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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625/2/11xx4.html 護士外孕變不孕 判賠274萬 更新日期:2008/06/25 08:00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曾在署立台南醫院擔任護士的陳玉鳳五年前因子宮外孕在自家醫院就診, 卻因醫師林士釗疏失,腹腔內大出血,導致不孕。最高法院認定有醫療過失, 昨天判決台南醫院和林士釗應連帶賠償陳玉鳳二百七十四萬餘元確定。 陳玉鳳在自家醫院手術,遇上醫療糾紛時,際遇沒有比一般病患好。 事發後一年多,她曾因院方不願道歉,爬上醫院行政大樓頂樓企圖跳樓自殺, 後來媒體到場表示會幫她陳情,她才打消死意。 判決書指出,九十一年十二月六日,懷孕六周的陳玉鳳因下體出血就醫; 林士釗檢查認為是子宮外孕,三天後為她切除外孕及右側輸卵管。 陳玉鳳術後腹腔內大出血,第二天剖腹探查原因,晚上轉到成大求治, 後來又到恩主公醫院、郭綜合醫院就醫;直到九十二年八月, 長庚醫院為陳玉鳳實施腹腔鏡手術,確定她輸卵管阻塞, 已導致不孕,她因而罹患憂鬱症。 法院調查手術過程,根據鑑定報告認定林士釗在為陳玉鳳動手術時, 因套針刺傷「薦椎前靜脈血管叢」,致陳玉鳳大失血,術後休克; 且因套針脫落重作切口,使得她傷口達五公分,比一般的零點五到一公分長得多。 判決指出,因林士釗的醫療疏失,使得陳玉鳳連續發生腹壁肌肉血腫等不適, 後出現輸卵管、卵巢及骨盆腔沾黏現象,最後因輸卵管阻塞而不孕, 台南醫院應和林士釗連帶賠償。 【記者吳明良、洪肇君台南市報導】署立台南醫院醫師林士釗兩年前辦退休, 他表示會與醫院協商理賠事宜,不會推卸責任;本案經過醫學鑑定, 陳玉鳳的不孕不能完全怪當年的手術。 林士釗說,陳玉鳳告他重傷害、偽造文書,均獲不起訴處分; 案例經由某大教學醫院鑑定,指陳小姐的骨盆腔沾黏可能是骨盆腔出血造成, 或自體疾病造成,才導致不孕,不全然是當初醫師手術的責任。 陳玉鳳當年無法接受不孕的事實,一度想輕生,昨天她說, 雖然贏了官司,但「我沒辦法再生育了」,仍是畢生遺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7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