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zs (放開雙手 仍然一無所有)》之銘言:
: 諸位學長
: 你們都說的很有道理
: 但是學弟還是有些不明白
: 因此想要提出幾個問題
: intern是不是學生呢?
: 在我的認知之中
: intern應該還是學生
: 雖然眾所皆知已經失去學生最歡樂的寒暑假,跟所有的上班族過相似的生活
: (雖然仍掛名學生)
: 那麼,學生是否有犯錯的權利呢?
: 我是這樣想的
: 正是因為還是學生,所以學校,師長
: 都要為這樣的學生有些許的責任
: 也就是這樣,更需要住院醫師,主治醫師的教導跟照顧
: 我一直相信
: 學生如果都不會犯錯.那就根本不需要老師還來教了
: 今天這個學長之所以要比別人多的實習,正是因為他犯了些許的錯誤
: 而他的錯誤,我認為也已經得到應得的處置
: 所以他畢業了
: 他畢業有錯嗎?
: 諸位學長,我認為沒有阿
: 他的確也有為了他的錯誤付出了些代價,不是嗎?
: 我甚至想問一下諸位學長
: 有什麼理由不讓他畢業?
: 他不適合,要由誰來認定?
我脫離學生生活不算太久。
我認為學生有犯錯的權利,但是沒有一直犯同樣錯的權利。
知識上的合不合格,大一到大六有考試把關,
大七也有各科的小考把關,
而臨床上的合不合格,只能由觀察得到臨床表現的人來把關。
而實習,一方面是賦予當事人權利去接觸病人、從中學習,
一方面給當事人一個展現自己人格的機會,讓觀察者可以決定他適不適任。
他的錯誤,所受到的處置是「更長的實習」,
而他在這「更長的實習」中,表現出他改正錯誤了嗎?
如果錯誤沒有改正,甚至重複發生,只因為「更長的實習」,就可以畢業嗎?
知識上的錯誤,大家知道,一修、二修、三修,甚至二一都是可能發生的,
那臨床上的錯誤呢?
並不能因為不容易評斷就不去評斷。
台大的制度,實習離開病房時會有一個分數,各病房不太一樣,
帶他的R、VS、和病房CR都可能參與其中,
就現行制度來說,這些人就是負責用主觀來認定他實習表現的人。
就結果來說,他畢業了,表示他延長實習的這段期間,
病房的R、VS、CR認為導致他延長實習的錯誤沒有被重複,
所以讓他過關了。
如果他畢業是合理的,並不是因為他延長實習付出了代價,
而是因為有人認為他的臨床素養已經從不合格變成合格。
內科當掉他的時候,我的第一個感覺是: 哇! 真有道德勇氣
當掉的結果是重修,
重修的結果是....
我不知道除了重修之外有沒有什麼其他的可能性,
在台灣進入臨床之後100%的畢業率,
如果有人知道有其他的可能性,麻煩告訴我。
不只是台大的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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