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medstuden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iaooooooooo (貓主席)》之銘言: :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105090140 : 高院更一審認為,陳姓醫師應在楊男病危時立刻開刀摘除腦血腫,且 : 陳姓醫師未正確說明手術內容,導致家屬誤認手術危險性高。 : . : 法官認定陳姓醫師未善盡告知義務,改判醫院和陳姓醫師應連帶賠償家屬643萬元 : 。最高法院日前駁回醫院及陳姓醫生上訴。全案定讞。 : 1000509 又見法官凌駕醫療專業.... 笨蛋醫生啊!! 這篇法官教你怎麼做「解釋病情」! --------------------------------------------- 醫審會鑑定無疏失 (法學生表示: 都嘛是按照醫審會鑑定, 是你們醫生決定殺你的.) 吵什麼吵! -----------------------------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97年度醫上更(一)字第1號 4.就充分告知開刀之必要性部分: (4)則綜合觀察戊○○之全部陳述,足證其告知上訴人乙○○之 內容重點在於: 戊○○準備施行之手術為切除腦動靜脈畸形 ,而該項手術施行之前必須先施作血管攝影。 但戊○○並未告知乙○○之重要資訊為: 依楊登富當時之病況,係因腦血 腫造成顱內壓過高,以致於具有立即死亡之危險;而為求解 除該項危險,必須開刀摘除腦血腫,並非切除腦動靜脈畸形 。 因此戊○○應告知乙○○,當時應實施之手術內容為摘除 腦血腫,並非切除腦動靜脈畸形,從而自無施作血管攝影之必要; 且摘除腦血腫手術之危險性,遠小於切除動靜脈畸形手術之危險性。戊○○並未正確說明計劃實施之真正手術內容, 顯然造成乙○○對於手術內容之認知發生重大錯誤。 又戊○○復僅簡單告知「不做手術也會致死」,衡情顯然亦 未充分告知不開刀之其他治療方式及危險性,亦即並 未充分告知因施作血管攝影而進行開刀之死亡率、 與當時不開刀切除腦血腫死亡率之差異。 (5)又戊○○既已接獲被上訴人甲○○通知會診,且明知楊登富 當時之病況相當危險,並認為應該開刀摘除腦血腫,則乙○ ○若已充分了解戊○○所告知內容後,仍決定拒絕開刀,戊 ○○即應就此詳細載明病歷,否則無異於置楊登富於死地, 而有違醫師應儘早治療疾病,以維持病人生命之義務。 惟本件90年1月28日病程紀錄單僅載明:「O:Dr.戊○○神外科 醫師向family explain,家屬決定先暫時不開刀,由內科治 療……」,有病程紀錄單影本可證(見本院卷一第76頁), 並未明確記載醫師最後如何充分說明亦未詳細記載乙○○已充分了解全部資訊後, 始改變立即開刀之決定,則據此無 從認為乙○○已充分了解戊○○所說明之內容,故應認為乙 ○○對於該項不開刀之決定係在不了解摘除腦血腫手術之重要性時所作成,其認知顯有重大錯誤。 此外戊○○亦未舉證證明已充分告知開刀之必要性、及不開刀之危險性,從而 應認為乙○○就不開刀之決定有瑕疵, 因此戊○○未立即對楊登富施行開刀手術,即有過失, 不因乙○○於形式上同意不開刀而免責,自應負過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 好笑的是 判決書自己摘錄的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書 病患昏迷指數好(或快速惡化機會小)時, 只要懷疑腦出血是因血管病灶所產生,即應先施行血管攝影, 但若昏迷指數差(或快速惡化機會大)時,為了救命或防止嚴重腦神經系統損傷, 則無法等待腦血管攝影,應先行摘除血腫(但手術無法止血之可能性高), 法官可能認為: 沒有腦血管攝影,而進行摘除腦血腫手術之危險性, 雖然無法止血之可能性高,        但流血不止,          死在手術台上的           危險性! 遠小於切除動靜脈畸形手術之危險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3.211.111
Dosk:他懂他就不會這樣判啦 除非? 人家法官溜 05/09 19:12
miaooooooooo:等等! 經你這麼一說 我想到這個案子看起來很像是前 05/09 19:15
miaooooooooo:不久在台北醫法論壇上討論過的案子 有人有去嗎?? 05/09 19:17
CKun:法官的「誤會」誤很大...不曉得是「蓄意」還是「疏失」? 05/09 19:22
CKun:法官: 鄭三源 呂太郎 邱琦 05/09 19:24
pipiann:不知道東西在哪邊開進去!!下不了table 05/09 20:07
diaze:我不是學醫的,我覺得這位醫師非常可憐.你們這些醫界人士有沒 05/09 20:16
diaze:有出來為這位醫師做些什麼呢? 05/09 20:16
c2yuan:醫師公會應該登報發表個嚴正抗議吧?! 05/09 20:38
FMbigmama:這三個腦殘的名字要記下來,要轉診給獸醫看 05/09 21:11
Rurouni:其實大家真的可以把有爭議的判決法官如波波名單一樣 05/09 21:19
Rurouni:記下來~然後發揮EBM精神 去瞭解看看~醫糾案在這些人 05/09 21:19
Rurouni:手上~是不是都判的很離譜~ 05/09 21:20
XVN:我覺得台灣都快被一堆讀法律系的給弄完蛋了 05/09 21:37
two2:強姦犯被判無罪都有社會運動了 醫生被搞成這樣還不動聲色 05/09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