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CT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看板medache
標題Re: [新聞]科技主管癌逝 安法診所健檢 院長判刑
時間Sat Jun 21 14:57:33 2008
※ 引述《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之銘言:
: 其實醫界早在立法院一直堆動醫療行為去刑化
: 但法界人士大多都不支持啊
: 尤其是林某人
: 一直阻擋這些條文
: 根本就不把醫界的專業當一回事
: 甚至有少數的法官把醫療界當仇寇
: 少數的檢察官為了點數衝業績而濫訴(之前公衛護士事件就是一例,苦主的家人有和我吐苦
: 水)
: 你怎麼不提????
: 法律人不懂醫療是很正常的
: 但法官有時都不把醫審會的專業意見當一回事
: 然後就"自由心證"的判醫師有罪(根本就沒罪)
: 沒有過失也要賠償
醫療行為去刑化這個問題嘛
因為反對派大老,兼獨派大老的故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所林博士山田教授
已經往生了,所以一直還真找不到可以聯絡上當事人求證的方法(哩工啥?)
回過頭來講,獨派大老生前曾經講過這個問題,我所知道他的看法是:
刑事責任無法被避免,有阻卻的事由再說;醫療行為是否可以作為阻卻的事
由,就好比法警槍決死刑犯一樣?
他老人家是比較保留啦,不過同時他也認為,對於醫療行為科以刑事責任要
非常的嚴謹。
借此請教一下TallGuy,德國對於醫療行為在刑事法上如何評價?
順便講一點事情:
如同大眾對於法院(包含檢察署)內部自我監督的不信任,大眾對醫界內部的
自我監督一樣不信任;各位大醫師當然覺得我M某人在練瘋話,應該主動找綿
羊溝通一下;但是問題是,法院裡面的人也覺得我M某人在練瘋話。
對一般大眾來說,金剛經歸金剛經,就跟病例研討被批鬥完一樣。
那為什麼會有這種對法院、醫界內部自我監督的不信任呢?
因為這兩樣東西都具備了下列的特質:
1.專業性
2.生活相關性
專業性使得非圈內人難以理解其基於專業之作為,生活相關性則代表日常生
活與之接觸(打交道)的頻率。
今天萬一一個疏失發生(判錯案、醫死人),如何知道是不可抗力(關鍵證據沒
有拿出來、主動脈瘤破掉)還是惡搞(收黑錢、把紗布留在p't體內)?
好了,把這個疏失的事主送到專業的調查單位(法界還沒成立,醫界是醫事審
議委員會),調查單位的組成就是個令人質疑,卻又不得不為的態樣。
我記得醫審會有15個成員,扣掉主席,醫界與非醫界人仕各半。
能不這麼設計嗎?不行,不懂醫療談什麼醫事審議!
但是大家也都很清楚,台灣醫界真的圈子不大,這個跟那個不認識也有辦法
很快牽上線(醫學系前後期、學會....)。對一個外人來講,我如何相信這些
醫師在同僚身陷囹圄的時候不會cover對方?花花轎子人抬人啊,不是嗎?
(同樣地,哪天法官法通過以後遇到的問題會一模一樣。)
我知道已經有一大票大醫師準備測試自己電腦鍵盤的2有沒有壞掉
不過測keyboard之前請先想一想,各位是專業人士,小弟也算半個圈內人;
但是離開電腦、離開診間以後,更多的是對醫療這一塊感到 "不知道他們在
幹嘛" 的大眾。
各位大醫師如果不相信我說的,去黑特繞一圈就知道了。
固然鄉民一樣會相信專業(不然怎麼會有 "推專業"),但是只要事情涉及自己
的利害關係,要求他人相信自己還能秉直處理實在是有違人性。不管醫療、法
律、教育、經濟..........都一樣。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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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雲變色 世界動盪 我們在成功嶺上 擔當國家興亡
衝破驚濤駭浪 靠我們自己的堅強力量
永遠奮鬥前進 永遠奮鬥前進 迎接反共人心的歸向
踏上成功之路 踏上成功之路 高唱勝利交響的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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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31.112
推 sheepin:我又中槍了,不過先幫你捕個血 :P 06/21 17:17
推 joseph1987:我覺得很中肯阿 為什麼要按2 06/21 23:37
推 Duarte:222222222222222, 2沒壞啊..:P 因為看到 M 開頭就想按 2 06/21 23:43
推 aphu:推薦這篇文章 06/22 01:29
推 TallGuy:Sorry..我對林老師的為人及致學真的蠻欽佩的,情感上很難 06/22 08:42
推 TallGuy:...請M大見諒,不過我可以提一下,德國有個概念叫"容許危險" 06/22 08:46
推 TallGuy:德國通說稱"侵害權",我覺得蠻可以用在醫療過失 06/22 08:52
推 TallGuy:只是在認定"行為人依行為當時之客觀具體情形已謹慎審查"時 06/22 09:05
→ TallGuy:要多考量醫療過失與其他容許危險的過失仍有別 06/22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