永遠奮鬥前進 永遠奮鬥前進 迎接反共人心的歸向 踏上成功之路 踏上成功之路 高唱勝利交響的樂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31.112
sheepin:我又中槍了,不過先幫你捕個血 :P 06/21 17:17
joseph1987:我覺得很中肯阿 為什麼要按2 06/21 23:37
Duarte:222222222222222, 2沒壞啊..:P 因為看到 M 開頭就想按 2 06/21 23:43
aphu:推薦這篇文章 06/22 01:29
TallGuy:Sorry..我對林老師的為人及致學真的蠻欽佩的,情感上很難 06/22 08:42
TallGuy:...請M大見諒,不過我可以提一下,德國有個概念叫"容許危險" 06/22 08:46
TallGuy:德國通說稱"侵害權",我覺得蠻可以用在醫療過失 06/22 08:52
TallGuy:只是在認定"行為人依行為當時之客觀具體情形已謹慎審查"時 06/22 09:05
TallGuy:要多考量醫療過失與其他容許危險的過失仍有別 06/22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