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eders (S.C.I.E.N.C.E.)
看板medache
標題健保為何會破產?
時間Tue Sep 29 08:37:54 2009
另外 也看到一個網站很多內容還不錯的 一位麻醉科醫師寫的
節錄一些給大家分享
http://morpheus.typepad.com/iait/2005/08/2005715.html
健保為何會破產?因為貪婪的人性。「反正花的是健保爺爺的錢」,只要有一半的病
人不覺心疼,健保制度的倒閉就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而全民健康保險法裡明文規定:
第34條:
本法實施後連續二年如全國平均每人每年門診次數超過十二次,即應採行自負額制度;
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33條:
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百分之二十。但不經轉診,而逕赴地區醫院門診者
,應負擔百分之三十;逕赴區域醫院門診者,應負擔百分之四十;逕赴醫學中心門診者
,應負擔百分之五十。
前項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費用,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依各級醫療院、所前一年平均
門診費用及前項所定比率,規定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每年公告其金額。
第一項轉診比例及其實施時間,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另定之。
健保局資料顯示:
在健保開辦後隔年(1996年),民眾年平均門診次數便已超過12次了
。尊重法律,誰曰不宜?國、親立院黨團居然反對由立法院訂定出來的法條,真是精神
錯亂。我真的想不懂怎麼有立委有臉講出這種話。請這群自打嘴巴的立委先讀過「李明
亮看健保:相信民主 尊重法律」再發言吧!調漲部分負擔除了「開源」,也有「減少
醫療浪費『節流』」之目的,希望陳杰立委能了解。
衛生署長侯勝茂說得沒錯:
「世界上沒有一個保險制度,能忍耐民眾第一次看病就到醫
學中心」。去年台灣民眾「
每人每年門診次數已高達14.85次,而歐美國家年平均僅4至
7次,台灣就醫的高度便利性,無疑也造成了許多醫療浪費。」健保若要減少醫療浪費以
永續經營,必須回歸「保險」本質,適度抑制就醫的效率、便利性與可近性,不要讓民
眾將健保當成「不看白不看」的「福利」。不過這和「討好民眾」是互斥的,與「媚俗
」完全不相容。所以在台灣,「懲罰病人」(或「懲罰病患」)已經成為媒體和「仇醫
雙會」的口頭禪。
「另一位張姓民眾則表示,...調漲部分負擔等於直接將健保的財務壓力壓到病患身上
,很不公平,等於在懲罰病人,迫使病人不要看病。」
我覺得他想說的是:健保的財務
壓力應該要壓到政府及醫界身上,才是王道!
謝文輝理事長的大作「調整健保資源分配策略」已經將醫改會與消基會的偽善說明得一
清二楚:「
消費者代表...長期批評『門診浮濫,大小病都擠往醫學中心,這些商業取
向的大醫院又小病大看,利用民眾的相對無知,浮濫檢查、猛開藥,對重症患者服務
品質卻相對低落』,批評得讓醫界都抬不起頭,現在怎麼對想改革的衛生署,又矛盾
的指謫,祭出大帽子『
不應限制病患就醫的自由』...。」
.......
請問張董事長在美國JHU留學時是不是「乖乖從基層看起」?美國一般民眾生病有辦法
直接去大醫院報到嗎?(張董事長光把美國的醫療品質形容得如同天堂,卻絕口不提美
國醫療費用之昂貴。)張董事長批評台灣「基層醫療品質參差不齊」,言下之意是「高
層醫療品質就不會參差不齊」?這種發言變相將民眾逕赴醫學中心的行為合理化,實有
鼓勵醫療浪費之嫌,心態相當可議,不但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也暴露出她對台灣醫療環
境了解之淺薄。何以「如何找到可信任的好醫師」在基層醫療就是問題,在「高層醫療
」就不是問題?大學教授教得比小學老師高明嗎?恐怕未必ꄊ
大學教授偷雞摸狗逢迎拍馬放牛吃草的所在多有;
「高層醫療」中打著教授名號卻放牛
吃草(放任下級醫師代行醫療業務)、常常害死病人的也不乏其人。
消基會邱名譽董事長表示,調漲健保就醫費用「失去當年設立全民健保讓窮人看病的意
義」。健保法第1條可沒有這麼說,請不要混淆視聽。當年設立健保的意義?楊錫欽教授
一針見血指出:
「選舉的考量(第一次總統民選)遠勝於民眾的真正福祉。簡單的說,
就是:送紅包,以獲取選票。」健保法第87-1、87-2、87-4、87-5條明明對於「經濟困
難及經濟特殊困難」者訂有免繳或無息申貸健保費用等相關規定,曾任全民健保監理委
員會委員的邱名譽董事長如果不清楚(或得了暫時性失憶?)的話,可是會讓人笑掉大
牙哦。恐怕邱名譽董事長是意在言外,指的不是真正的窮人?
全民健康「保險」硬搞成
「社會福利」,已經使健保破產了,還要一錯再錯?
消基會李董事長指出,調漲健保就醫費用是「背離民意」、「形同搶民眾的錢」、「立
論基礎薄弱...只想跟民眾拿錢」。「立論基礎」?請自行參閱健保法第34條與第33條
(見上述)。「只想跟民眾拿錢」?虧消基會常常提醒消費者要留心太便宜的東西,怎
麼不提醒一般民眾「天下沒白吃的午餐,只有黑心的便當」?
李董事長又說,「衛署過去調漲六次部分負擔,沒有一次落實轉診。」消基會竟然主張
要「落實轉診」,對此我舉雙手雙腳贊成!
落實轉診只有兩個辦法:一是強制推行衛生
署副署長陳時中所說歐洲的「看病『守門員』制度...民眾需先至基層診所就醫,才有
機會轉至大醫院」,二是大幅提高「高層醫療」的部分負擔到讓民眾「會痛」的程度。
理由很簡單:媒體和民眾叫歸叫,可是幾次的健保部分負擔調漲對大多數民眾而言「不
夠痛」,打打算盤覺得還是「高層醫療」的菲力牛排划算(因為健保制度限制基層醫療
只能提供碎牛肉),所以「部分負擔的實施,從未減少民眾到大醫院看病的次數」。這
次也不例外,「開源」效果比「節流」效果大,調漲部分負擔之後「各大醫院門診量變
化不大」,「並未達到以價制量的效果」。
捨上述兩個落實轉診的辦法不用,恐怕很難改變台灣民眾直奔「高層醫療」的習性。準
此,轉診後「民眾還要自己決定掛哪家醫院的號」和「可能掛不到號」,其實都是託辭。
我還在當醫學生的時候,看到的轉診單至少有一半會寫著「請某某醫院某某某醫師高診
」。上回我到眼科診所求診,看診醫師也是指名道姓地建議我去找某大醫院的張XX醫
師。「民眾還要自己決定掛哪家醫院的號」?恐怕是言過其實。
病人被轉診到大醫院之後,
為何會擔心「可能掛不到號」?理由很簡單:因為在台灣,
任何一個人都可以不經轉診直接到各層級醫院掛號,「高層醫療」當然會人滿為患。就
好像有病人霸占加護病床不放,等到真正有病人非加護病床不可時,可能呼天搶地都找
不到床。
如果每個人都濫用方便,等到真正需要方便的那一天就可能會哭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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