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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MXlj 診療疏失醫成植物人 判賠2686萬元 2010-08-24 中國時報 馬瑞君、陳世宗/台中報導  五年前,因車禍被送至台中縣童綜合醫院急救的陳仁傑,經李明鍾等三 名醫師進行硬腦膜外血腫清除術後,因未安排電腦斷層檢查、置入顱內監測器 等追蹤腦壓變化,致轉診台中榮總醫院手術後,仍因腦細胞壞死而雙目失明、 癱瘓成植物人,台中地院判決童醫院和三醫師應連帶賠償兩千六百八十六萬元 。  童醫院副院長童瑞龍表示,對如此重判深表遺憾,待收到判決書後,再 提出上訴。  九十四年九月廿六日下午六時,當時廿歲的陳仁傑因車禍被送到童醫院 ,初次電腦斷層檢查發現顱內出血,李明鍾為他進行外傷包紮和硬腦膜血腫清 除術後,轉至加護病房觀察,後由醫師呂志明、李傳輝等值班醫師加入照顧。  但三名醫師在術後,未依通常的醫療技術規範置入任何顱內監測器,追 蹤瞭解患者的腦壓變化,並及早發現其腦水腫現象,致其因顱內持續出血,逐 漸陷入昏迷;隔日下午昏迷指數從八分降為六分,當晚又降為五分、且持續發 現、尿液比重過高。  陳父見兒子情況不見好轉,廿九日轉院至台中榮總醫院,當時昏迷指數 已降為三分,醫師為陳男手術清除部分出血,但因其腦部右側出血造成擠壓, 且腦部持續累積血塊,造成二度腦創傷,致腦細胞壞死而左側癱瘓、雙目失明 ,並宣告禁治產為無行為能力之人。  陳仁傑父母認為,因童醫院醫師未掌握病情、及時處置導致其子成植物 人,終生只能依靠他人照顧,依賴鼻胃管餵食及氣切呼吸,大小便失禁,生不 如死,請求給付醫療費用、喪失勞動能力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共兩千九百卅六 餘萬元。  法官依據醫審會鑑定報告,認定三名醫師確有醫療不足之處,與患者因 車禍造成腦部傷害後遺症間有直接因果關係,酌減部分原告請求的精神慰撫金 ,判賠兩千六百八十六萬餘元。 ----------------------------------------------------------- 97年度醫字第2號 醫審會第一次鑑定報告 病人之病情經檢查確定、會診神經外科、立即安排手術, 醫師之處置符合醫療常規,並無疏失。 這樣也能扭曲成醫審會鑑定有疏失, 相當的優秀! 車禍傷亡不向肇事者求償, 反而集中砲火攻擊幫他治療的醫師 法官推波助瀾, 有夠沒良心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1.34
cooltyus:.....好扯 05/06 11:23
netneto:等判決書看看 05/06 11:31
ufish:純噓法官,補個讚。 05/06 12:28
Elleria:這個看起來很有問題耶 至少可以告記者報導不實? 05/06 12:33
Elleria:借轉八卦版喔 05/06 12:41
Elleria:這個還找不到判決書 會不會拖太久啊...法院在幹嘛 05/06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