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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另一種制度 我們所買的大部分保險都有保額 如果有事故發生多半也是自己要先付錢,再拿證明像保險公司請款 比方說保旅遊不便險,機票不見了自己先買, 回國再拿警局和航空公司的證明領錢 我們的健保如果改成這樣大概可以減少很多問題吧! 比方說感冒的保額是300,今天你感冒了,找醫師看病 小於三百者實報實銷,超過300健保就只付三百,剩下的就是自負額 這樣不是可以一口氣解決很多問題嗎? 首先,病人要先自己付錢,可能可以降低醫療浪費? 再來,醫師可以決定收費標準,自認為神醫的可以收高價,病人可以決定要不要給你看 我們資本主義社會不就是相信競爭和自由選擇可以帶來更好的品質嗎? 病人可以決定他要看哪種價格的醫師,醫師可以決定他要收多少錢 點值的問題則會變成由被保險人承擔 當然也可以定很多配套措施,比方說可以規定收費最多不可超過給付額的兩倍 還有國家應該設立一定數量的低價醫療院所以保障只能負最低價的病人等等 或是病人看病只要付差額,剩下的由健保局直接給醫師,避免文書作業的麻煩 一時胡思亂想: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62.31
okamifang:只要"選票政治"存在一天賤保制度就不會改..... 06/15 01:25
Nightman:以前勞保就是這個方式,所以外科及產科的診所都可以生存 06/15 12:16
Nightman:卅年前在大醫院生小孩如果要五千塊、診所四千塊, 06/15 12:17
Nightman:申請勞保給病人三千塊,大家當然會去診所生小孩 06/15 12:18
Nightman:不會一窩蜂往大醫院擠。 06/15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