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uarte (Where to go?)
看板medstudent
標題[新聞] 成醫籲簽署DNR 不拖延無可避免的死亡
時間Thu Feb 12 04:11:57 2009
成醫籲簽署DNR 不拖延無可避免的死亡
http://tinyurl.com/FdUnCrK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SearchDate=&pNewsID=
200902110140&pType0=READTIME&pType1=&pTypeSel=0
2009/02/11 16:11:26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市11日電)末期病人醫療不僅痛苦,家屬也可能因觀念
不清對醫院有所誤解;成大醫院今天呼籲國人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
(DNR),讓醫院得以不拖延無可避免的死亡。
成大醫院神經科醫師賴明亮指出,很多病人生命危急時都會被插管急救,絕大多
數在治療後得以恢復拔管,但有些和呼吸功能逐漸喪失有關的疾病,卻讓意識清
醒的病人承受很大的痛苦,甚至直到死亡才解脫。
賴明亮舉漸凍人為例,一旦插了管,除非事先簽署DNR,否則醫院不能拔管,病
患只好等到再罹患另一個重大疾病,如心肌梗塞或中風,生命結束,才能免除病
苦。
賴明亮說,簽署DNR,最重要的是讓末期病人不需再接受根本無法治癒的醫療痛
苦,撤除治療無效的醫療行為;但簽署DNR不代表醫院放棄搶救治療病人,只要
有一絲希望,醫院還是會盡力治療病患。
賴明亮表示,中央健保局統計,民國95年7月至97年12月,台灣已有2萬4000人簽
署DNR,大都會區的大醫院安寧病房病人,也多會簽署DNR;DNR的簽署不只讓病
人不會落到插管無法拔除的地步,還能讓醫院得以盡力搶救病人。
賴明亮呼籲國人在意識清醒時,可先簽署DNR,讓到疾病末期,醫院搶救醫療不
必綁手綁腳,國人自己也不用受盡折磨。
-<短評>-
沒有法律地位的 DNR, 簽了有什麼用?
真的想推動, 應該要推動在醫療法中明文規定:
1. 預立醫囑
2. 醫療決策代理權
這兩個才是問題的核心. 簽 DNR 只是浪費紙罷了.
老是重覆講同樣的問題, 我都覺得自己變成唸佛機了.
--
冰磧石雜記
http://duarte.pixnet.net/blog
雜亂無章的文字堆積, 酷寒且堅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1.97.40.230
※ 編輯: Duarte 來自: 81.97.40.230 (02/12 04:12)
推 oneders:至少是一個開端 將來配套應該還需要多多努力 02/12 09:27
推 SleepyPaul:接下來應該把生死學納入義務教育 02/12 10:00
推 ads9999:不太了解原PO最後兩點建議的效益,可以請原PO解釋清晰些嗎 02/12 14:00
→ ads9999:立法前後會造成的醫療狀況差異是? 02/12 14:01
推 giveUstars:病人簽了 結果照樣被家屬告之類的嗎 02/12 15:59
推 dewenhsu:有病人簽了然後昏迷, 家屬說不救就要告醫師 02/12 17:18
→ yangthang:明明有用,為什麼原po會覺得沒用? 02/12 21:17
→ O0O0O0O00OO0:看到DNR會想到Testament重金屬團 02/14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