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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推MOD基本上是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 現在這樣跑是大家閉著眼睛蠻幹,搞出個什麼開放平臺.... 但是因為第四台業者不再激烈來抗議,中華電信可以經營所以"暫時"達到平衡 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Action.do?method=detail&banNo=96979933 序號 職稱 姓名 所代表法人 持有股份數 0001 董事長 賀陳旦 交通部 3,407,782,984 ...... 0013 監察人 朱富美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15,300,000 ...... 0015 監察人 閻永安 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42,601,483 有線廣播電視法 (民國 96 年 01 月 29 日)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1.asp?lsid=FL016426) 第 2 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下︰ 一、有線廣播電視︰指以設置纜線方式傳播影像、聲音供公眾直接視、聽。 二、有線廣播電視系統 (以下簡稱系統) ︰指有線廣播電視之傳輸網路及包括纜線、微波 、衛星地面接收等設備。 三、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 (以下簡稱系統經營者) ︰指依法核准經營有線廣播電視者 。 四、頻道供應者︰指以節目及廣告為內容,將之以一定名稱授權予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播 送之供應事業,其以自己或代理名義為之者,亦屬之。 ...... 第 19 條 (民國 92 年 12 月 24 日修正) 系統經營者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外國人直接及間接持有系統經營者之股份,合計應低於該系統經營者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六十,外國人直接持有者,以法人為限,且合計應低於該系統經營者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二十。 系統經營者最低實收資本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系統經營者。 本法修正施行前,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有不符前項所定情形者 ,應自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二年內改正。 系統經營者不得播送有候選人參加,且由政府出資或製作之節目、短片及 廣告;政府出資或製作以候選人為題材之節目、短片及廣告,亦同。 此外尚有分區經營的問題,有線電視業者所取得的是分區執照,而中華卻是 拿全區執照,這跟有線電視法規定也有所干挌... ※ 引述《stabber111 (怪胎)》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NCC調降市內網路服務經營門檻,未來數位寬頻服務更加多元化 : 時間: Fri Apr 11 15:43:00 2008 : : : http://0rz.tw/c13WL : : NCC調降市內網路服務經營門檻,未來數位寬頻服務更加多元化 : 發布日期:97/04/10 :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出,自政府調降市內網路業務經營門檻以來,已有多家有線 : 電視業者申請投入經營,NCC希望以調降市內網路服務經營門檻引入競爭,讓消費者享受 : 更多元化、更優質的數位寬頻服務。 : : NCC於10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針對「市內網路業務開放影響評估與現況是否一致報告案 : 」進行討論,檢視我國自推動電信自由化以來,採取以漸進式、階段性的開放策略,將競 : 爭機能導入原本獨占經營之固定網路產業所產生的效果。 : : NCC指出,自調降市內網路經營門檻以來,已有多家有線電視業者申請跨業經營市內電話 : 服務,尤其是今年2月該會核准臺中縣市2家有線電視業者經營,正式宣告我國在面臨數位 : 匯流時代發展趨勢下,開啟有線電視產業跨足電信產業新紀元。 : : NCC指出,為與國際接軌,並因應數位匯流的發展趨勢,實施調降市內網路業務經營門檻 : 政策,使我國市內網路服務能引進更多經營者,經核准之臺中縣市2家業者刻正與中華、 : 台灣固網等電信公司進行通信互連協商,一旦完成協商,將可提供寬頻通訊服務。 : : NCC另外指出,除已核准之2家新進業者外,另有臺北市、彰化縣、嘉義縣市等地區計12家 : 有線電視業者提出經營申請,目前各業者正積極從事網路建設。NCC表示,這項政策作法 : ,符合國際上電信自由化與數位匯流發展的趨勢。 : : -- : 你好,我是怪胎。 : :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 PTTAvenue 人群 Σ批踢踢大道 : QueerHabit 特質 ◎☆怪癖版☆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20.170.216 : → hirokofan:中華電信MOD這樣殺出來,有線電視會倒光 163.27.70.9 04/11 15:47 : → stabber111:倒不光的,NCC不會讓黑內特壟斷 61.20.170.216 04/11 15:54 : → stabber111:而且現在有線電視的市佔率還是勝過中華 61.20.170.216 04/11 15:54 : 這則新聞告訴我們,應該加快廣電三法和電信法的合併 為什麼其他媒體需要黨政軍退出才可繼續經營 而可以獨厚中華電信? 但是如果中華電信完全的民營化,公股完全釋出後,恐怕得到的咒罵 會遠超過現在... : ※ 編輯: stabber111 來自: 61.20.170.216 (04/11 15:58) : 推 Escarra:老實講,以國內產業的現況,有可能真的做 140.109.168.99 04/11 17:05 : → Escarra:「數位匯流」的只有中華電信,但若像現在 140.109.168.99 04/11 17:06 數位匯流不只中華電信在作,同性質的還有數位聯合另外部分有線電視業者也都在做了 中華電信的優勢在擁有全國性的電信最後一哩 讓他在推動匯流時有更多的客戶資料可以開發 : → Escarra:不讓他獨賺的擋,在產業現實根本還離很遠 140.109.168.99 04/11 17:06 : → Escarra:的時候硬要亂修法令,NCC目前的做法是很可 140.109.168.99 04/11 17:07 : → Escarra:議的。這樣子修,只是為讓中華電一家獨大 140.109.168.99 04/11 17:08 哪樣子修? 要不要把所謂數位匯流的通訊傳播管理法二版草案拿出來討論一下 不然至少也舉出哪些修法方向會使中華獨大? 而且該版草案基本上幾乎不可能會通過,不過是NCC為了"政績"所提 1.草案提出要經行政院送,本屆NCC跟行政院的關係如何?行政院會 同意送出嗎?時至今入所謂看守內閣更不可能提出。 2.NCC委員也進入看守,在新內閣上任後勢必會提出新委員名單, 新委員會不會延續舊的草案?是有很大的疑問的。 : → Escarra:在法令上先行而已。NCC有很嚴重的機關問題 140.109.168.99 04/11 17:08 : → Escarra:這裡講的不是委員,委員除了搞政治之外能 140.109.168.99 04/11 17:08 : → Escarra:做的事情很少。在電信業的部分,一堆員工 140.109.168.99 04/11 17:08 : → Escarra:全都是電總出身甚至還手握中華電信股票, 140.109.168.99 04/11 17:09 : → Escarra:這些人對電信自由化一點概念也沒有,對管 140.109.168.99 04/11 17:09 論及電信與傳播二者以簡單的二分法而言,恐怕電總的技術官僚尚勝於新聞局 而自該兩單位移撥到NCC的人員應該也是電總樂勝新聞局... : → Escarra:制與市場監督的理念更是陌生,這光靠一兩 140.109.168.99 04/11 17:10 : → Escarra:個委員或是外包研究計畫給學術單位也沒救 140.109.168.99 04/11 17:10 : → Escarra:更不用說無論在人脈、個人利益上,這些公 140.109.168.99 04/11 17:11 : → Escarra:務員根本沒有執行這些法令的素養。廣電三 140.109.168.99 04/11 17:11 不靠公務員要靠誰?鄉民嗎? 另外究竟"法令"問題還是"執行"問題? : → Escarra:法若是以目前極為粗糙的方式與電信法合併 140.109.168.99 04/11 17:12 : → Escarra:不但沒辦法監督電信產業,甚至有可能玩死 140.109.168.99 04/11 17:13 : → Escarra:部分業者,使立法原意盡失。以上心得,部 140.109.168.99 04/11 17:13 : → Escarra:分來自業界對NCC窗口,部分來自前NCC委員 140.109.168.99 04/11 17:13 : → Escarra:私底下的感嘆,部分則為個人觀察見解。 140.109.168.99 04/11 17:14 "前"委員目前應該只有兩位,不知道是劉還是吳? 其他的沒到任應該不是委員 此外就算是那些沒到任的似乎沒有人的專長是在"電信管制" 林一平?陳銘憲?翁秀琪?呂忠津? : → Escarra:補充:以上某行應為「這些公務員根本無公 140.109.168.99 04/11 17:15 : → Escarra:平且合目的地執行這些法律的素養與眼光」 140.109.168.99 04/11 17:15 照這樣的評論目前到底有"哪些人"可以有 "公平且合目的地執行這些法律的素養與眼光"? : 推 Potassium:樓上怎麼不回文順便賺p幣呢? 125.232.147.20 04/11 19: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4/11 23:37)
xxyxx:與其讓現有系統業者賺我寧可給中華電信賺 59.121.198.134 04/11 23:55
xxyxx:系統業者根本垃圾,除了收錢跟推"偽"數位電視 59.121.198.134 04/11 23:55
xxyxx:以外就是亂調頻道把垃圾塞到前面 59.121.198.134 04/11 23:56
KevinAction:可不可以把深藍色換水藍色? 囧 123.193.87.4 04/12 01:01
oodh:借轉 policy\202.132.183.102 04/12 03:52
Escarra:不好意思我沒時間寫文章回應。因此還是推 61.228.175.26 04/12 09:33
Escarra:我是聽劉說的。所以我的重點是放在電信而 61.228.175.26 04/12 09:34
Escarra:非政治上。我講他們沒有素養,如果你知道 61.228.175.26 04/12 09:34
Escarra:這些人面對業者曾口出「不予備案」這種毫 61.228.175.26 04/12 09:35
Escarra:無法律常識的鬼話,以及他們事實上根本無 61.228.175.26 04/12 09:35
Escarra:能力審查業者提出的資費成本計算,竟然要 61.228.175.26 04/12 09:35
Escarra:求在會計帳上加列機會成本等種種實際情形 61.228.175.26 04/12 09:36
Escarra:面對各種資費的審查到最後都是用喊價的, 61.228.175.26 04/12 09:37
Escarra:就知道電信自由化除了多發幾張執照之外毫 61.228.175.26 04/12 09:37
Escarra:無意義。至於你最後的疑問,很悲哀的答案 61.228.175.26 04/12 09:37
Escarra:是沒有。我已經講這是整個機關的問題,不 61.228.175.26 04/12 09:38
Escarra:是一兩個人的問題,電總的人技術當然是沒 61.228.175.26 04/12 09:39
Escarra:問題,但是NCC設立的立法原意是「適度」的 61.228.175.26 04/12 09:39
Escarra:管制,重點是要開放,但這些人的經驗與心 61.228.175.26 04/12 09:39
Escarra:態仍然停留在過去電總管電信局,沒有面對 61.228.175.26 04/12 09:40
Escarra:的是民營化企業的觀念。最後,看守的只是 61.228.175.26 04/12 09:41
Escarra:委員,鐵打的飯碗流水的官,大家等著看吧 61.228.175.26 04/12 09:41
Escarra:最後補充一點,現在既然又再度政黨輪替了 61.228.175.26 04/12 09:58
Escarra:應該可以稍微討論一下這條退出媒體的規定 61.228.175.26 04/12 09:58
Escarra:是不是太過粗糙,國家是否應該可以在一定 61.228.175.26 04/12 09:59
Escarra:的機制下解決目前的困境,像是持股但不得 61.228.175.26 04/12 09:59
Escarra:介入經營之類的。總之我不認為目前的草案 61.228.175.26 04/12 10:00
Escarra:是好的,就算有兩家在做,還有很多其他的 61.228.175.26 04/12 10:00
Escarra:電信及媒體業者,目前草案想規範的事態還 61.228.175.26 04/12 10:01
Escarra:是離現實有點遠,若是該法所欲規範的事實 61.228.175.26 04/12 10:01
Escarra:未如期待般的發生怎辦?何不等到市場上確 61.228.175.26 04/12 10:02
Escarra:實已經匯流成為主流了,再針對現實情況去 61.228.175.26 04/12 10:02
Escarra:處理。這是個人認為比較恰當的做法。 61.228.175.26 04/12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