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ugh (Still out there)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到底是媒體配合觀眾,還是觀眾配合媒體?
時間Sun Feb 8 16:11:01 2004
八卦也是「新聞」的一種,醜聞緋聞有新的進展基本上也符合新聞的定義,
爭議點是它跟其他新聞比的時候,媒體給的份量多少作法如何。
我認識的大部分記者跟其他大部分上班族差別不大,
準時打卡上下班完成主管assign的任務,
有野心的會想搶獨家想拿獎金或上主播台,
其他的就是團體裡一枚螺絲釘的角色,跟一般人一樣有苦有樂。
要對記者的行業有特別堅定的期許,
就像是要全體醫生都懸壺濟世,老師都師法孔子因材施教,
當然閱聽人是新聞的消費者,
我們有我們的權利,不過實在不用過份期待。
※ 引述《LucLee (驢克)》之銘言:
: 但大家看了還是知道不應該就此對新聞從業者網開一面,
: 甚至把矛頭指向絕大多數沒被那些數字cover到的閱聽大眾。
: 簡單一句,
: 如果你的招牌是牛肉麵,你對它有堅持,
: 你就好好做,把它做得好吃,自然近悅遠來;
: 如果你只是一直被要求做酸辣麵,
: 牛肉麵又不獲眾食客青睞,
: 那拜託,你不要只把責任推給客人,
: 自己也檢討一下你的牛肉麵到底能不能吃、口味是不是改進一下。
: (而不是把牛肉麵店做成酸辣麵專賣店......如果你還是要做牛肉麵專賣的話)
不應該網開一面我是同意,因為有要求有鞭策才會有成長。
繼續拿麵店的比喻,要做生意也不是只有手藝,
店面地點、廣告、菜單、服務人員都是因素,不是每個手藝好的師傅開店都會賺大錢。
生意的本質不是好人好手藝就會成功。
: 想想淘兒都快倒了,為何其他唱片行沒倒?
: 這家絕不打折、貴得要死的全球唱片連鎖居然臨死還只會怪罪盜版和MP3,
: 回頭想想,它被市場淘汰也就稀鬆平常了。
這說下去有點離題,不過Tower進口原版CD價格本來就硬,
國外對智慧權管理健全,費用加一加肥水灌一灌,
一張CD隨便都要15塊美金起跳,特價的12塊還不含稅,消費者沒得選。
在台灣本土音樂廠牌都要推出精美贈品吸引fans願意花錢買正版,
Tower的市場區隔就是它的原版高貴CD,消費者不買這套的確它就該死了,
但是怪罪盜版跟MP3竊以為沒什麼不對,這在國外是很嚴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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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gdzaku:如果這樣,記者是不是不該享有現在的這麼多 推 139.175.29.120 02/08
→ jagdzaku:特權?有權無責,監督的機制在哪? 推 139.175.29.120 02/08
→ Rough:那個機構叫新聞局 推 218.167.169.67 02/08
→ Rough:美國是責成FCC專門「管」媒體台灣規範不明 推 218.167.169.67 02/08
→ Rough:另錯誤報導不是特權,是因為沒人去打官司 推 218.167.169.67 02/08
→ jagdzaku:新聞局?一有動作不是馬上被扣帽子嗎? 推 139.175.29.2 02/08
→ jagdzaku:這也是我最不屑台灣記者的地方.權利都要百 推 139.175.29.2 02/08
→ jagdzaku:分百比照別人,能力,自律,責任完全看不到 推 139.175.29.2 02/08
→ jagdzaku:另外我指的特權是記者因其身分而穫得的不 推 139.175.29.2 02/08
→ jagdzaku:當利益,當然大家可以不理會,可是記者隨他 推 139.175.29.2 02/08
→ jagdzaku:興亂寫,誤報導的傷害也不是打官司就一定能 推 139.175.29.2 02/08
→ jagdzaku:決.既然都是"承上意",那就少扯"新聞自由" 推 139.175.29.2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