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ynedd (加西莫多)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資訊] NCC:節目廣告化或廣告節目化認定原則修正
時間Wed Jul 11 16:48:31 2007
※ 引述《lostt (事不過三!)》之銘言:
: ※ 引述《waynedd (加西莫多)》之銘言:
: : 因此,我在「10915 5/22 [轉載] 不當購買新聞才是焦點」中的推文就提到
: : 的方法在該文作者陳炳宏教授中,「也在原本陳老師的文章內容裡,不過好
: : 像修過了」﹝uus 語﹞;「觀眾必須被告知節目中存有置入性行銷,如在節
: : 目開頭、結尾、與廣告結束後,向觀眾清楚揭露訊息」、「惟若從歐盟修法
: : 5 5/19 [新聞] NCC附帶條款 置入性行銷 要告知資金來源」,所以這些
: : 歐美媒體監督團體、國內傳播學者,甚至NCC 都是該如我一樣被貼上「媒亂
: : 價值觀錯亂」的標籤?
: 10915篇
: 2007.5.22 蘋果論壇
: 不當購買新聞 才是焦點 /陳炳宏
: 雖然置入性行銷規範議題真的有點千頭萬緒,不過可以概括分成四部分來分析:一
: 是政策置入新聞、二是政策置入節目、三是商品置入新聞、四是商品置入節目。根
: 據我個人的研究心得與意見,前三種都應該禁止,第四種應該還可以集思廣益去看
: 如何規範,以盡速達到NCC的規範目標!
: 看來....錯亂的不是歐美媒體監督團體、國內傳播學者,更不用說「媒亂價值觀錯亂」
: 出問題的是你又一次的片面解讀
這篇節錄的段落我都提及為何會這麼說陳炳宏老師有說過,當然沒看到的話
,我很願意特別標示出來。
而我提出的方法在該文作者陳炳宏教授中,「也在原本陳老師的文章內容裡
,不過好像修過了」﹝uus 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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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是為了握在一起而存在的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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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210.224
→ lostt:沒新版的完整論述前我只好以舊版為準了 07/11 16:51
→ waynedd:我該揭櫫的資訊都已透露..只求不要被忽略.. 07/11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