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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那篇其實是幫我強者朋友的出氣文(我絕對不是強者我朋友!) 我本人是雄中體育班畢業,但最後並沒有把體育系唸完就轉走了。活體解剖學已經 是六年前念的東西了,請各位專業見諒XD 關於樂青的問題,有興趣我們可以另外找地方討論。但我的認同絕對不是樂青^^" 野草莓串連組嘛,我當初是組長沒錯。 不過跟捐款的關係,我目前是想不到要怎麼扯在一起,還望前面提到的同學指教。 以下正文開始! ---------------------------------------------------------------------------- 依照各位在前面關於此次活動的討論,以及我過去跟中正一在街頭上的交情,有以下 幾點想跟大家分享。 首先,在是否會被舉牌的問題上。由於大家預計會有超過一千人的規模,再加上活動 空間要由自由廣場沿中山南路,至濟南路,時間一共約四小時。在這樣的時間長度, 以及空間的佔用上,是極有可能被舉牌三次,宣告違反集會遊行法。儘管在公告文中 主辦單位已經提到,會盡量跟警察配合,延緩舉牌時間。但,在我們的活動規模上, 就算警察真的願意幫忙,只要有人檢舉,他們能不辦嗎?實務上,警察屬於行政單位 ,而且是層級最小的。他們寧可先舉牌,反正移送了以後要不要起訴是檢察官的責任 。因此,對於警方自身而言,最保險的作法就是先舉了再說。畢竟,按照他們以往的 慣例,沒有申請就視同違法。 那麼,沒有申請就真的是違法嗎?其實這中間是有討論空間的。 當我們翻開集會遊行法26條,上面寫著: 「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限制或命令解散,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其 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 也就是說,警察要來舉牌宣告違法之前,應該要考量大家集會遊行權利,與其他人權 利之間如何取得平衡?並且要以適當的方式來衡量,不可以用太過份的方式。 舉例而言,今天我們上街頭,主張的是對於某類群體的資格認定,應該要加以限制, 以維護台灣人的健康。這個主張顯然相當重要!並且,我們也知道立法院對於法案審 查,有著極大的自由度。因此我們在考量大眾健康安全之下,決定要緊急以這樣的方 式來表達意見。同時,我們在用這樣的方式表達意見之前,也已經透過各種方式陳情 無效,因此才走到這一步。 那麼,在考量大眾健康安全,以及週日該路段用路人權益之後,不知道各位會如何取 捨呢?如果是我個人,我當然會覺得自己的性命安全重要,為了大家的健康,我出門 慢一點,繞遠一點又如何?反正平常在路上就常常靠邊讓救護車啦XD 第二,有同學提到對於驅離的擔心,我建議各位不必多慮。因為我們這場遊行有著明 確的結束時間,我們也很清楚自己沒本錢常駐在濟南路(笑)。同樣的,警察也不會自 找麻煩。反正非法集會的牌子舉了,他們有盡到義務就好,何必浪費力氣跟大家攪和 呢? 這次的活動,我想對大多數同學來說都是寶貴的經驗。對於遊行幹部而言,事前面對 政府行政規定的無理,一定感到相當的無力。的確,政府的運作往往會以他方便的形 式出現。這點相信各位平常面對學校行政單位,就有很深的感受了吧!而國家機器的 運作往往也是如此。而對所有參與遊行、贊助的朋友來說,我也建議大家從這次的經 驗出發,看到其他集會遊行者的無奈與悲痛。如果可以打幾通電話、開開記者會就解 決的事情,何必勞師動眾上街抗議呢? 以上是我從一個很怕死的傢伙(XD)、非醫學生,但可能比大家多一點運動經驗的角度 出發。希望能幫助各位減少一些不確定性,讓各位在這次的行動中可以走得更順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87.121
Sinbeoce:未看先噓... 05/30 01:10
hsbc1287:一樓好快的槍 05/30 01:11
cooltyus:-----------本人服從當天總指揮的指示行動-------------- 05/30 01:11
Takiko:原來討論是可以看ID就噓的壓... 05/30 01:12
cooltyus:-----------------其他等遊行完再說-------------------- 05/30 01:12
sheepin:大家冷靜看完吧 05/30 01:12
smartken:不看就噓 這麼厲害喔 05/30 01:13
dowbatw:有啥好噓?人家講的是國家機器運作實況罷了 05/30 01:13
abyssalpoet:========sinbeoce警告一次 請見上面公告文========== 05/30 01:13
Didiowen:我覺得寫得還滿中肯的啊... 05/30 01:13
amino0120:不要亂噓! 這篇沒有什麼要戰的意思 05/30 01:14
xenophobia:未看先噓 不專業喔 05/30 01:14
xenophobia:幫補血 05/30 01:14
BioMachine:推 05/30 01:15
nightcatman:這篇還好 如果你發第一篇就這樣的話也不會引戰 05/30 01:15
imrainfly:希望不要遊行完就忘記自己為集遊法所困時候的心情 05/30 01:15
AllenTTN:幫補+1,還滿中肯的啊 05/30 01:15
kimos:推一下 有建設性的發言 比嘲諷性的謾罵好多了... 05/30 01:16
cooltyus:看來有人又要趁機扯集遊法修正案了 05/30 01:16
monyan:好文 05/30 01:16
Sinbeoce:因為上一篇太明顯是來搞破壞的...誰知態度突然轉180度? 05/30 01:16
goplayer:什麼趁機="= 你不管集遊法 他還是會來管你 05/30 01:17
smartken:cooltyus幹嘛這麼排斥討論這件事 這本來就是所有遊行都會 05/30 01:17
ppppwushinru:推推~一樓亂來 05/30 01:17
cooltyus:但是目前集遊法就是那樣...請問現在扯那個有啥用嗎 05/30 01:17
BioMachine:大家可以上街體驗一下警察執法 就知道集遊法該不該修 05/30 01:17
smartken:遇到的問題 今天拉出來討論這中間怎麼和警察週旋裁量不是 05/30 01:17
smartken:才能進一步去擴大遊行的戰果 05/30 01:18
cooltyus:該不該修也不是現在要討論的重點................... 05/30 01:18
cooltyus:所以重點根本不在集遊法修正 05/30 01:18
cooltyus:重點是如何在目前的規定下和警察周旋 05/30 01:19
smartken:誰跟你討論修不修這件事 是講怎麼在這個法下run遊行 05/30 01:19
cooltyus:推 imrainfly:希望不要遊行完就忘記自己為集遊法所困時 05/30 01:19
cooltyus:那他在講啥? 05/30 01:19
nightcatman:現在扯到集遊法 焦點就模糊掉了 原本有的支持也可能會 05/30 01:19
cooltyus:我是在說你嗎= =不要自己亂對號 05/30 01:19
smartken:你要忽略正文挑推文來講我也不反對 哈 05/30 01:20
nightcatman:變成未定之數 畢竟在台灣政治力還是大過這次的訴求 05/30 01:20
Elleria:這篇還不錯呀~ 05/30 01:20
ftsymoon:=====================請看板主公告文orz=============== 05/30 01:21
smartken:我不覺得焦點有任何模糊 難道每個遊行都因為碰到集郵法變 05/30 01:21
smartken:集遊法遊行? 05/30 01:22
xellence:S版友,不要以為語氣嚴一點就是在搞破壞 自尊碰不得嗎? 05/30 01:25
whisky0621:要講集會法 去法律版 順便多吸引鄉民關心與投入 05/30 01:26
xellence:今天有站過街頭的人出來說話是要幫忙打預防針 05/30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