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ihu:好淒慘,真沒想到超人的創作者的遭遇竟是這樣! 04/23 01:03
→ enel1111:這是作者自己要買版權的~還怪出版社 04/23 01:13
→ enel1111:要賣版權才對 04/23 01:14
推 DonaldDuck:自願不代表是自作自受...人生中多少決定是自己選擇 04/23 01:15
→ DonaldDuck:可是卻是在外在環境強大的壓迫下被逼著去選擇 04/23 01:16
推 iliad221167:啊就沒人要買只好賤賣啊 不然咧 04/23 01:17
推 DonaldDuck:況且即使賣掉版權 他們還是原創作者 這個身分被剝奪 04/23 01:18
→ DonaldDuck:也是很不公平的事情 我買畢卡索的畫 不代表是我畫的 04/23 01:19
→ DonaldDuck:近幾年所有超人相關媒介都會寫說是他們兩人原創 04/23 01:19
→ DonaldDuck:這樣才是對原創作者應有的尊重 04/23 01:20
→ reke:考量 1932 年的情況 所謂「沒人要買」不見得是公平機會下的 04/23 01:24
→ reke:沒人要買 更有可能是明知有價值 但聯合壟斷來壓低售價 04/23 01:25
推 masayo:以前美漫創作者所受的待遇非常差 受到這種對待的不只是 04/23 01:28
→ masayo:超人的創作者們 他們的遺族近年官司打贏了也給了其他受過 04/23 01:29
→ masayo:不平待遇的創作者或其遺族鼓舞 進而去爭回自己該有的權利 04/23 01:29
推 sunny1991225:不知道Alan Moore那算不算囧 04/23 01:30
推 RachelMcAdam:推推推,期待接下來的文章。比較想看Marvel的XD 04/23 01:32
→ Quiff:這系列總長十篇以上,前面三篇還算是份量比較輕薄短小的 04/23 01:38
→ Quiff:未來將逐步刊出,謝謝。 04/23 01:38
推 P69045:謝謝你無私的分享 04/23 01:49
推 qazieru:真是無良奸商....美國社會真是利益至上無人情= = 04/23 07:57
→ qazieru:老闆口袋賺飽飽,連一口羹湯都不賞給別人吃.... 04/23 08:04
推 white07:謝謝分享 好悽慘啊...... 04/23 10:31
推 kurtsgm:一年七萬五千鎂 也是還滿多了 04/23 11:41
推 in89:好悽慘!感謝分享 04/23 11:54
推 kee32:法律吃人,莫過於此 04/23 12:29
推 newniceboy:推原po的用心 04/23 13:52
推 sginkgo:以美國物價來說七萬五千沒有很多吧 04/23 14:20
推 chenjasen:以1930年代來說應該不少了吧 04/23 14:29
推 LACENI:正義啊......? 這樣讓我不想看超人電影... 04/23 17:37
推 imisu2007:1930的七萬五千鎂,應該超多的吧~有嘸神人可解惑~ 04/23 23:23
→ imisu2007:下一篇有人回答了,相當年薪百萬美金。 04/23 23:27
推 maggie36:依文中推論七萬五美金應是從194X年開始有賣到破百萬才有, 04/24 00:17
→ maggie36:之前應該不是一年七萬五美金才對!! 04/24 00:18
→ Quiff:超人於四零年代末期的獲利不是一百萬美金,是數以百萬計 04/24 03:49
→ Quiff:詳細金額無法獲知,但作者只能各得75000美金,天差地遠。 04/24 03:51
※ Quiff:轉錄至看板 Superman 06/02 02:44